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地重劃係為改善生產環境,促進農地利用之一種綜合性土地改良措施,農地經重劃後耕地坵塊均能直接灌溉排水,直接臨農路,對改善農業生產環境,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推動農業機械化耕作及增進鄉村地區發展效益顯著。農地重劃自民國47年度開始辦理,至民國97年度止總計完成797區,面積391,993公頃。
二、98年度辦理農地重劃實施地區計有苗栗、台中、彰化等3縣3區,面積61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