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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工業區的開發為創造就業機會、提高國民所得、促進國家經濟發展,並助益地方產業集中及活性化,達成區域均衡發展的重要方法。因此,開發工業區一向是世界各國發展地方和國家經濟的主要途徑。
美國麥肯錫顧問公司在經建會委託之下,提出「發展台灣成為區域營運中心(regional operation center)」的構想,其中建議為了進一步提昇台灣整體產業的結構與環境品質,台灣應積極建立智慧型工業園區網路(intelligent network of industrial parks),以支援區域的製造業與先進產業營運所需。於是,智慧型工業園區乃成為政府推動「亞太製造中心」的主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藉由此類工業區之開發,積極提供高附加價值的知識導向型產業良好的生產環境,並帶動台灣產業升級。政府並已規劃在未來十年內,將在全島建設20至30個智慧型工業園區,提供工業活動之土地資源,並與國家資訊基本建設計畫(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密切配合,建立現代化之電信網路,以提供現代化的管理及一元化的服務,進而使台灣發展成為一個科技島。
民國八十四年,工業局首度針對智慧型工業園區的開發提出設置原則,包括
眾所周知,早自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國科會就在新竹設立科學工業園區,使高科技產業不但得以在我國快速生根發展,更成為台灣近年來經濟轉型的憑藉,成就斐然。民國八十五年,新竹科學園區兩百多家廠商的總產值約三千兩百億元,從業人員五萬四千餘人,涵蓋積體電路、電腦及週邊設備、通訊、光電、精密機械和生物技術等六大產業。展望民國九十五年,新竹科學園區的廠商及就業人數將成長一倍,產值與研發經費更將分別成長五倍,達到15,000億元及660億元的規模。此外,國科會目前亦積極推動台南科學園區之開發。
然而,正如張璠與張吉宏(1997)所指出的,工業局在民國七十八年為因應「獎勵投資條例」的取消,便訂定「開發科技工業區說明書暨推動要點」,並已經選定雲林斗六與台南安南兩地,著手開發科技工業區。沒想到現在國科會也要在台南開發科學園區,引發科學園區與科技工業區之競合問題。同時,專家學者對於何謂智慧型園區,不乏也有諸多仁智之見。
有鑒於先進國家開發智慧型工業園區之起步較早,類型較多,相信其對於智慧型工業園區的內涵應有較豐富的經驗與較深刻之體會,因此,本研究擬透過世界研究學園區協會(AURRP,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Related Research Park)會員樣本之比較,彙整分析各智慧型園區之區位條件、所結合之大學或研究機構、專業性、規模、政府獎勵、定位、研究發展和生產比重、發展階段與成立單位等九項屬性,希望能提供一個了解全球智慧型工業園區的管道,期達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註一】。
世界研究學園區協會(AURRP)1986年創立於美國,目前約有兩百九十個會員,分別來自世界三十一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我國的新竹科學園區和大陸的園區,但仍以美國的一百四十餘個會員為主。在全球三百多個智慧型工業園區中,約有四分之三係該協會的會員。
世界研究學園區協會(AURRP)1986年創立於美國,目前約有兩百九十個會員,分別來自世界三十一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我國的新竹科學園區和大陸的園區,但仍以美國的一百四十餘個會員為主。在全球三百多個智慧型工業園區中,約有四分之三係該協會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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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慧型工業園區之定義
