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績效目標 |
衡量指標 | |||||||||
|
衡量指標 |
權數 |
權數調整值 |
評估體制 |
評估方式 |
衡量標準 |
指標類型 |
97年度目標值 |
調整後目標值 |
調整說明 | |
|
一、研擬國家建設計畫 |
1、辦理上一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 |
2 |
|
1 |
統計數據 |
【1-(實際工作天數-預計工作天數)/ 預計工作天數】x100%
1.實際工作天數:以報院日為基準日,報院前之工作天數。
2.預計工作天數:配合行政效率提升要求,以前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減5天計,如:94年預計工作天數為176天(93年預計工作天數181天減5天),依此類推。 |
其他指標 |
100% |
|
|
|
|
2、研擬下一期國家建設中期計畫、長期展望,以及下一年國家建設計畫 |
6 |
|
1 |
統計數據 |
【1-(實際工作天數-預計工作天數)/ 預計工作天數】x100%
1.實際工作天數:以報院日為基準日,報院前之工作天數。
2.預計工作天數:考量97年須研擬下一期國家建設中期計畫、長期展望,以及98年國家建設計畫,預計工作天數為360天。 |
其他指標 |
100% |
|
|
|
|
3、逐步縮短執行檢討預計研擬作業時間,提升行政效率 |
1 |
|
1 |
統計數據 |
(前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本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前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x100%≧2%
〈說明:在不影響工作品質下,以預計工作天數每年縮減5天,作為提升行政效率的目標,因此預計工作天數93年為181天,94年為176天,依此類推。〉 |
行政效率 |
100% |
|
|
|
二、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
1、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
2.5 |
|
1 |
統計數據 |
(年度完成國內、外、大陸經濟情勢及景氣分析之報導項數/本年度應進行國內、外、大陸經濟情勢及景氣分析之報導97項)x100% |
其他指標 |
100% |
|
|
|
|
2、經濟政策之研擬及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
6.5 |
|
1 |
統計數據 |
(年度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獲參採件數/當年所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獲參採數5件)x 20% +(年度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項數/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每年20項)x 20% +(年度辦理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及管控等相關工作項數/辦理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及管控等相關工作每年5項)x 20% +(完成專案研究報告篇數/完成專案研究報告8篇)x 40% |
其他指標 |
100% |
|
調高年度目標值 |
|
三、促進產業發展 |
1、服務業發展方案之推動、協調與宣導 |
4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推動、協調與宣導實際完成件數/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交辦件數)×100% |
服務效能 |
91% |
|
|
|
|
2、產業、科技及能源發展計畫之研審、協調與推動 |
2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院交審議、協調、推動實際完成件數/前一年12月1 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院交議件數)×65%+
(當年度先期作業實際完成件數/當年度先期作業交辦件數)×35% |
行政效率 |
91% |
|
|
|
|
3、公營事業企業化與民營化之推動與協調 |
3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院交審議或相關部會函請應辦協調或審議之公營事業企業化與民營化實際完成件數/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交辦件數)×100% |
行政效率 |
92% |
|
|
|
四、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
1、「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4-97年)」之執行情形檢討 |
4 |
|
1 |
統計數據 |
〔1-(實際完成週數─預計完成週數26週)/預計完成週數26週〕×100% |
行政效率 |
100% |
|
|
|
|
2、勞動、社會福利、教育、文化公共建設政策及計畫之研審 |
2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審議件數/前一年12月1 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交議件數)×100% |
行政效率 |
100% |
|
|
|
|
3、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
2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交辦應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100% |
行政效率 |
95% |
|
|
|
|
4、人才引進及培訓之協調推動 |
1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交辦應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100% |
行政效率 |
95% |
|
|
|
五、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暨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
1、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 |
3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實際完成件數/當年度特別預算先期作業交辦件數)×100% |
行政效率 |
100% |
|
|
|
|
2、國土規劃、土地利用、住宅建築、環境資源、交通建設等重要經建計畫之審議 |
6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院交議實際完成件數/前一年12月1 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院交議件數)×60%+
(當年度先期作業實際完成件數/當年度先期作業交辦件數)×40% |
行政效率 |
99% |
|
|
|
六、強化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審議及有效運用國家整體資金 |
1、公共建設計畫、重要經建計畫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等院交議案之審議 |
4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處理院交議件數/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院交議件數)×100% |
行政效率 |
100% |
|
|
|
|
2、中長期資金申貸案之處理 |
4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處理件數/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申請件數)×100% |
服務效能 |
100% |
|
|
|
七、重大公共建設之先期作業及管考 |
1、年度預算先期作業計畫審議預算平衡目標達成率(A) |
5 |
|
1 |
統計數據 |
預算平衡目標達成率(A)
A=[1-| (b-c)/(a-c)| ] x100%
a:中央公務預算需求數
b:經建會核列數
c:行政院公共建設額度匡列數 |
行政效率 |
100% |
|
|
|
|
2、重大公共建設檢討報告報院率(B) |
3 |
|
1 |
統計數據 |
B=【(當年度新十大建設及國發計畫檢討報告實際報院次數)/(當年度預定報院次數)】x50%+【(當年度新十大建設及國發計畫檢討建議獲行政院採納項數)/(當年度報院建議項數)】x50% |
行政效率 |
100% |
|
|
|
八、健全企業營運發展環境、排除投資營運障礙 |
1、提供法律諮詢案件數 |
2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交辦件數實際完成件數/當年度院交辦之件數)×100%
(當年度係指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 |
行政效率 |
100% |
|
|
|
|
2、外商所提建言,完成協調之比率 |
1.5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協調議題之案件數/當年度交辦協調之件數)x 100% |
服務效能 |
70% |
|
|
|
|
3、經濟簡訊電子報發行數,每年提升3% |
1.5 |
|
1 |
統計數據 |
法協中心電子報發行數
(九十三年度電子報發行數為12000份) 。 |
行政效率 |
15038份 |
15038份 |
調高年度目標值 |
|
|
4、自由貿易港區重要案件之協調 |
2 |
|
1 |
統計數據 |
(當年度實際完成法規修訂及辦理函釋案件數/當年度自由貿易港區協調委員會議決議應辦函釋案及應修訂法規數)×100%
(當年度係指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 |
行政效率 |
70% |
|
|
|
|
5、自由貿易港區招商家數 |
2 |
|
1 |
統計數據 |
歷年累計進駐各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廠商家數 |
行政效率 |
130家 |
|
|
|
工作計畫名稱 |
重要計畫項目 |
計畫類別 |
計畫期程 |
本年度概算 |
隸屬專案名稱 |
施政分類 |
實施內容 |
|
一、研擬國家建設計畫
(綜合計劃處)
6103501020 |
一、國家建設計畫及執行檢討之籌劃與研編
(01)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221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研擬民國98年國家建設計畫,檢討96、97年(初步)國建計畫執行成果,據以研訂98年總體經濟目標與施政重點,揭示政府施政主軸。
二、協調推動97年國家建設計畫。 |
|
|
二、內外在經社環境之分析、檢討與展望
(02)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114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配合民國98年國家建設計畫之研擬,研判、分析內外在經社環境情勢之變動,掌握新趨勢與潮流,規劃國家發展策略。
二、負責「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策略小組」幕僚工作。
三、負責「前進中美洲產業佈局」推動小組及工作小組幕僚作業。 |
|
|
三、總體經濟之規劃
(03)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116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研訂國家建設計畫總體經濟目標,進行重要總體經濟政策數量化評估。 |
|
|
四、經社統計中、英文資料分析、編報與經濟發展成果宣導
(04)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2173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蒐集經濟統計資料,整理、統計、分析,並彙編成中、英文年刊或月刊,包括:台灣經濟論衡月刊、台灣經濟發展英文簡報、統計手冊、經濟發展圖冊。 |
|
|
五、經建資訊及相關服務
(05)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2430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採購與本會業務相關及專題研究所需參考資料及電子資源,建置圖書資訊查詢系統;進行資料分編整理、管理典藏、流通等各項服務;提供圖書館際資訊交流合作等各項讀者諮詢服務。 |
|
|
六、國家新願景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
06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3551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辦理國家建設願景規劃,定位國家發展方向與策略,並就重要議題進行研究,作為研擬國家建設計畫之參據。 |
|
二、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經濟研究處)
6103501021 |
一、經濟政策之研擬及協調推動
