北市建照委託建築師公會協審 行政流程簡化縮短發照時間

更新時間:2008-09-30      消息來源: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於今(30)日上午由市長郝龍斌與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練福星共同簽署行政契約,自10月1日起實施建造執照委託建築師公會協審,同時配合收件標準化、公文平行會辦、擴大免簽及行政授權等革新措施,達到減少退件,縮短發照時間之目標。

    郝市長表示,自今年3月1日起,市府已委託建築師公會實施建照代檢制度,協助辦理建照收件,並由原本的13項收件標準提升至44項,至今年8月底半年間共收件232件,未遭退件一次核准者有23件,約佔10%,較以往百分之百的退件率已稍有改進成效。除此之外,3月1日以前核准案件平均辦理天數為199天(其中建管處辦理44天,建築師補正155天),3月1日以後已核准案件平均辦理天數為97天(其中建築師公會7天,建管處28天,建築師補正62天),顯見已有改進,以往約有百分之40的建照申請案辦理超過6個月,10月1日開始實施協審制度,預期平均辦理天數可再縮短。郝市長更要求建管處任何建照案都不應辦理超過6個月,6個月內未核准的案件都必須檢討原因並由市長親自核閱。

    都市發展局丁育群局長補充說明,臺北市建照委託協審制度,與其他縣市政府最大的不同,在於郝市長要求的發照辦理時間是從掛號申請到核准的全程時間,也就是民眾真正的感受時間,並非只限於在公部門的辦理時間,因此除了借助建築師公會專業人力協助審查建照,發展局與建管處也簡化執照會辦各單位的行政程序,目前除水土保持審查需時30日外,其餘會辦審查事項僅需7日即可完成;而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的行政程序簡化也已配合推動,全力支持建管行政革新的政策。

    練理事長表示,建築師公會非常樂於協助市府推動各項行政革新,此次參與協助審查建照的建築師超過100位,均是資深且經驗豐富的建築師,不但可彌補建管處審照人力之不足,更可擴大服務本市民眾及團體。

    建管處處長何幼榕也指出,建管處自今年初開始籌辦這項革新工程,過程中多次與建築師公會共同開會研商,完成的配套措施包括訂定審查標準作業流程、制定各項審查表格書件、訂定建築師自律公約、籌設協審空間、編撰相關教材並舉辦說明會及教育訓練等工作,方能順利開辦。臺北市為首善之區,為全國最早實施容積率管制與都市設計審議地區,也是唯一公佈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都市,對建築品質與都市環境的永續發展均應嚴格要求,同時又要兼顧建照核發的便民服務,在嚴格與複雜的要求下完成建照協審的改善措施,並結合建築師的專業長才,以達到現代都市建築的國際水準,在兼顧簡政便民的原則下,提高臺北市在國際城市間的競爭與發展。

    自10月1日起,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將於北市府大樓南區地下二樓建照協審室提供建照收件及協審服務。協審室服務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3050或3051。或可至建管處網站(http://www.dba.tcg.gov.tw/mp.html)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