根據世界研究學園區協會之定義,所謂研究學園區,係供公私立研究發展機構、高科技或科學導向企業需求而提供周邊服務,並有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機構支援的土地和建築物(A university related research park is existing or planned land and buildings designed primarily for private and publ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facilities, high technology and science based companies, and support services. A contractual and/or formal ownership or operational relationship with one or more universities or other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science research.);大學或科學研究機構在研究學園區的角色是與產業合作,進行技術和經營技能的轉移,以便協助新事業的開創,促進科技導向的經濟發展。而研究學園區本身可以是由大學或大學附屬機構所擁有或部份擁有之營利或非營利機構,或由任何其他與大學簽約的不動產開發單位所經營。研究學園區也可以稱為科學園區或科技園區,這樣的園區大量興起於八○年代。而八○年代初期以來才出現的科技創業育成中心(technology incubators)則常常是美國研究學園區的核心部份。
Worthington(1982)曾經根據園區的屬性差異,將智慧型工業園區大別為(1)提供廠商成長研究空間的創新中心(innovation center)、(2)用來聯結大學研究實驗設備與輔助設施的科學與研究園區(science and research park)、(3)由一群從事高比例應用研究之機構群所組成之技術園區(technology park)、(4)為廠商需要高級人才之適應問題所設計的實業園區(business park),以及(5)以市場導向為主之改良的工業地產(upgraded industrial estates);而Currie(1985)則進一步區分科學園區與研究園區,他認為科學園區(science park)是提供支援設備予新創公司及中型企業使用、有綠地設施且可從事小規模量產的園區,研究園區(research park)則除了試驗性的生產外,全面禁止量產。施鴻志與孔憲法(1995)也由世界各國科技園區的發展型態,歸納出七種主要的科技園區,分別是(1)以大學為推動主體、透過提供校產與優美的校園環境、研究人員與研究,達到大學與產業間研究發展上的互動目地的研究園區(research park);(2)增加生產功能及相關輔導服務功能、較研究園區更多元化的科學園區(science park);(3)擁有完備的基盤設施、構成健全環境支援系統,以研究及製造為主的高科技工業複合體的技術園區(technology park);(4)以培育創業公司的研究開發與市場競爭力為目標的實業培育區(business incubator);(5)由美國發展而來,以通信衛星、通信中心與綠地包圍的低廉辦公室為基本設施的電傳埠或資訊港(Teleport);(6)1980年代初期由日本發展出來,結合產、官、學功能,由數個使用分區有機結合而成綜合體的科技園市(Technopolis);以及(7)由澳洲與日本政府合作,在「未來國際都市」構想下,以技術、環境、人為三大基本原素所構成的多功能核心區(Multifunction Polis:M.F.P.)。
林建元(1997)則指出,智慧型工業園區在機能上,應具備四項特質:
綜合上述可知,所謂智慧型工業園區,係指一種以資訊為基礎,為吸引高科技、高附加價值產業之生產與研發活動的現代化知識導向型工業園區。園區應具備先進資訊技術建立之完整資訊網路、結合研究或學術機構資源,並應提供現代化管理之工作及生活社區環境。它可以稱之為研究學園區、科學園區,也可以叫做科技園區、創業園區,或生物、媒體高科技園區,或甚至不表現於名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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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球智慧型工業園區比較