(01) |
經濟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8769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完成政策研擬及協調推動
(一)協調推動財金制度改革相關事宜。
(二)協調推動「興利除弊方案」相關工作。
(三)按季列管「WEF及IMD評比我國優劣勢項目之因應對策及執行情形」。
(四)協調推動「區域金融服務中心」相關工作。
(五)持續追蹤辦理我國加入WTO及新回合談判對經濟之影響工作。
(六)辦理參與國際經貿策略聯盟布局小組相關會議及協調工作。
(七)因應京都議定書經濟發展政策之研究。
(八)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
二、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
(一)辦理行政院交議之審查工作。
(二)參與行政院等相關部會之財經法案審查工作。
(三)辦理經濟部投審會有關赴大陸投資案件審查工作。
三、辦理「行政院財經小組」等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等相關工作。 |
|
|
二、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02) |
經濟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3726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國內經濟情勢之分析報導
(一)適時掌握國內、兩岸及大陸經濟動態,研析當前重要經濟情勢,並編撰「當前經濟情勢」〈月報〉及每季編撰「兩岸經貿及大陸經濟情勢」報告。
(二)就重大經濟問題召開研討、座談及諮詢委員會議,集思廣益,研擬因應對策。
(三)就重要國內及兩岸經濟問題進行自行專案研究計畫。
(四)蒐集、研析最新國內、兩岸及大陸經濟資訊;提供上級長官參考,或發布新聞稿。
(五)撰擬長官交辦經濟分析報告。
(六)辦理「經濟研究」年刊之編輯出版事宜。
二、國際經濟情勢之分析報導
(一)研析全球經濟情勢與展望。
(二)研析主要國家景氣領先指標相關資訊。
(三)分析世界主要競爭力評比機構對我國競爭力之排名並研擬因應對策。
(四)適時蒐集並研析國際經濟預測機構〈IMF、OECD、GLOBAL INSIGHT等〉發布重要經濟資 訊。
(五)就重要國際經濟問題召開「國際經濟問題座談會」,以研提因應對策。
(六)就重要國際經濟問題進行自行專案研究。
(七)蒐集、研析重要國際經濟問題,提供上級長官參考,或發布新聞稿。
(八)委託辦理並按期出版「國際經濟情勢定期報導(雙週報、年報)暨國際經濟情勢動態指 標」電子報 。
三、景氣動向之分析報導
(一)舉辦產業景氣調查。
(二)按月分析當月景氣概況及短期未來景氣變動趨勢,公布上網,發行電子報,並出版台灣景氣指標。
(三)探討修正景氣指標及燈號內容。
(四)每月上網發布英文Taiwan Economic Situation &Outlook,並編印成冊,提供作為外賓簡報資料。 |
|
三、促進產業發展
(部門計劃處)
6103501022 |
一、一、服務業發展方案之推動、協調與宣導
(01) |
經濟發展 |
起:96/12/1
迄:97/11/30 |
4584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推動、協調與宣導「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及「產業發展套案」有關服務業整體性措施。
二、評估「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及「產業發展套案」有關服務業整體性措施之實施成效。
三、出版服務業宣導中英文刊物。 |
|
|
二、產業、科技及能源發展計畫之研審、協調與推動
(02) |
經濟發展 |
起:96/12/1
迄:97/11/30 |
10916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研究及審議我國產業、科技及能源發展方案。
二、協調推動新興產業、兆元產業及具發展潛力之產業與建制數位化環境。
三、協助建設生技園區,促進生物科技發展。 |
|
|
三、公營事業企業化與民營化之推動與協調
(03) |
經濟發展 |
起:96/12/1
迄:97/11/30 |
3356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推動與協調公營事業企業化經營事宜。
二、審議公營事業民營化方案。
三、修正或訂定公營事業民營化相關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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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人力規劃處)
6103501023 |
一、人力發展計畫之研審、推動及檢討
(01) |
社會發展 |
起:98/1/1
迄:98/12/31 |
1338 |
|
社會發展(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協調相關機關推動「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民國94-97年)」,並辦理「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6年執行情形檢討報告」,研擬人力發展相關計畫。
二、辦理人口推計、分析人口問題及研擬相關人口政策及策略。
三、辦理人力供需推估及相關問題研析。
四、協調推動「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產業人力套案」。
五、參加APEC及PECC有關人力資源發展工作,推動人力發展國際事務。
六、編製「人力指標」。 |
|
|
二、勞動市場分析及重要方案之研審、協調及推動
(02)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271 |
|
社會發展(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人力發展有關法令規章及重要方案之研審,推動與研究重要人力資源發展政策,並研擬建議供決策參考。
二、進行勞動經濟分析,編製「就業市場情勢月報」供各界參考。
三、協調相關部會推動各項促進就業措施。
四、繼續推動「國民旅遊卡」相關業務。 |
|
|
三、教育、文化建設政策及計畫之研審、協調及推動
(03)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498 |
|
社會發展(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教育、文化、體育及客家事務建設有關法令規章、重要方案及相關公共建設計畫之研審,研擬建議供決策參考。
二、研擬推動人力培訓資源整合相關措施,以及協調推動「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菁英榮民職場體驗計畫」及「重點服務業人才培訓計畫」等各項措施。 |
|
|
四、社會福利政策及計畫之研審、協調及推動
(04)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652 |
|
社會發展(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社會安全及福利有關法令規章、重要方案之研審,並研擬建議供決策參考。
二、協調推動「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
三、整合及推動國民年金制度,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四、研議促進所得分配合理化。 |
|
|
五、公義新社會相關政策研究
(05)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8500 |
|
社會發展(國家發展及科技) |
辦理公義新社會相關整合型政策研究,以強化政府規劃具前瞻性政策能力,支援建構公義新社會相關重要施政決策。 |
|
五、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暨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都市及住宅發展處)
61030501024 |
一、都市與區域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
(01)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3090 |
|
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重大經建計畫之推動。
二、協調推動離島建設;推動都市更新及農村改建。
三、都市、區域規劃法令及土地使用政策之協調推動。
四、國土保育、環境保護相關法令政策之檢討及協調推動。
五、公共建設、營建相關政策、法令之檢討及協調推動。
六、交通、水利、環保、觀光遊憩、產業園區建設計畫、法令、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
七、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各次類別先期作業之審議。
八、編製「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 |
|
|
二、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02) |
公共建設 |
起:97/1/1
迄:97/12/31 |
23553 |
|
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課題與政策之研析。
二、辦理國土空間策略規劃相關委託研究。
三、推動強化區域經濟發展之空間規劃及東部永續發展計畫。
四、召開政策諮詢、部會協調及舉行產、官、學、研大型研討會與座談會。
五、考察先進國家國土空間政策之規劃及推動經驗。
六、適時因應最新社經環境情勢發展,研擬國土規劃、開發管理及永續發展等對策。 |
|
|
三、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
(03) |
公共建設 |
起:96/1/1
迄:97/12/31 |
63100 |
|
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協助「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整體推動及審議協調作業。
二、提供各「工作分組」諮詢輔導作業。
三、研擬民間地理資訊產業發展,技術升級輔導與推廣計畫。
四、持續建置「國土資訊系統跨平台應用系統」。
五、推動「國土資訊系統圖資品質管控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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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永續新故鄉環境打造
(04)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8500 |
|
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從兩性平權觀點,研析相關空間規劃問題。
二、研析空間環境及景觀變遷課題及因應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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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審議有效運用國家整體資金
(財務處)
6103501120 |
一、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及重要經建計畫審議
(01) |
公共建設 |
起:96/12/1
迄:97/11/30 |
8400 |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金融) |
一、強化國家重大公共建設及經建計畫之經濟效益評估與財務計畫審議,配合施政規劃主軸,有效配置國家整體經建資源。
二、配合政府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策,落實民間參與可行性評估,提升國家資金運用效率。 |
|
|
二、國家建設相關財務議題之研究
(02) |
公共建設 |
起:96/12/1
迄:97/11/30 |
1025 |
|
規劃評估(財政金融) |
就政府財政、預算以及國家建設財務規劃與控管部分,蒐集國內外資料,適時分析研究,供決策參考。 |
|
|
三、有效運用國家整體資金
(03) |
經濟發展 |
起:96/12/1
迄:97/11/30 |
832 |
|
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配合國家整體經濟金融發展政策,規劃並有效運用國家中長期資金,推動支援相關重大公共建設與民間投資計畫。 |
|
七、重大公共建設之先期作業及管考
(管制考核處)
6103501121 |
一、辦理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
(01)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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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辦理「98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審議。
二、依次類別召開複審會議、會審會議,全案經本會委員會議通過後,預定於97年8月陳報行政院。
