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為因應當前政經情勢,配合政府組織再造,提昇國家競爭力,推動行政區域的重新規劃整合,藉以改善當前直轄市與各縣(市)自治條件的重大差距所造成的失衡現象,並對目前行政區域劃分過細,阻礙地方整體建設的問題研訂對策。爰提起本工作計畫,自95年起分3年期間,研究及規劃臺灣地區可行之行政區域調整方案。
二、預期目標
擬定行政區域調整方案(草案)以達成下列目標:
(一)因應環境變遷,配合政府組織再造,並結合人文、地理之主客觀條件諸多因素,更有效運用人力、天然資源,配合行政體系之運作,以促進國土資源有效利用、提昇民眾生活品質。
(二)配合臺灣地區產業及人文區位發展為前瞻性之調整與規劃,以促進各區域性的平衡發展,期達成國民生活素質的平等提升。
(三)促進行政組織及程式的合理化,以提高行政效能,減少公務人力與資源的浪費。
(四)加強臺灣地區整體性、全面性之發展,並以民意及輿情反映為規劃時之重要依據。
三、計畫摘要
臺灣地區的行政區劃自民國39年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即未作大幅度調整。歷經光復五十餘年來的發展,臺灣地區的人口分佈與都市型態已經大幅改變,舊有的行政區界線已經不合時宜,行政區域遲未重劃,造成國家財政資源無法合理分配與有效運用,地方行政組織編制與人力資源調配不符實際需求,區域發展差距持續擴大,影響國家整體的發展與進步。本研究所採用的研究途徑,即蒐集、安排資料的標準,是依據內政部所要求的十四項專案研究,包括:
行政組織編制及區域人口規模,(二)自然及人文資源之合理分配,(三)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之維護,(四)族群特性、語言、宗教及風俗習慣,(五)鄉土文化發展及社區意識,(六)地方財政,(七)產業發展,(八)交通與資訊網絡發展,(九)都會區、生活圈及全球化之因應,(十)海岸及海域,(十一)湖泊及河川流域,(十二)選區劃分,(十三)民意趨勢,(十四)其他政策性事項。由於研究途徑的多項資料取捨標準的要求,基本上本研究仍是系統的研究途徑(Systematic Approach)。因為上述的一些標準,都可以作為行政區劃決策的內外環境因素,如生態的、行政的、文化的、地理的等等,而需求部分則有行政性、社會性、經濟性、地理資源性、政治性等,其輸出則為各種行政區劃的規劃。至於研究方法在第一年則為文獻分析、訪談法、座談會法等,此部分將在研究方法與架構中詳加說明。
本研究並進一步討論、規劃:第一,大都會區之可行性。第二,現行直轄市、市之地位及其合理數。第三,設置經濟特區之可行性。第四,鄉(鎮、市、區)之角色及其合理數。以及提出,第五,調整方案之利弊分析及其理由。最終得出臺灣地區行政區域調整方案。本研究以為,有兩種區劃標準必須參考,一是基於地方民主治理的標準,另一是基於都會區與產業發展的標準。若根據前者,則可規劃出「以縣市合併為前題的中型縣市制」方案;根據後者,則應以建構「大區制」為最終目標。所謂「以縣市合併為前題的中型縣市制」方案,係指以目前縣市劃分的現狀為基礎,進行臺北縣市、新竹縣市、台中縣市、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之合併案,避免行政區過大或過小的拆解。此方案的優點在於:(1)較接近現狀,招致地方反彈聲浪會較小,亦即從程式上考量,會較為順利。(2)基本上,仍是一種較為符合自然疆界的劃分方式。(3)注意到各生活圈的發展。不過,缺點在於臺北市的人口仍將近六百萬人,不一定有利於民主治理。所謂「大區制」即為依據都會區、生活圈與產業發展,在全球化的影響下,以增加都會區的競爭力為考量基礎,將臺灣地區劃分為:北區、中區、南區、東區,以及離島區,共五區。北區包括:臺北市、臺北縣、基隆市、桃園縣、宜蘭縣,共五縣市;中區包括:臺中市、臺中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共六縣市;南區包括: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臺南縣、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共七縣市;東區包括:花蓮縣、台東縣,共二縣市;離島區包括:連江縣(馬祖)、金門縣、澎湖縣,共三縣。此方案的優點在於:(1)有助於產業結構發展,及面對全球化時的地方競爭力。(2)預留了地方發展的空間。不過,缺點在於:(1)為求整體發展,可能忽略地方差異性與差異發展。(2)區域過大,可能不利於民主治理。
四、研究計畫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計畫緣起
第二節 計畫目的
第三節 文獻探討壹、有關行政區劃理論相關文獻貳、有關我國行政區劃調整的演進與方案檢討相關文獻參、有關我國行政區劃體制與法制面相關文獻肆、有關國外行政區劃經驗相關文獻伍、有關個別都會區行政區劃發展相關文獻陸、文獻檢討
第四節 行政區劃理論壹、區劃理論的觀點 貳、治理觀念的出現與行政區劃參、在臺灣的辯論
第五節 行政區劃依據壹、政治觀點的傳統區劃理論貳、區域發展與都市化理論參、區位理論:中地理論與經濟生活圈