如前所述,本研究根據網路可及性、資料量和網頁更新程度,從世界研究學園區協會會員網頁中,搜尋樣本。本研究據此共獲得Research Triangle Park(RTP)(美國,1959)、Cummings Research Park(美國,1962)、Virginia Biotechnology Research Park(美國,1992)、MAUI Research and Technology Park(美國,1985)、Tri-Cities Science & Technology Park(美國,1990)、Piedmont Triad Research Park(美國,不詳)、Media Research Zone(日本,1987)、Kazusa Akademia Park(日本,1983)、Otaniemi Science Park(芬蘭,1987)、San Raffaele Biomedical Science Park(義大利,1992)、Rennes Atalante Science Park(法國,1984)、Singapore Science Park(新加坡,1980)等十二個樣本。
配合上述智慧型工業園區的重要差異,本研究首先依各園區之研發或生產導向、所結合之大學或研究機構、專長領域、規模、區位條件、政府獎勵、生活圈、發展階段、成立機構與時間等九項屬性,進行分析,繼而提供七個園區的簡介。
下文配合表一描述本研究十二個智慧型工業園區的梗概,並進行分析比較:
(一)研發或生產導向
施鴻志與孔憲法(1995)曾依科技園區機能,並輔以開發組織、區域發展與園區規模,將園區劃分為創新培育型【註二】、研究發展型、量產型三種基本型態。由於科技育成中心(technology incubators)已經成為研究學園區的核心部份,因此本文乃依智慧型工業園區之設立目標與區內機構屬性,將園區大別為研發及生產導向兩種類型。
如三角研究園區(RTP)之目標在提供各研發領域世界級廠商的經濟發展起點,而園區成員也的確是各研發領域的世界級廠商或非營利廠商,其中98家區內機構更以研發為該機構的創立宗旨,因此,本研究將之歸類為研發導向的工業園區。反之,康敏士研究園區(Cummings Research Park)的設立目標是「提供世界級廠商良好發展的機會」,而且園區成員多為財星五百大的主要公司,因此,本研究將之則歸類為生產導向的園區。
從表一的十二個樣本中,我們發現七個生產導向的園區,五個研發導向的園區。
(二)與大學或研究機構相結合
研究學園區的構成要件之一,是有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機構的支援。事實上,十二個智慧型工業園區確實都有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機構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援,並藉由創造一種類似校園的環境,促進園區 內的知識交流和研究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園區中,已不乏跨國性的研究交流。如位於日本千葉的媒體智慧園區(Media Research Zone, MRZ)便和MIT有緊密的合作關係,MRZ接受MIT媒體實驗室的研究員,並使用MIT媒體實驗室的研究方法來進行研究,並和客座教授舉辦世界性研討會,作為促進共同研究活動的全球核心實驗室;三城科學和技術工業園區(Tri-Cities Science & Technology Park)則和我國新竹科學園區締結為姐妹智慧園區,以促進雙方利益成長為目標,並加速兩園區間之資訊交流。
(三)專長領域
因應二十一世紀高科技時代的來臨,智慧型工業園區的專長領域大致以高科技為主軸,包括生物科技、多媒體科技、資訊技術、電信科技、人體保健、醫藥工程、食品處理、環境工程和生命科學等。
樣本中,新加坡科學園區(Singapore Science Park)的專長領域,設定為電信與資訊科技之研發,該園區自詡為亞洲第一個針對電信研發所成立的園區;日本千葉的媒體智慧園區則致力於多媒體科學和技術研究,推動涵蓋美國、亞洲和歐洲間大學或企業的各項多媒體研究專案,目標是成為具全球水準的共同研究活動核心實驗室;位義大利米蘭的San Raffaele生物藥學園區(San Raffaele Biomedical Science Park)則致力於藥學、生物學和生物科技的發展,其目標在於提供生物科技與發展計劃所需之技術支援,與San Raffaele類似的尚有Virginia生物科技園區(Virginia Biotechnology Research Park)。