三、強化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邀請專家學者參與本會新興計畫之審議與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初審作業。 |
|
|
二、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
(02)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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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定期檢討「新十大建設」及「離島建設」等重大經建計畫執行成效。
二、協調解決列管計畫或方案遭遇之重大問題。
三、建立列管資料網路連線,隨時掌握執行情形。
四、舉辦管考業務相關檢討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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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訊管理
(03) |
社會發展 |
起:97/1/1
迄:97/12/31 |
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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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國家發展及科技) |
一、健全審議機制,按議題分類設置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立網路諮詢系統,提高本會審議品質。
二、連結政府骨幹網路系統及網際網路,加強經建資訊運用與資訊安全措施。
三、強化內部網路系統,整合行政支援資訊系統。
四、辦理應用軟體系統之開發、維護與更新管理。
五、辦理電腦使用研習訓練,紮實資訊應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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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健全企業發展環境、排除投資營運障礙
(財經法制協調服務中心)
6103501025 |
一、強化國內投資營運及環境
(01) |
經濟發展 |
起:94/1/1
迄:97/12/31 |
4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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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活絡港口、機場相關範圍營運效益,促進我國高附加價值貿易活動之發展。
二、持續推動自由化及國際化,建立企業發展全球運籌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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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行政效率健全企業發展相關法令
(02) |
經濟發展 |
起:94/1/1
迄:97/12/31 |
5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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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研議並推動有利企業及網路社會發展之法制議題。
二、研議建立「法規衝擊」分析機制,將成本效益觀念引入立法程序,以提升管制性法規之品質。
三、協調企業投資面臨之法規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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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吸引投資及企業營運障礙之排除
(03) |
經濟發展 |
起:94/1/1
迄:97/12/31 |
11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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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辦理「法制革新能力建構工作方案」,推展我國法制革新之進程。
二、研析外國商會所提政策白皮書建言,進行跨部會協調整合。
三、積極參與國際經貿組織(APEC, OECD, WTO)事務,宣揚我國經濟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之各項措施。
四、持續發行「臺灣新經濟簡訊」及不定期發送法協中心電子報,提供外商相關投資臺灣訊息。
五、加強辦理自由貿易港區之宣導及招商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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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貿易通關與航港資訊科技基礎建設
(04) |
經濟發展 |
起:94/1/1
迄:97/12/31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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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建設(經濟貿易) |
一、持續強化整合貿易簽審、通關、航港平台網路系統運作機制。
二、推動規劃我國「進出口管理單一窗口」實質內容與推動。
三、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先行研究,逐步導入WCO全球貿易安全與便捷標準架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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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績效目標 |
衡量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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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指標 |
原定目標值 |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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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擬國家建設計畫 |
一、辦理上一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 |
100 |
一、衡量標準
(一)說明
1.研擬「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作為提供施政成效與新年度計畫研擬之參考,並配合行政效率提升要求(自行縮減預計工作天數5天),執行檢討須於95年6月20日前提報行政院。
2.以執行檢討之研擬是否依時限完成,採預計與實際工作天數換算達成目標值進行評估。
(二)衡量公式:[1-(b-a)/a]*100%
1.a為預計工作天數:171天(檢討上一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成果報院前之預計工作天數原為半年天數181天,94年自行縮減工作天數5天,95年再縮減5天);
2.b為實際工作天數:166天(以報院日為基準日,報院前之工作天數。研擬「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已於95年6月15日函請行政院備查,發文字號:綜字第0950002440號函。實際工作天數為166天)。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分為上、下篇,上篇總體經濟計畫部分,深入分析2005年世界經貿變動趨勢,並具體檢討國內總體經濟情勢,下篇則分由經濟、教科文、生態環境、社會及法政5個部門計畫,落實檢討各部會重要政策措施。
(二)「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95年6月26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50030252號函准予備查,函送相關機關參考。
三、目標達成度:研擬「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之目標實際達成率為103%,目標達成度以100%計。
四、評估結果
「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係檢討上一年國家建設計畫的執行成果,內容涵蓋總體經濟計畫與部門計畫重要政策措施,深入淺出、簡潔扼要。本計畫檢討研擬過程中,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並在時限內提前完成,不僅達成行政效率提升的要求,更符合提供施政成效作為研擬新年度計畫參據的時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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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擬下一年國家建設計畫 |
100 |
一、衡量標準
(一)說明
1.研擬「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須於95年12月底前提報行政院,通過後揭示新年度國家施政大計。
2.以計畫研擬是否在時限內完成,採預計與實際工作天數換算達成目標值進行評估。
(二)衡量公式:[1-(b-a)/a]*100%
1.a為預計工作天數:365天(研擬「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報院前之預計工作天數為全年天數,95年為365天);
2.b為實際工作天數:362天(以報院日為基準日,報院前之工作天數;研擬「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已於95年12月28日函請行政院核議,發文字號:綜字第0950005384號函。實際工作天數為362天)。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研擬96年國家建設計畫,訂定96年總體經濟目標
1.「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95年12月4日提報本會第1275次委員會議, 12月20日函報行政院會議,已依院會決議修正,12月29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50062353函核定通過,由院分函相關機關,自96年1月1日起分工執行,作為政府施政及民間企業擬訂營運策略之參據。
2.96年總體經濟目標:經濟成長率4.6%;每人GDP 1萬6,886美元;失業率3.8%;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不超過2%。
(二)研擬「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
1.彙編五大套案,研擬完成「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於95年11月7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50052617號函准予備查,具體揭示國家發展新願景與五大套案計畫,以凝聚全民共識,全力推動。
2.以 陳總統提出「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拉近城鄉距離及縮短貧富差距」為指導原則, 蘇院長提出「大投資、大溫暖」為施政主軸,勾勒2015年「繁榮、公義、永續的美麗台灣」經濟發展願景,訂定「優遊1日生活圈、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不超過2%、每人GDP 達3萬美元、失業率4%以下、經濟成長率平均5%及所得五分位差距降至6倍以下」之總體發展目標。
(三)強化經建成果宣導,改版多媒體簡報內容
1.完成製作2006年台灣經濟發展多媒體簡報(中、英、西、法、德語版)及其錄影光碟。
2.編報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2006.;出版「台灣經濟論衡」、台灣經濟發展圖冊。
3.95年辦理長官接待外賓陪同及幕僚工作108次、529人。
(四)辦理專案委辦計畫或評估,供政策擬訂之參考
1.完成「96年度新十大特別預算及公務預算之效益」、「2015年台灣每人GDP目標值3萬美元之推計說明」資料等9個專案評估。
2.完成「營造創新社會策略之研究」、「服務業外包趨勢與我國商機」、「台灣『國民幸福毛額』的編算方法與實證分析」等7項委託研究,以及「WEF新全球競爭力評比與分析」等6案自行研究。
3.持續掌握國內外經濟脈動,95年發布新聞稿,計「南韓發展品牌經濟的啟示」等26篇。
(五)撰擬長官演講及重要經建文稿,增進各界對政府施政認同與支持
承辦首長交辦重要文稿共65篇,其中總統1篇;立法院王院長3篇;行政院17篇(院長10篇,副院長6篇,政務委員1篇);本會44篇(主任委員23篇,副主任委員21篇)。
(六)擴大辦理專業講座,強化政府與民間企業溝通瞭解