第六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壹、文獻分析法貳、深度訪談法參、座談會法肆、研究架構
第二章 臺灣地區行政區劃沿革
第一節 明鄭、清朝、日據時期行政區劃沿革壹、明鄭時代(西元1368年至西元1643年) 貳、清朝時代(西元1644年~西元1911年) 參、日據時代(西元1895~西元1945)
第二節 國民政府遷臺至今行政劃沿革壹、一省八縣九省轄市時期貳、一省十六縣五市時期參、一省一直轄市十六縣四省轄市時期肆、一省二直轄市十六縣三省轄市時期伍、一省二直轄市十六縣五省轄市時期
第三節 我國各級行政區地位、角色與區劃原則壹、省的地位與性質貳、縣的地位與性質參、鄉、鎮、縣轄市的地位與性質肆、臺灣地區行政區域劃分之法制規範
第三章 外國地方政府層級與行政區劃分析
第一節 英國行政區劃壹、英國地方制度與地方政府層級貳、行政區域結構的發展變遷參、大倫敦都會區個案分析
第二節 法國行政區劃壹、法國地方制度與地方政府層級貳、行政區域結構的發展變遷參、法國大行政區制個案分析
第三節 德國行政區劃壹、德國地方制度與地方政府層級貳、行政區域結構的發展變遷參、柏林行政區演變的個案分析第四節日本行政區劃壹、日本地方制度與地方政府層級貳、行政區域結構的發展變遷參、東京都會區個案分析
第四章 行政區劃考量因素:行政性需求
第一節 行政組織編制及區域人口規模壹、行政組織編制及區域人口規模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行政組織編制及區域人口規模參、行政區劃調整建議
第二節 自然及人文資源之合理分配壹、自然及人文資源合理分配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自然及人文資源分析參、行政區劃調整建議
第三節 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之維護壹、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維護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維護規劃參、行政區劃調整建議
第五章 行政區劃考量因素:社會性需求
第一節 族群特性、語言、宗教及風俗習慣壹、族群特性、語言、宗教及風俗習慣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族群特性、語言、宗教及風俗習慣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二節 鄉土文化發展及社區意識壹、鄉土文化發展及社區意識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鄉土文化及社區發展狀況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六章 行政區劃考量因素:經濟性需求
第一節 地方財政壹、地方財政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財政狀況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二節 產業發展壹、產業發展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產業發展狀況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三節 交通與資訊網絡發展壹、交通、資訊網絡發展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交通、資訊網絡發展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四節 都會區、生活圈及全球化之因應壹、都會區、生活圈及全球化之因應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都會區、生活圈發展狀況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七章 行政區劃考量因素:地理資源性需求
第一節 海岸及海域壹、海岸及海域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各縣市海岸及海域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二節 湖泊及河川流域壹、湖泊及河川流域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湖泊及河川流域分佈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第八章 行政區劃考量因素:政治性需求
第一節 選區劃分壹、選區與行政區劃關聯性之理論與假設貳、我國選區劃分分析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建議
參考書目附表
附錄一、行政區域調整方案之研究(第一年)訪談記錄稿
附錄二、「行政區劃法(草案)」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