而美國三角研究園區(RTP)則可能發展得早,因此區內機構涉足各種科技領域,而未能發展出專長領域。
(四)規模
如表一所示,十二個園區樣本有大至千頃以上的大規模園區(如Tri-Cities Science & Technology Park),但也有小至僅有五公頃的小規模園區(如Piedmont Triad Research Park),可見規模大小或許無損園區在其設定領域的發展與目標之達成。
不過,在網頁的簡介中,大型園區皆將園區內的生活品質列為招商的重要訴求,而小規模園區則未提及。換言之,大規模園區擁有園區生活化優勢。
(五)區位條件
十二個園區大多鄰大都會區,完善的交通建設(如捷運系統或通勤列車)使園區易於對外連絡,同時,多數智慧型園區亦接近國際機場,符合交通便利之要件。
某些智慧型園區則因地理環境的先天優勢而更突顯其重要性,如位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附近的Otaniemi科學園區。Otaniemi科學園區位於國際市場要衝,良好的區位易於和斯堪地那維亞及俄羅斯取得聯結。具有類似地理優勢的,尚有新加坡科學園區和夏威夷茂宜島的MAUI研究技術園區,新加坡科學園區位於亞洲要津地位,為進出歐亞必經之地;而位於夏威夷的MAUI研究技術園區則為扼守亞洲和美國間必經航道的智慧型園區,兩者皆便於讓園區內企業對外聯繫發展。
此外,Virginia生物科技園區則因位於美東製藥區(Pharmaceutical Region,該地為美國百分之五十二製藥工業的家鄉和百分之四十年輕生物科技工業之發源地),而得以在生物科技發展上佔有地理優勢,並因為可以為園區內生物科技廠商節省廠商間的交易成本,而廣受歡迎。
(六)政府獎勵
各國政府採行租稅獎勵的著眼點在於鼓勵投資,以促進經濟成長。一般而言,租稅減免可分為直接對具有納稅義務的主體免除納稅義務或降低租稅負擔,以及藉各種準備金之提列或特別折舊等方式,在特定期間內增加費用以降低課稅所得或遞延稅賦。我國新竹科學園區的吸引力與成就,相信與政府對園區的大量先期投資,和對廠商相關的租稅獎勵措施有很大的關係。
不過,先進國家的智慧型工業園區能夠接受政府特殊獎勵的例子並不多。樣本中只有夏威夷的茂宜研究技術園區強調該園區具有「特殊對外貿易區」的地位,在該貿易區地位下,園區廠商享有多項賦稅遞延、關稅減免的優惠,並可以掛上代表產品品質的「美國製造」原產地標籤。
(七)生活圈
十二個智慧型工業園區都考量了工作和生活環境並重的必要性。
以三角研究園區為例,該園區強調,在完善的規劃下,精緻的生活品質已成為RTP眾多吸引力的一部份。譬如,該園區良好的管理風格和優良的交通電訊設備,使RTP經常被財星雜誌選為「企業最佳發展城市」和「全美最佳生活區」之一。
同樣,夏威夷的茂宜研究技術園區除了強調經濟利益之外,更以遠山麗水、景緻極為優美為訴求,來吸引高素質員工;千葉的媒體智慧園區為使員工工作更為人性化,特別藉自然景觀適當掩飾硬體設施,讓員工不會感到現代科技下的冰冷;而Innovation place也強調加拿大所擁有的湖光山色,來凸顯該園區高品質的生活水準。
(八)發展階段
表一列示的十二個園區中,包括成立三十多年的三角研究園區,以及成立不到七年的義大利San Raffaele Biomedical Science Park和美國Virginia Biotechnology Research Park。
由發展階段來比較樣本園區,我們發現,早期成立的園區比較缺乏未來發展與遠程目標之說明,反之,近期成立的園區比較會強調該園區有階段發展目標。如由新加坡政府主導成立的新加坡智慧園區係分三階段發展,第一階段已完工;第二階段估計在2001年完工,將成立創新中心和技術協助中心,並成為亞洲第一個針對電信研發所成立的園區;茂宜研究科技園區的下一個階段性目標,為成立全球高科技訓練中心、影像處理實驗室、太平洋地區災害中心和一所大學等。
樣本園區描述其發展階段之態度顯然不同,這應該與該園區之遠景、目前尚有多少可開發土地,以及是否有招募廠商之需求有關。成長中的園區較強調描述該園區的發展階段。
(九)成立機構與時間
施鴻志與孔憲法(1995)指出,各國科技園區的發展,因其政治背景、社經條件、及設置目標不同而有差異,包括由民間企業或研究機構主導、由地方政府主導,或由中央政府主導;而成功的科技園區,本身皆有相當獨立的決策權,政府的角色多只在於提供良好的支援系統,因此,由民間與政府攜手聯合開發智慧型工業園區較佳。
表一 全球智慧型園區梗概與比較