1.95年1月、4月及10月辦理專題講座,邀請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李培芬秘書長、白木屋食品公司簡菱臻董事長及亞力山大企業集團唐雅君董事長蒞會演講。
2.強化圖書資訊服務,新增圖書館藏863種、1,031冊;提供線上資料庫全文資訊檢索系統等12種。
三、目標達成度:研擬「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之目標實際達成率為101%,目標達成度以100%計。
四、評估結果
(一) 95年國建計畫重要總體經濟指標3率─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上漲率、失業率皆達成計畫目標,成效良好。根據主計處96年5月估計,95年台灣經濟成長率4.68%,高於原訂4.5%之目標;消費者物價上漲率僅0.60%,達到計畫目標(不超過2%);失業率3.91%,為近6年來最低水準。
(二)「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之研擬,除蒐集、研析與彙整國內外相關資訊,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外,並進行96年經濟成長率預測與目標設定。本計畫涵蓋層面寬廣,內容適切、完整,並在要求時限內完成,符合揭示國家施政大計的時效要求,並作為政府施政及民間企業擬訂營運策略之參據。
(三)96年為「大投資、大溫暖」施政的啟動年,本會奉 院長指示規劃、彙整「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 95年11月7日已奉 院准予備查。96年,藉由三年衝刺計畫五大套案的推動,可望發揮經濟活絡成長、所得分配平均、環境永續發展的政策效益,達成 陳總統指示「增加投資台灣、創造就業機會、拉近城鄉距離及縮短貧富差距」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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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步縮短執行檢討預計研擬作業時間,提升行政效率 |
100 |
一、衡量標準
(一)說明
1.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要點」及92年12月研考會舉辦之施政績效管理作業講習暨手冊辦理。
2.研擬國家建設計畫以「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要點」第6條之「行政效率」 作為業務面向之共同指標,並以辦理上一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為施行標的。
(二)衡量公式:(前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本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前次辦理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x100%≧2%
在不影響工作品質下,以預計工作天數每年縮減5天,並自行要求計畫執行檢討必須在此縮減的時間範圍內完成,作為提升行政效率的目標。
二、達成情形分析
在兼顧「中華民國94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研擬品質提升下,自行縮減預計工作天數至171天。
三、目標達成度:依前述公式95年之目標實際達成率為 (176-171)/176*100%=2.9%≧2%【原訂值】,目標達成度為100%。
四、評估結果:達成提升行政效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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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
一、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
100 |
一、衡量標準:
(年度完成國內、外、大陸經濟情勢及景氣分析之報導項數/本年度應進行國內、外、大陸經濟情勢及景氣分析之報導97項)x100% 。
二、達成情形分析:
1.每月撰擬「當前經濟情勢」,年計11次〈1-2月合併發布〉,提供長官赴行政院院會報告,或供行政院會參考,並公佈上網。
2.每雙週4出版「國際經濟情勢」及「國際經濟動態指標」雙週電子報,共計50次;另每季出版「東亞經貿投資季刊」年計4次,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3.按季就兩岸經貿情勢重點分析,編撰「兩岸經貿及中國經濟情勢」季報,年計4次提供長官參考。
4.每月定期發佈景氣概況新聞、舉行記者說明會,公布上網,發行電子報,提供政府單位及社會大眾參考,並出版台灣景氣指標月刊(年計12次)。
5.每月上網發布英文Taiwan Economic Situation &Outlook (年計12次),並編印成冊,提供作為外賓簡報資料。
6.協助德國IFO進行世界經濟調查,每季發布新聞稿供外界參考(年計4次)。
三、目標達成度: 達成目標值100%,目標達成度為100 %。
四、評估結果:
本項業務掌握國內外經濟脈動與契機,就國內外經濟及景氣情勢進行分析、探討,並定期發佈,提供各界參考,圓滿達成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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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濟政策之研擬及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
80 |
一、衡量標準:
(年度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獲參採件數/當年所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獲參採數5件)x 20% +(年度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項數/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每年20項)x 20% +(年度辦理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及管控等相關工作項數/辦理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及管控等相關工作每年5項)x 20% +(完成專案研究報告篇數/完成專案研究報告8篇)x 40%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8件:
1.完成行政院交辦「美國貨幣政策變動及國際油價波動之研析與因應」報告,報院備查。
2.完成「振興經濟措施細部計畫檢討報告」報院備查。
3.研提「通貨膨脹警報響,政府之總體經濟因應措施」,向立法院第6屆第3會期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專案報告。
4.就「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探討、「三年來國內企業成長與兩岸資金流動之檢討」等議題,彙整研提「經濟政策檢討及說明」,向立法院第6屆第3會期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專案報告。
5.研擬推動「深根台灣投資專案」工作計畫報院備查。
6.研擬推動「經續會結論『共同意見』具體執行計畫」報院核定。
7.辦理「加強對中東地區經貿合作行動小組」工作,完成「加強推動對中東地區經貿合作方案」報院核定,為期一年,自95年10月1日至96年9月30日止,按季辦理管考作業,並檢討擬定後續計畫。
8.研擬「加速推動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發行方案」報院核定。
(二)完成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54件以上:
1.參與行政院等相關部會財經法案審查共20案,包括:「行政院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修正草案、「信託業法」修正草案、「保險法」修正草案、「勞工退休監理會設置條例」草案、「融資公司法」草案、「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債務催收公司管理條例」草案、「關稅法」修正草案、「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能源稅條例」草案、「金融服務法」草案、「金融控股公司法」修正草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銀行法」修正草案、「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石油管理法」修正草案、「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等。
2.參與行政院等相關部會財經措施研商共9案,包括:「農漁會信用部之定位及管理措施具體方案」、「農業資產管理公司營運方案」、「發行運動彩券需求規範相關事宜」、「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案、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及勞工保險基金資訊揭露範圍、「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獨立董事遴聘、管理及考核要點」草案、「第五期加強對歐經貿工作綱領」、「第五期加強對北美地區經貿工作綱領」,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因應免稅落日條款郵政儲金匯兌法暨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等。
3.研提亞東水泥、南亞塑膠、豐泰企業、奇美電子、友達光電、英華達、華碩、統寶光電、遠東紡織、矽品、日月光半導體、燁聯、德勤投資、鴻準精密、印像電子、可成、健鼎科技、金寶、輔祥實業、敦南科技、陽明海運、廣達電腦、台塑公司、燦坤及普立爾科技等25家公司大陸投資案意見函復經濟部投審會。
(三)辦理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及管考等相關工作8件:
1.辦理行政院「財經小組」幕僚工作:至12月底止已辦理36次財經小組會議,討論議題計100案。其中本處提報「加速推動運動公益彩券發行方案」、「加強推動中東地區經貿合作方案(草案)」、「重要民間投資計畫辦理時程」、「重要財經計畫控管分工」及「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籌備說明」等。
2.辦理「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相關籌辦幕僚及後續協調推動工作。
3.辦理「卡債問題研析」工作:每日通報卡債處理情形及關懷扶助卡債債務人工作推動情形;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多次協商會議,會議結論並簽報行政院三長,另彙撰「政府處理卡債及相關問題綜合報告」簡報,供主委向執政黨團報告,並撰擬「卡債問題研析」等相關報告陳參。
4.辦理行政院交辦「促進產業發展、提振經濟新措施」管考工作:完成管考系統作業,函請主(協)辦機關自今年4月起按季填報執行情形及效益。
5.辦理財政改革相關工作:奉示彙擬「撙節政府財政支出之突破性對策」。
6.辦理「我國全球競爭力評比劣勢項目之檢討及因應對策」按季檢討工作。
7.辦理「加強對中東地區經貿合作行動小組」工作,召開「研商拓展沙烏地阿拉伯商機事宜」會議。
8.建立資訊流通及通報機制:本會自1月25日起負責辦理行政院交辦之「財經重大事件每日通報機制」供行政院三長參考。
(四)完成專案研究報告:
1.完成經濟分析:研提「國內外壽險資金運用情況」等43篇報告,提供上級長官參考。
2.彙編完成本處94年度自行研究出版「經濟研究」第6期,並進行本處95年度7篇自行研究,已完成期末報告審查。
3.撰擬長官文稿49篇,包括:院長5篇、副院長4篇、本會主任委員22篇、副主委18篇。
三、目標達成度: 目標值80%,實際達成率243%,達成度為100 %。
四、評估結果:
本項業務大幅超過預定績效目標,所提多項政策研析及建議案,均獲參採或參考,達成經濟政策之研擬及協調推動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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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進產業發展 |
一、服務業發展方案之宣導、協調與推動 |
90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宣導、協調與推動案件完成率×100% (完成率=完成件數/交辦或預定完成件數;當年度係指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
二、達成情形分析:
辦理服務業協調、推動與宣導重要案件50件,已顯現成果,包括協調相關部會進行法規鬆綁、辦理「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出版台灣服務業發展簡訊、協助業者排除投資障礙及經營面臨困難等。重要案件擇要如次:
(一)召開8次「行政院服務業政策指導小組」工作會議及4次「行政院服務業政策指導小組」會議,討論、協調與推動服務業發展等相關事宜。
(二)完成「94年相關部會推動服務業方案執行情形」報告,並提報95.03.22行政院第2983次院會通過。
(三)完成「95年第1季、第2季相關部會推動服務業旗艦計畫及主軸措施執行情形」,分別提報第2997次及第3009次院會通過。
(四)召開3次研商「配合國民所得統計改版,修訂服務業成長目標」會議;召開4次研商「各項服務業經營所受限制」相關事宜會議,並將會議結論及相關資料彙整提報行政院財經小組。
(五)召開協商「服務業市場開放檢討報告」相關事宜會議。
(六)召開3次「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協調會議,該優惠貸款辦法業經本會第1268次委員會議核定實施。
(七)分別委託成功大學、景文技術學院、中華經濟研究院、華夏技術學院及實踐大學辦理95年度委託研究「12項重點服務業品質認證之研究」、「台灣服務業國際化發展策略之研究-以餐飲服務業為例」、「台灣服務業生產與就業結構缺口之研究」、「公部門物業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政策可行性研究」及「2015年服務業發展前瞻性規劃」。
(八)發行「台灣服務業發展簡訊」(雙月刊)第5至10期。
(九)辦理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產業組服務業分組會議,蒐集彙整產學研界之意見,以供擬訂服務業發展政策之參考。
(十)研擬「產業發展套案」中有關服務業整體措施,並協調相關部會積極推動。
(十一)辦理4場次「推動服務業發展列車活動」巡迴座談會;與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新竹縣及基隆市等縣市政府共同舉辦5場次「服務業發展研討會」。
三、 目標達成度:實際達成率為111%,以100%計算。
四、 評估結果:依據衡量指標計算結果(50/50)×100%=100%,重要交辦案件皆已如期完成,符合辦理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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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業、科技及能源發展計畫之研審、協調與推動 |
90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院交審議、協調、推動案件完成率x65%+當年度先期作業審議完成率×35%(完成率=完成件數/交辦或預定完成件數;當年度係指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
二、達成情形分析:
完成院交審議、協調、推動案件有助於各部會推動相關產業發展計畫在能源部分,包括核提經濟部「第4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意見,持續開放民間興建發電廠,加速電力自由化政策,確保電力供應穩定;核提經濟部「重大能源科技計畫」,加強能源科技發展;審議台電公司「核能四廠第1、2號機計畫」增加工期及商轉日期調整案,合理調整工期及嚴控投資總額;研審經濟部電力供應替代方案,確保系統供電穩定;審議中油公司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進行「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合資計畫」修正可行性報告;農業部分包括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計畫、化學肥料補助、漁業、平地造林、植物園、水旱田利用、餘糧收購、農田水利及農業生技園區等,衛生醫療部分包括生醫園區、生技園區、流行疫苗、實驗動物中心等共計40案;並完成審議「資訊通信次類別」、「文化次類別」、「農業建設次類別」及「衛生醫療」先期作業55案。
(一)重要審議、協調、推動案件擇要如次:
1. 院交議,農委會函院為擬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95年度「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及「調整產業或防範措施實施計畫」案。
2. 院交議,農委會為擬續辦95年度「化學肥料補助」計畫,請准用「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支應並決算辦理案。
3. 院交議,有關中鋼公司致本院秘書長箋函,為提對國內再建大鋼廠之看法-「台灣再建大鋼廠商榷」案。
4. 院交議,農委會函院為該會漁業署執行「漁訓貳號95年大西洋漁業巡護計畫」案。
5. 院交議,交通部函院為涵碧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所提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花蓮七星潭觀光飯店」,請核定為重大經建計畫案。
6.農委會來函檢送「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農業部分獎勵辦法」第2條、第13條及第14條修正草案審議案。
7.新聞局函送「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電影工業數位化後製作部分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議案。
8.向 蔡副院長報告「高科技產業政策之檢討及因應策略」案。
9.院交議,國科會函報國家實驗研究院修正後之「建構國家動物試驗資源:擴建國家實驗動物中心」整體計畫書案。
10院交議,農委會函院為輔導粗放梅園停採及相關措施以調整青梅產業結構,擬請同意納入「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水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項下辦理案。
11.院交議,農委會陳報「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96至98年度中程計畫」案。
12. 院交議,有關農委會函院,為推動平地造林獎勵對象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造林專區之農牧用地,建請放寬面積申請限制為毗連1公頃或同一地段毗鄰2.5公頃(每筆申請農地面積至少0.1公頃)並由各地方政府規劃「小面積造林示範區」案。
13.院交議,農委會來函,檢送「全國植物園系統之整建與經營-95至96年重點建設修正計畫」審議案。
14.院交議,有關農委會為穩定國內糧價及確保稻農權益,本(95)年第2 期稻作擬繼續辦理餘糧收購措施案。
15.院交議,經部函請同意由農委會「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協助分攤本(95)年桃園、新竹及苗栗地區第1期作停灌,增列「已插秧、不翻耕者, 每公頃給予7萬3,000元補償費,但不辦理稻穀保價收購。」補償費3,800萬元;以及分攤增加之「代耕業者」、「公糧委託倉儲」、「農會供銷業務」3 項補助措施全額之35%案。
16. 院交議,經濟部函,為本(95)年第1期作停灌公告原補償標準3「不種稻作而轉種植其他作物、種植長期作物或由水利會供水養殖之會員者,每公頃補償新台幣2萬2000元」,擬請同意提高補償金額每公頃至3萬元案。
17.院交核提意見,經濟部「第4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草案)一案。
18.院交核提意見,經濟部「重大能源科技計畫」一案。
19.院交研提意見,鹿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加入外股案及未來民營發電 業加入外股申請案授權該部以代判院稿核定一案。
20.院交核提意見,經濟部陳報電力次類別LED交通號誌燈節能專案計畫一案。
21.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洽能源局擬規劃行政法人節約能源中心之本會意見一案
22 .院交議,經濟部陳報該部所屬台電公司「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調整商轉日期一案。
23.院交議,經濟部陳報該部所屬台電公司「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投資總額調整一案。
24.院交議,經濟部陳報該部所屬台電公司「核能四廠發電計畫工期修訂及投資總額調整之原因及責任歸屬說明」一案。
25.行政院交核提意見,經濟部陳報電力次類別新興重要公共建設計畫書-「LED交通號誌燈節能計畫」一案。
26.院交核提意見,經濟部陳報欣南天然氣公司加入外股代判院稿及類似案代判院稿一案。
27.審議中油公司轉投資國光石化科技公司進行「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合資計畫」修正可行性報告一案。
28經濟部函院,為中油公司「M9303煉製事業部GroupⅡ潤滑基礎油工廠投資計畫」擬辦裡第2次修正,追加預算一案。
29.院交議,科技顧問組陳報「台灣WiMAX發展藍圖」一案。
30. 院交議,有關原能會檢陳修正後之「核能研究所核設施清理計畫」中程 計畫,並請准予優先納入96年度重要公共建設計畫一案。
31.行政院交核提意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任委員上院長簽陳「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先期規劃審議作業要點」一草案。
32.審查院秘書長交議新聞局陳報該局研議規劃成立「國家電影文化中心」一案。
33.院交審提意見,有關文建會函報「五大文化園區執行進度與未來經營規劃報告」案。
34.院交議,國科會為該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與台大簽訂「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委託國立臺灣大學開發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協議書」擬於94年12月31日終止委託一案。
35.院交議,衛生署函報疾病管制局「流行疫苗自製計畫」修正版,請本會核提意見一案。
36.院交議,經濟部函院檢陳修正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創新育成中心先期規劃構想書一案。
37.院交議,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院檢陳該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高雄生物科技園區計畫」一案。
38.院交議,國科會函院檢陳該會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與國立台灣大學所簽訂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委託國立臺灣大學開發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協議書」擬終止委託案後續配套事宜建議一案。
39.院交議,有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院,檢陳「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推動組織架構調整及配套措施規劃方案」一案。
40.院交議,農委會陳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國家花卉園區」、「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及「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中長程公共建設修正計畫書一案。
(二) 先期作業審議完成包括「資訊通信次類別」及「文化次類別」36案、特別預算審查3案、「農業建設次類別」10案及「衛生醫療」次類別 5案、工商建設次類別1案共計 55 案。
三、目標值達成度:實際達成率為111%,以100%計算。
四、評估結果:依據衡量指標計算結果(40/40)×65%+(55/55)×35%=100%,重要交辦案件皆已如期完成,符合辦理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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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營事業企業化、民營化與資產活化之推動與協調 |
90.5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院交議或相關部會函請應辦協調或審議之公營事業企業化、民營化與資產活化案件完成率×100%(完成率=完成件數/交辦或預定完成件數;當年度係指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止)
二、達成情形分析:
持續推動國營事業之民營化,除促成唐榮公司及退輔會所屬龍崎工廠「事業廢棄物處理區」完成民營化外,下半年並依據經續會結論具體執行計畫研修「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及進行委託研究。95年度完成院交議或相關部會函請協調或審議案計29案,重要案件擇要如次:
(一)94年國營事業最適資產規模考核檢討一案
(二)中華電信海外釋股案,決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
(三)行政院核復「有關同意合作金庫銀行優惠認股閉鎖期內之員工股東仍得行使收買回請求權,惟不利公營事業民營化後之整併工作,宜於通案作法上予以限制」一案。
(四)檢討修正「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有關規定一案。
(五)研究「政府部門如何建立以市場導向、責任與待遇相符之公股事業負責人、經理人及董監事之遴聘機制及薪酬制度」一案。
(六)中華電信公司函請交通部同意該公司跨民營化時,員工優惠認購之可認購股數,擬享有面額增購一案。
(七)經濟部函院,報請釋示並將該部所屬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納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一案。
(八)退輔會函院為該會要置基金承接榮工公司民營化後非營造業務所需資金,請准由安置基金舉債支應一案。