本文分析十二個樣本園區的創立與主導機構後發現,政府單位主導了其中五至六個園區的開發,四個園區則是由財團法人、私人企業或基金會所創辦。我們無法進一步分別其績效。
從園區的成立時間來觀察,十二個園區的成立涵蓋六○年代到九○年代。不過,顯然八○年代是這類智慧型工業園區的快速發展期,至九○年代仍方興未艾。
此外,智慧型園區內皆有機構針對地產處置做詳實規劃,並扮演管理中心的角色。園區提供區內機構使用土地的方式,主要為出租與出售兩種,樣本顯示多數園區偏向採取出租方式,以確保園區規劃與使用的一致性。
(十)小結
從一九六○年代起,歐美國家就有智慧型工業園區的開發,其主要功能是在促進大學及研究機構科技的市場化,做為產業及大學間的橋樑,同時,也蘊含著先見之士勾勒未來人類生活區的理想。
由樣本園區的比較分析顯示,(1)智慧型工業園區之開發因應地域機能組合與定位不同而有各種型態,譬如,可以定位為研發或生產導向、規模可大可小、可以由官方也可以由民間機構來開發管理;(2)無論園區之定位、規模與開發機構為何,所有智慧型工業園區都具備以資訊技術為基礎、結合研究或學術機構資源,吸引高科技、高附加價值廠商的特質;(3)成功的園區大抵均與著名的城市或大學、研究機構有密切關係,包括園區由大學、研究機構直接經營、與鄰近大學、研究機構密切合作,或由開發機構與大學、研究機構共同經營;(4)研究園區與創新中心較著重於研究發展,開發規模較小,一般約15公頃;科技園區通常結合社區機能,以精緻的社區環境來吸引科技產業,開發規模較大,面積有高達3000公頃,或以建構新都市為藍圖者;(5)近期開發的園區傾向於突顯其專業發展領域、強調擁有優美的生活區,並提供國家研究實驗室或超級電腦等額外的研究資源。
此外,在國際比較方面,施鴻志與孔憲法(1995)指出,美國智慧型工業園區的發展傾向於市場競爭方式,園區開發以民間機構為主,扮演產業與學術機構間的橋樑,促進學術研究的商業化;法國採取中央政策導向的園區發展策略,近年並著重創新培育功能,以建立新的產業基礎,因此園區規模有縮小的趨勢,且著重於地區整體的發展,與都市或新社區間維持密切的居住、休閒、文化、娛樂活動的關係;日本則利用智慧園區的概念,配合定居構想,以科技城為手段,推動產業區位政策,使經濟計劃與區域發展合而為一,期能達到區域發展、產業升級與增強國際競爭力的目的;而英國部分園區(如Manchester Science Park)開發的主要目的在於縮短城鄉差距,換言之,用以吸引高科技產業赴該地投資,以創造就業機會,並不在於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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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智慧型工業園區簡介
為提供我國開發智慧型工業園區之參考,本節進一步根據樣本園區網頁之資料量與特色,介紹樣本中六個園區的發展經過與概況;同時,也摘錄施鴻志與孔憲法(1995)實地訪問中較有特色的園區Sophia Antipolis Science Park(SASP):
1. Research Triangle Park (RTP)
RTP由企業界、學術界和工業界的領導者所發起,創立於1959年,目的是提供吸引各研發領域世界級廠商的一個經濟發展的起點。目前園區有133個私人、政府和非營利公司,僱用員工三萬七千餘人,為北卡羅萊那州的重要經濟地區。由於園區中有98個機構以研發工作為主,因此自詡為研發導向的智慧型工業園區。
RTP為私人、非營利的Research Triangle Foundation所有。由於該園區由Duke大學、北卡大學和北卡州立大學所包繞,形狀類似一個三角形而得名。該三所大學在醫學、法律、電機工程、企管、電子科學、化學和新聞等領域在全美大學排行皆屬頂尖學校,確保RTP高級人才不虞匱乏。在完善的規劃下,精緻的生活品質也成為RTP眾多吸引力的一部份,良好的管理風格和優良的交通電訊設備使RTP經常被財星雜誌選為「企業最佳發展城市」和「全美最佳生活區」。
進駐園區的第一個機構是the Research Triangle Institute,是一提供稟賦優異的高等教育學生研究交流的機構,並為相連各州間優秀員工的集散地。目前RTI是全美第四大非營利研究組織,研究主題包羅萬象。由於人才聚集,RTI並且是園區內各單位徵才時最為矚目的焦點。
RTP在1960年代初期成長緩慢,到了1965年,由於IBM和National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Sciences (NIEHS)的加入,整個園區開始快速成長。至1990年代,共有約三十家企業在RTP成立研究單位,RTP並為剛起步的企業成立創業育成中心提供必要服務。此外,RTP設有「北卡羅萊納生物科技中心」與「北卡羅萊納超級電腦中心」,前者由北卡州成立,對園區內生物科技相關廠商提供龐大、創造性服務。
2. Virginia Biotechnology Research Park (VBRP)
VBRP成立於1992年,是一個由大學、政府和工業領導人共同發起的智慧型園區,鄰接Virginia Commonwealth大學醫藥學院。園區位於美東知名的製藥區域(pharmaceutical region),該區域是美國百分之五十二製藥工業的家鄉和百分之四十年輕生物科技工業之發源地。
VBRP擁有一千五百萬平方英尺的辦公室和實驗空間,以七十五種生物科技研究導向為核心。VBRP完全開發之後,將帶進二億五仟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資金,並可僱用三千名以上的科學家。
3. Singapore Science Park (SSP)
SSP係新加坡政府於1980年為發展新加坡研發導向產業而成立,目標是為研發導向產業提供一個實質的高品質環境,並做為企業、學術和研究團體間相互結合的一個管道。
SSP面積63公頃,以三個階段進行開發。第一階段30公頃已全部開發完成,第二階段預計在2001年完成,內含一個創新中心和科技中心,以迎合新興公司的需求。第二階段的構想,是將SSP開發為電信科技園區,並成為亞洲第一個針對電信研發所成立的園區。此外,第三階段開發的主要計劃也已經開始籌劃。
基本上, SSP提供三種型態產品來滿足區內廠商的不同需求:(1)研發空間(Research Units):提供科技廠商隨時可用的空間,企業也可以依自己需求更建;(2)資訊科技中心(CINTECH):針對資訊科技公司所設計的空間;(3)分塊土地(Land Parcels):提供必須依本身獨特需求興建廠房的廠商使用。
4. Media Research Zone (MRZ)
成立於1987年的MRZ,位於日本千葉縣櫻花市,為Misawa家族集團的全球先進研究發展中心(IARDI)所開發。MRZ的核心理念是「一個和資訊科技結合的創造中心」。
其自詡的特色有:(1)全球策略中心:因應資訊網路的快速進步,近幾年來企業所處的環境將不再有疆界。MRZ位於通往新東京國際機場的路上,為國際企業設置全球策略中心的理想地點。(2)企業學術研究系統:與MIT有緊密的合作關係,將運用MIT 媒體實驗室的研究資源,提供全球大學和企業進行共同研究的核心實驗室。(3)優美的自然環境與穩固的能源:所有設施與網路架構將配合自然景觀,以保存環境的優美。此外,將利用太陽能來提供穩固的能源。
5. Otaniemi Science Park (OSP)
Otaniemi地處歐亞要衝,能為斯堪地那維亞半島及俄羅斯之間提供良好之聯結。OSP為一位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鄰近的科學、產品發展及商業活動的商業中心。
Otaniemi地處歐亞要衝,能為斯堪地那維亞半島及俄羅斯之間提供良好之聯結。OSP為一位於芬蘭首都赫爾辛基鄰近的科學、產品發展及商業活動的商業中心。
OSP轄下的TECH公司創立於1987年元月,提供園區廠商管理、行銷諮詢、財務和專案管理的基本服務,並促進新公司之設立和東西方企業之技術交流。成立於1991年春天的Innopoli,同樣是OSP的附屬單位,該大樓專供立基於最新技術的公司使用,現在有100家公司和單位在內營運。
6. Rennes Atalante Science Park (RTSP)
1984年開發的RTSP位於法國南部,擁有四個提供科技廠商服務的基地,包括三千五百位研究工作者、兩所大學、二十四所高等教育機構和專校的六萬名學生,以及附近的三十三萬居民。
園區內目前共有175家具科技基礎之廠商,十二個研究中心,六千位職員,百分之七十五的員工屬於工程師和技師。廠商產業包括資訊科技、保健、生物及醫藥工程、食品處理、環境與創新諮詢代理。園區透過創新與高科技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每年以創造300個新就業機會成長。
7. Sophia Antipolis Science Park(SASP)【註三】