(九)完成「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財政金融分組討論「公股股權管理及民營化」議題。
(十)配合「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後續有關民營化政策推動與相關議題檢討,研擬委託研究「公股事業採委託經營模式管理之規劃研究」案。
(十一)中鋼、中華紙漿、華擎機械、台鹽4家公司公股股權移回經濟部案。
三、目標達成度:實際達成率為110%,以100%計算。
四、評估結果:依據衡量指標計算結果(29/29)×100%=100%,重要交辦案件皆已如期完成,符合辦理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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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
一、「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4-97年)」之執行情形檢討 |
100 |
一.衡量標準:〔1-(實際完成週數─預計完成週數)/預計完成週數〕×100%。
二.達成情形:研擬完成「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4年執行情形檢討報告」,經5月17日本會第6931業務會報奉主委指示,納入「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重要結論,嗣經8月28日提報本會第1864次委員會議通過,並經行政院9月20日院壹經字第0042922號函准予備查。
三.目標達成度:以上於衡量標準完成週數期限前完成,〔1-(實際完成週數(20週)─預計完成週數(26週))/預計完成週數(26週)〕×100%=130%,達成原定目標。
四.評估結果:「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4-97年)」之94年執行情形檢討係評估上一年之執行成果並針對計畫內容進行滾動式檢討,以因應國內外發展情勢,適時配合國家發展需要,規劃調整人力發展策略,強化國家整體人力運用效率,對提升我國人力資本及國家競爭力,卓有助益。95年失業率為3.91%,達成不超過4%之目標,勞參率亦提升0.14個百分點為57.92%,本項目標具複雜度及挑戰性,且均能按原訂時程提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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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勞動、社會福利、教育、文化公共建設政策及計畫之研審 |
100 |
一.衡量標準:(當年完成審議案件數/前年11月至當年10月底申請審議案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
(一).完成院交審議案件計30件:
1.「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設海鹽文化科學園區開發計畫書」
2.「南島文化園區興建計畫是否繼續推動」
3.「文化魅力.創意加值-國立社教機構服務升級第2期計畫」
4.「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整體計畫」
5.「2009年聽障奧運場館興建計畫書」
6.「身心障礙國民適應體育園區」
7.「推動體育校院整併暨成立體育大學規劃構想書」
8. 修正「2009世界運動會主場館興建計畫」
9.「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流行文化產業中心計畫
10.全國文化學習資源中心系統計畫
11.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
12.大台北新劇院計畫
13.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第二次修正計畫
14.國立臺中圖書館遷建修正計畫
15.「台灣歷史文化風貌保存計畫」─「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先期規劃報告書」
16.「籌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
17.國家圖書館修正「設立南部分館計畫書」
18.「文化機構發展計畫」
19.「地方文化中心重建計畫」
20.「開發利用地方文化資產與文化環境計畫」
21.「縣市文化中心整建計畫」
22.「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徵收臺電土地案
23.「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爭取追加工程經費案
24.「文化機構發展計畫」(修正草案)
25.「96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
26.「流行文化產業中心」修正計畫
27.「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修正計畫
28.「大台北新劇院」修正計畫
29.「國立臺中圖書館遷建計畫」修正計畫
30.「流行音樂中心」
(二).研擬完成重大計畫及方案: 完成「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產業人力套案」,並於10月18日行政院第3011次會議通過。
(三).完成7項報告案:
1.完成「中華民國台灣95年至140年人口推計」,提報本會6月19日第1256次委員會議。
2.完成「職業能力再提升方案」第二期計畫94年執行情形評估報告」提報本會5月15日第1251次委員會議,並報院奉准備查。
3.完成「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第二期計畫」94年度、95年1-6月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分別提報本會3月27日第1244次委員會議,及8月28第1264次委員會議。
4.與原民會共同辦理「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跨部會專案小組幕僚工作,並完成「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94年執行檢討報告」,於3月20日提本會第1243次委員會議報告後報院備查通過。
5.完成「94年促進就業措施執行成果及95年規劃報告」,提本會2月13日委員會會議及2月15日第2978次院會報告通過,並按月管考各部會95年促進就業措施執行情形,呈報行政院備查。
6.辦理全國11場次24個原住民重點部落參訪行程,以掌握不同原鄉部落之產業經濟發展與就業狀況,並完成參訪檢討報告,供相關部會參考。
7.召開4次「好管家專案」研商會議,完成「好管家專案(草案)」報告,並於4月6日在總統府向呂副總統簡報。
(四).辦理各項業務如下:
1.辦理96年度「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體育次類別」、「文化次類別」以及「教育次類別」初審、會審作業;「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及「頂尖大學及研究中心」初審、會審作業。
2.辦理「縣市政府亟需中央補助事項」體育、文化及教育建設相關事宜。
3.參與行政院組織改造服務團「行政法人化小組」第4波個案實地訪視,及第3波行政法人優先推動個案辦理情形檢討。
4.推動辦理「95年度青年職場體驗計畫」,主辦「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綱領):行動計畫」、「青年就業促進方案」架構、「全國青年人力資源發展會議」議題草案及2006青年國是會議本會相關業務。
5.協辦2004年世界經濟論壇(WEF)及2004-2005年國際管理學院(IMD)評比我國劣勢項目之因應對策、執行情形及檢討。
6.參與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研究小組研訂全國教育經費基準。
7.協調相關部會推動人才培訓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並辦理執行情形檢討。
8.協助勞委會「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審查計畫工作及優良計畫評選工作共計30場次以上。
9.召開3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研商會議。
10.召開「重大公共建設勞動力補充方案協調會」會議,協助解決重大公共工程缺工問題。
11.協調相關部會推動「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並辦理「社區化長期照護旗艦計畫」執行情形檢討。
12.配合行政院研擬「建構長期照顧服務網十年計畫(草案)」。
13.辦理「我國促進就業措施對就業的影響分析」、「勞動市場彈性與安全之研究」、「我國教育經費分配與運用之研究」、「主要國家因應人口老化社會福利政策之研究」及「我國社會福利資源整合與合理化之研究」等5項委託研究案。
14.完成「就業市場情勢月報」共計12期及「2005Manpower Indicators」之編製。
三.目標達成度:以上均已如期完成,依衡量標準:〔95年實際完成審議件數(25件)/94年12月至95年11月底交議件數(25件)〕×100%=100%,達成原定目標。
四.評估結果:衡酌國家經濟發展、人口結構改變及產業結構之轉變,審查院交議有關勞動、教育、文化、體育建設、客家事務及社會福利等計畫及措施,完成「95-140年人口推估」,研擬「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產業人力套案」,辦理「好管家專案」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重要專案,使我國整體人力運用與規劃符合國家發展所需,並協調推動95年促進就業措施,促進7萬人就業,約有降低率0.18個百分點之效果,具顯著績效,其目標值具有合理性及挑戰性,並均能按原訂時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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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合勞保、公保及國民年金制度,建立社會安全網 |
92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當年度應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
(一).「國民年金法(草案)」未能於第5屆立委任期內通過,基於屆期不續審之原則,退回行政部門,經重新審慎評估調整修正,於95年1月23日提報行政院會議(經謝前院長)通過。
(二).內政部於95年2月3日向蘇院長進行「國民年金法」草案簡報,會議決議:「此次通過之『國民年金法』草案係延續性之政策規劃,目前是多方考量且較完整之版本,原則上同意通過,請加強與民間社福團體、立委及黨團之溝通。」
(三).辦理95年7月召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社會安全組之幕僚工作,並於會後彙整研提具體執行計畫報院核定實施。
(四).「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社會安全組「國民年金」議題於大會所獲致共識,將儘速完成立法程序,以利國民年金制度之實施。
(五).由林政務委員萬億協調內政部、勞委會依經續會的結論,於95年年底前重新研擬新版本,考量當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之特性,並與勞保年金化同步推動施行,希以達成2007年完成立法的目標。
(六).內政部於95年12月25-27日於北、中、南三區分別各辦理1場次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及老人、身障、婦女、兒童、農民、原住民、勞工等團體代表參加,聽取民意以作為草案內容修正之依據。
三.目標達成度:以上均已如期完成,依衡量標準:〔(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4件)/當年度應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4件)〕×100%=100%,達成原定目標。
四.評估結果:協調內政部等相關機關整合國民年金法(草案)及後續相關事宜,並配合辦理經續會「社會安全組」之幕僚工作,會後彙整研提具體執行計畫,對強化照顧新體系及建構社會安全網,具顯著整合效益,原目標值具有合理性及挑戰性,且均能按原訂時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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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引進及培訓之協調推動 |
92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當年度應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
(一).完成「重點人才整體培育及運用規劃」94年全年執行情形檢討報告,提報第4次「人才引進及培訓會報」,並於6月6日呈報行政院核備。
(二).辦理「人才引進及培訓會報」幕僚作業,於5月16日及8月31日舉辦第4次及第5次「人才引進及培訓會報」。
(三).辦理94年「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執行情形檢討及95年預計執行方式,經行政院2月16日函復原則同意辦理。95年甄試簡章已於3月3日由教育部、國科會及本會3部會發布新聞稿公告,自6月1日至7月13日止受理申請,10月放榜。
(四).完成「菁英留學計畫推動方案」94年執行情形檢討並提報5月16日第4次「人才引進及培訓會報」。