法國的Sophia Antipolis是由Pierre Laffitte於1969年提出「智慧、科學及技術都市」的構想,並由一群工程及科學家組成Sophia Antipolis協會。在1970年代以前,此園區各項方案的推動曾獲得地方人士及中央政府幫助;至1985年有90家廠商,9000多員工,到1989年有200家廠商近一萬名員工,年成長率20%;平均廠商規模約40人,也有近500人的大廠商。
園區政策要求進駐廠商需維護自然及租物、廠商建築不應有圍牆、建物高度不超過三層、不能有大量生產及污染物的產生,但允許銀行及商業活動及中學的設立。
該園區主要活動有三種:訓練、研究、及生產科技的活動,分朝電腦、醫藥、軟體工程與能源研究,該園區內亦提供1300個住戶與200多家商店,因而形成一個小鎮。
8. 小結
從上述園區簡介中可知,不同園區因應各國社經背景、地域條件與開發目標的差異,揉合了理想與現實,而呈現不同的風貌。換言之,智慧型工業園區之開發,應無理想發展類型之限制或顧慮,而應由開發主導機構運用專業,妥適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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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論
由於智慧型工業園區的設置,是發展台灣成為亞太製造中心的重要手段。目前,除了政府所規劃的十七處智慧型工業園區之外,不少民間機構也積極籌劃智慧型工業園區的開發。譬如,已經通過經濟部工業局審查的智慧型工業園區,包括宏碁智慧園區(位於桃園縣龍潭鄉,面積90公頃,已動工)、龍港智慧園區(位於苗栗縣後龍鎮,面積約42公頃,為東和鋼鐵公司原生產用地,土地開發審議中)、關西智慧園區(位於新竹縣關西鎮,由機械公會會員集資組成之橫坑公司所開發,土地變更中),以及台糖公司所規劃「路竹智慧型工業園區」(位於高雄縣路竹、永安與岡山交界處,面積約575公頃)、和信集團達裕開發所規劃的「龍潭科技工業園區」(桃園縣龍潭鄉八德村,佔地76公頃,已開發完成,招募廠商中),和嘉義縣政府規劃開發的「嘉義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位於嘉義大林鎮東側,鄰近中正大學與南華管理學院,佔地508公頃)。吾人相信,在政府與民間的通力合作之下,智慧型工業園區勢將成為台灣跨世紀產業轉型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步。
但由於我國開發智慧型工業園區的歷史與經驗短淺,應有必要藉助先進國家開發智慧型工業園區的寶貴經驗。因此,本研究透過蒐尋世界研究學園區協會會員網頁的方式,根據資料量整理出包括美國、日本、法國、義大利、芬蘭和新加坡等六個國家的十二個智慧型工業園區,進行比較分析,並就其中的七個園區做扼要的介紹,期供各級政府機構與業者開發管理之參考。
經由本文分析可知,(一)所謂智慧型工業園區,係指以資訊為基礎,為吸引高科技、高附加價值產業之生產與研發活動的現代化知識導向型工業園區。這類園區具備先進資訊技術建立之完整資訊網路、結合研究或學術機構資源,並提供現代化管理之工作及生活社區環境。智慧型工業園區興起於八○年代,它可以稱之為研究學園區、科學園區、科技園區、創業園區,或生物、媒體高科技園區,或甚至不表現於名稱上。(二)由十二個樣本園區的比較分析顯示,智慧型工業園區根據其設置與發展目標的不同,可以定位為研發或生產導向、規模可大可小、也可以由官方或民間機構來開發管理,但是,都具備上述以資訊技術為基礎、結合研究或學術機構資源,吸引高科技、高附加價值廠商的特質。(三)園區因應各國社經背景、地域條件與開發目標的差異,揉合了理想與現實,而可以呈現不同的型態與風貌;各級政府或民間業者可以在開發園區時,根據本身資源、目標與預定地區之地域條件,加以妥適設計;但成功的園區大抵均與著名的城市或大學、研究機構有密切關係。(四)近期開發的園區傾向於突顯其專業發展領域、強調擁有優美的生活區,並提供國家研究實驗室或超級電腦等額外的研究資源。
附表一:政府推動中之智慧型工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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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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