(五).95年7月31日召開「菁英留學-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第一次跨部會工作會議,會中討論94年執行情形及95年甄試作業方式。
(六).95年10月24日召開「菁英留學-專案擴增留學計畫」第二次跨部會工作會議;95年受獎者共158名,其中攻讀學位113名,博士後研究39名,產業研修6名。另自96年起本案基於回歸各部會業務分工之精神,原攻讀學位由教育部研議與現行計畫合併,國科會研議擴大辦理博士後研究與國內在學博士生研修,產業研修原則停辦,本案自96年起變更業務內容國科會已於12月8日報院在案。
(七).赴越南參加5月22日至26日於胡志明市舉行之「APEC第28次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會議」。
(八).參與6月30日、10月19日及12月25日經濟部「產業專業人才發展推動小組」第5、6、7次會議,檢討95年度人才培訓計畫、海外科技人才延攬措施、人才認證模式與職能分析及人才供需推估模式等重要工作。
(九).辦理「我國科技人力供需推估之研究」、「強化我國企業參與人才培訓之研究」、「強化我國終身職能學習之研究」及「主要國家吸引人才政策之研究」等4項委託研究案。
三.目標達成度:以上均已如期完成,依衡量標準:〔(當年度實際完成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9件)/當年度應研擬及協調推動件數(9件)〕×100%=100%,達成原定目標。
四.評估結果:協調相關機關推動有關人才引進及培訓相關計畫,辦理「人才引進及培訓會報」幕僚作業及「菁英留學─專案擴增學獎學金」,對提升我國人力素質,強化人力資本,卓有助益,且目標值具有合理性及挑戰性,均能按原訂時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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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暨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
一、國土規劃、土地利用、住宅建築、環境資源、交通建設等重要經建計畫之審議 |
98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院交議實際完成件數(253)/當年度院交議件數(258)×60%+當年度先期作業實際完成件數(210)/當年度先期作業交辦件數(210)×40% =98.8%(當年度係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完成行政院交議案件之審議,共計253案,其中提委員會議討論達34案,重要案件如次:「96年度國民住宅計畫」(草案)、「大里溪治理計畫」第三期實施計畫修正計畫、修訂「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民間參與澎湖馬公5500噸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計畫、建置遊艇製造基礎公共設施計畫、「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財務計畫」修正案、「東西向快速道路台南關廟線台南仁德段建設計畫」、「東西向快速道路彰濱台中縣彰濱聯絡道可行性評估報告」、「東沙海洋國家公園計畫」(草案)、台灣地區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修定報告、新竹縣上坪堰及隆恩堰復建工程計畫、「台鐵林邊溪橋改建計畫」報告、「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線八里五股段建設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修正「加工出口區高雄軟體科技園區加速發展計畫」、「南科高雄園區聯外區域排水改善計畫」檢討規劃報告及工程實施計畫、「湖山水庫工程修正計畫」、「南湖溪治理工程實施計畫」(修訂計畫)、「高雄世界貿易展覽中心暨國際會議中心」、「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計畫書等案。
(二)完成年度先期作業之審議,共計210案:
1.完成96年度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之審議,包括公路等18次類別,計175案。
2.完成96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先期作業之審議,包括台鐵捷運化等7大項,共計35案。
(三)研擬重大政策及方案:
1.研提「中央相關部會辦理各項公共工程建設用地補償之地價問題改進建議」報院,業經行政院95年3月30日核定。
2.研提「中興新村整體規劃構想方案」(草案)經本會第1253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並於95年6月20日陳報行政院。
3.研擬完成「產業園區供給政策檢討及建議」報告,並提報95年7月5日行政院財經小組報告。
4.研擬完成「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之產業發展套案國有土地『四免六減半』措施及公共建設套案『好生活』政策內容及計畫審查。
5.研擬「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草案),經本會第1276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院核定。
6.研擬「原住民族安全家園重建方案」(草案),經原民會會銜報院核定。
7.研擬完成「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草案)報院核定。
8.研提「山區道路災後復建及海岸地區公有土地禁止處分檢討報告」報院。
9.研提專案報告:完成「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分析報告」及「高鐵站區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制度分析資料」。
10.其他:完成「土地使用變更作業手冊」(修訂版)、95年「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及「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網站」更新。
三、目達標成度:「國土規劃、土地利用、住宅建築、環境資源、交通建設等重要經建計畫之審議」達成之目標值為98.8%,目標達成度100.8%,以100%計。
四、評估結果:
審議完成95年度行政院交議國土規劃、土地利用、住宅建築、環境資源及交通建設案件及96年度公共建設先期作業,有效落實政府重大政策及建設計畫,並促進政府資源之有效利用,其中屬交通建設、水利建設、環境保護部門計畫總計主辦機關所提需求數約1712億元,經本會審議核列約961億元,減少支出約751億元,著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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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 |
98 |
一、衡量標準:
當年度院核定計畫件數(5)/當年度分項計畫經本會審議後報院件數(5)X100%=100%。(當年度係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如期完成行政院交議新十大建設分項計畫之「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離島地 區供水改善」及「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之審議並奉行政院核定,積極推動新十大建設。
(二)完成「新十大建設」計畫檢討,達成匡列700億元治水預算之目標。
(三)完成立法院3讀通過95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970億元,落實「新十大建設」。
三、目達標成度:「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達成目標值100%,符合原訂目標值98%,達成度100%。
四、評估結果:
95年「新十大建設」分項計畫奉交本會審議案件,均已完成審議並報奉行政院核定,達成原訂目標,有助「新十大建設」-台鐵捷運化及平地水庫海淡廠之順利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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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審議及有效運用國家整體資金 |
一、中長期資金申貸案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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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衡量標準:依全年處理完成申貸案件衡量行政效能。(即當年度實際處理件數/前一年度12月1日至當年度11月30日申請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中長期資金申請及審議情形,94年12月1日至本(95)年11月30日受理申請案6件:
(一)已完成審議通過3件,金額為4,300億元:
1、「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300億元)
2、「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融資」(2,000億元)
3、「都市更新事業資金優惠貸款」(2,000億元)
(二)經本處詳細檢視尚需進行相關評估程序,執行單位撤回2件:
1、「併購國際品牌貸款計畫」(300億元)、
2、「掬水軒生活城開發案」(44億元)。
(三)退件1件:
「生質能氣化發電廠興建計畫」2.5億元因環保抗爭、承貸銀行資格未符及公司財務及票務狀況異常而予退回。
三、目標達成度:【實際處理件數6件(含撤回及退件3件)/申請件數6 件】*100%=100%
四、評估結果:中長期資金之運用一向配合政府政策進行融資,協助企業取得投資資金,尤其近年來更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十大建設計畫」、發展服務業及都市更新等重大方案之推動,提供有償性公共建設及民間投資計畫所需融資,將可提高民間投資意願,促進經濟穩定成長,並充裕人民所需之公共設施,提昇生活素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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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建設計畫、重要經建計畫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等院交議案之審議 |
100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實際處理院交議件數/前一年度12月1日至當年度11月30日院交議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94年12月1日至95年11月30日止,院交議案件共54件,已如期完成審議53件,另外1件未及於統計截止日完成,係因關涉計畫內容及建造經費等,本會於95年11月3日先函請國科會送行政院工程會審查,復於96年1月23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已於96年2月1日以財字第0960000648號函將本會意見函復行政院秘書長。 其餘53件包括:
1、主辦完成院交議案1案:交通部「95年度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計畫」案。
2、協辦完成院交議案共52案,包括:交通部「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案、「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案、「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綜合規劃報告案、「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案、「高鐵嘉義站聯外BRT執行方案」計畫案等22案;經濟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修正計畫)」案、「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效益評估報告案、「提昇加工出口區經營環境-加速推動老舊園區更新計畫」(草案)案、「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二號聯外道路(區外段)新建工程計畫」案、「基隆河洪水量增加對現況防洪功能評估報告」案等18案;.國科會「科學園區及工業園區財務評估及整合」案、「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紅柴林基地可行性評估報告」案、「95年度銅鑼基地開發工程進行基礎建設」案、「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擴建用地銅鑼基地開發可行性研究報告」案等4案;內政部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設計畫「36處污水下水道促參系統推動優先順序評估報告」案及「促進民間參與高雄縣獅龍溪污水下水道興建系統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改採政府自辦方式辦理案等2案;原民會「原住民部落聯絡道路改善(延續)中長程(94-97年度)實施計畫」案及原民會「95年度原住民部落道路改善計畫」案等2案;研考會「國家檔案館興建第1期中程計畫」(草案)案1案;.文建會「地方文化重建計畫」案(草案)及「國立臺中圖書館遷建計畫」案等2案;新聞局「公共廣電與文化創意、數位電視發展兩年計畫」案1案。
(二)審議96年度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主辦3件,協辦248件,刪減預算數18.745億元,占本會總刪減數(278.442億元)6.73%。
三、目標達成度:本年度院交議完成件數53件/本年度院交議交辦件數54件*100%=98%
四、評估結果:本年度院交議案件除1件因關涉計畫內容及建造經費等因素國科會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予工程會致未能於統計截止日完成,惟本會已於96年2月1日以財字第0960000648號函將本會意見函復行政院秘書長,其餘53件均已如期審議完成,審議之件數高於94年之45件;另協辦審議96年度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對提高政府資金有效合理運用之目標,均有具體成效,本計畫目標具有挑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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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公共建設之先期作業及管考 |
一、年度預算先期作業計畫審議預算平衡目標達成率(A) |
100 |
一、衡量標準
(一)本年度辦理「96年度重大公共建設先期作業」,主要係在行政院匡定額度內(1,283億元),完成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年度預算審議工作,合理有效分配資源,及議定優先次序,並於95年7月底前提報行政院。
(二)每年各部會所提經費需求,遠超過行政院匡定額度,故以年度先期作業計畫審議預算平衡,換算達成績效目標值進行評估。
(三)衡量公式(A):
A=﹝1-∣(b-c)/(a-c)∣﹞×100(%)
註 a:中央公務預算需求數
b:經建會核列數
c:行政院公共建設額度匡列數
二、達成情形分析
96年度重大公共建設,各部會共提251案,中央公務經費需求共計1,989億元,經本會初審、複審,及會同財政部、主計處、工程會及研考會等機關會審,並邀請中央主管機關副首長協商調整,於95年7月24日提經建會委員會議核議通過,歷經40餘次會議,最後在行政院所匡1,283億元額度內,依國家發展需要排定優先順序,將資源作有效分配。全案於95年7月28日陳報行政院核定,併入96年度總預算案,於95年8月23日提行政院第3003次會議通過。
三、目達標成度
A=﹝1-∣(b-c)/(a-c)∣﹞×100(%)
= ﹝1-∣(1283-1283)/(1989-1283)∣﹞×100(%)
=100%
註:a=1,989億元(中央公務預算需求數)
b=1,283億元(經建會核列數)
c=1,283億元(行政院公共建設額度匡列數)
四、評估結果
(一)96年度先期作業目標值具有合理性及挑戰性,並適時達成。
各機關所報計畫經費需求共計1,989億元,與行政院所匡額度1,283億元相差706億元,本會於短期內密集召開40餘次審議會議並協調各相關部會,終於如期完成審議工作,達成平衡目標。
(二)先期作業審議創新改良、流程簡化並有顯著績效。
1.為提升審議作業效率,本處資訊小組重新開發建置公共建設先期作業網路資訊系統,提供各相關機關計畫資料建檔、傳輸、查詢、控管,節省公帑約600萬元。
2.本年度先期作業審議會議,全部採無紙化會議方式進行,所有開會資料全部製作成電子文件,不再影印,節省印刷紙張約16萬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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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公共建設檢討報告報院率(B) |
100 |
一、衡量標準 :
(一)定期(按季或半年)檢討經建計畫及方案執行績效,並提報督導政務委員檢討後,撰擬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報院。
(二)為協助解決遭遇之重大或跨部會困難問題,安排主辦單位至本會委員會議進行專案報告,提出困難問題之解決對策。
(三)衡量公式:重大公共建設檢討報告報院率:
B=(當年度國發計畫及新十大建設檢討報告實際報院次數)/(當年度預定報院次數)×100%
國發計畫:每半年檢討;新十大建設:按季檢討。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新十大建設:
1. 撰擬「新十大建設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先提報本會委員會議後再報院,已如期完成提報,共4次(95/3/7、95/5/26、95/8/30、95/11/29) 。
2.提報行政院院會,向 院長報告1次(95/9/6)。
3對於推動遭遇困難之個案計畫,安排於本會委員會議提出執行檢討專案報告,本年度計辦理4案【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五股段建設計畫(4/10)、台鐵捷運化(5/1)、國道八號銜接西濱公路道路工程(7/17)、污水下水道建設(9/25) 】。
(二)國發計畫:
1.本年度預定提報「國發計畫執行成效檢討報告」報院2次,已如期完成提報 (95/5/30、95/11/28) 。
2.對於推動遭遇困難之計畫,安排於本會委員會議提出執行檢討專案報告,本年度計辦理5案【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 (6/12)、阿里山旅遊線與日月潭旅遊線計畫(7/10)、恆春半島旅遊線(9/11)、北部海岸旅遊線(10/16)、花東旅遊線(10/23)】。
三、目達標成度
重大公共建設檢討報告報院率(B) =(當年度國發計畫及新十大建設檢討報告實際報院次數)/(當年度預定報院次數)×100%
=(實際報院6次 /預定報院6次)×100%=100%
四、評估結果
(一)國發計畫及新十大建設,均屬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攸關國家之競爭力及經濟成長,為達成年度目標,本會平時即密切掌握執行進度,對於遭遇困難之計畫進行實地查證,安排政務委員召開協商會議,或提報本會委員會議協助解決。
(二)新十大建設每季,國發計畫每半年撰擬執行檢討報告,提出多項具體管考建議報院核定後轉請各機關切實辦理,共計6次,達成預定目標。
(三)前述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經本會積極落實績效管考,對於遭遇困難之計畫並安排主辦機關於本會委員會議提出執行檢討專案報告後,已有重大成效如下:
1.新十大建設
(1)「新竹內灣支線」第1標委設案先前歷經多次流標後,經洽請交通部深入瞭解原因,並據以研擬改善對策,已於95.11.10決標,正辦理設計中。
(2)「台鐵捷運化基隆-苗栗段」浮州簡易通勤車站規劃案亦歷經5次流標,經委員會議促請交通部據以研擬改善對策,本案已於95.10.26決標,並於95.12.19完成期中規劃報告。
(3)「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五股段建設計畫」原預定97年3月底通車,以配合台北港第一貨櫃啟用營運,因關鍵工程觀音山隧道施工困難進度落後,需至97年底方能全線通車。經邀請交通部及主辦機關於95.4.10本會第1246次委員會議報告,並請交通部成立趕工協調小組,深入檢討、妥善因應,現交通部將修正計畫(包括修正經費,配合台北港最近開港期程,在損害最小情況下,調整期程至97年12月底)報奉行政院核定實施,解決了工程延宕可能引起之廠商求償及民眾質疑政府施政不彰之重大危機。
(4)「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本會曾於95.9.25日第1268次委員會議請內政部營建署提出報告案,並請內政部營建署依迫切性訂定優先次序,逐一完成個別污水處理系統,俾使有限經費發揮最大效益,目前內政部營建署已依本會委員會結論將本計畫BOT部分擇優14處優先辦理。
(5) 「國道八道銜接西濱公路道路工程」因土方不足問題,致本案進度落後,特函請交通部出席本會委員會議報告,經本處提出土方短缺相關改善作法,原不足22萬方現已縮減至1萬餘方,確保本案可於今(96)年年底通車,減低民眾質疑政府施政效率之疑義。
2.國發計畫
(1)「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計畫」已提出整體修正計畫,進度落後幅度已逐漸改善。
(2)「阿里山與日月潭旅遊線計畫」已因應大陸觀光客人數增加,強化展現特色與維持遊憩品質。
(3)「恆春半島旅遊線計畫」已加速大鵬灣高爾夫球場環評審查並加速興建F2國際賽車車道。
(4)「北部海岸旅遊線計畫」已於北宜高速公路通車後增設引導標示及強化行銷推廣。
(5)「花東旅遊線計畫」已積極推動民間投資開發與委外經營管理,期能改善花東沿線住宿餐飲設施不足問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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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健全企業營運發展環境、排除投資營運障礙 |
一、自由貿易港區申設及協調案件之審議 |
100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實際完成案件數/當年度(前1年12/1日至當年度11/30日)行政院交議案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本年度已辦理2次專案協調會議、3次委員會會議、3次工作小組會議,並提報行政院財經小組「自由貿易港區推動現況與檢討」、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報「自由貿易港區政策推動及執行情形」。
(二)法制作業方面,完成6項行政命令訂(修)定,發布12則函釋案,完成協調議題36項;其中以通過「台北港自由港區事業東立物流公司專案申請委託福特六和公司等14家區外廠商實質轉型加工案」最具政策意涵,預期可直接增加國產汽車零件53億的年產值,並間接橫向整合橡膠、塑化、玻璃、鋼鐵及電機等關連產業發展。
(三)有關自由貿易港區之招商推動情形,截至95/12/31止,計有35家自由港區事業已進駐高雄港、基隆港、台北港及台中港四海港;另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貨運園區已進駐廠商家數58家。
(四)95年已分別委託研究機構,從產業供應鏈觀點針對「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及「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進行招商策略之研究,就結合週邊產業供應鏈進行深入探討,可為招商工作提出具體建議。
三、目標達成度:目標值為100%,目標達成度100%
四、評估結果:
自由貿易港區推動迄今,申設完成之「四海一空」已進入事業營運階段,協調完成包括「調整未開放大陸物品之輸入管理」、「按月彙報」、「委託加工」等20餘項與自由港區營運發展相關重大議題。未來自由貿易港區第二階段之規劃,將延續第一階段之成果,持續放寬相關法規,積極協助自由港區事業在功能面、效率面、成本面及服務面提供各項助益。透過自由貿易港區與產業特區之結合,藉由我國優異的加工製造實力,提供自由貿易港區充足貨源,以達成「自由經貿,後援製造」併進之策略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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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國公司在台設立營運總部 |
250 |
一、衡量標準:歷年累計跨國公司在台設立營運總部家數。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完成營運總部相關資訊研析及調查報告1份。
(二)主動洽邀認定營運總部:年度共主動洽邀399家次營運總部潛在對象;辦理營運總部相關說明會10場,並於會場發送企業營運宣導資料進行廣宣。
(三)單一服務窗口辦理營運總部申請事宜,年度共完成175案之營運總部資格審查及發證業務,其中包括製造業165家(金屬機械業25家、電子資訊業105家、民生化工業35家)及服務業11家(批發零售業2家、金融保險業3家、運輸倉儲業5家、文化運動休閒業1家)。
三、目標達成度:目標值為100%,目標達成度100%
四、評估結果:
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執行,進行「營運總部計畫」及執行成效檢討,累計至95年跨國公司在台設立營運總部家數45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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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行政院交辦之重要財經法制研究案 |
100 |
一、衡量標準:(當年度院交辦件數實際完成件數/當年度院交辦之件數)×100%
二、達成情形分析:
(一)推動「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修正:
經濟部已就本會所提「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完成審查,並於95年11月送請行政院審議。依行政院12月初步審議結論,將進一步評估與司法院進行中之「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異同以決定是否併入司法院草案或續推動立法。本會將續就司法院草案進行評估,以提供政策建議。
(二)完成法規衝擊分析機制作業手冊:
已於95年3月底完成「法規影響評估作業手冊」並已送請相關單位參考辦理。95年7月經續會「政府效能分組」之「財經法制改革與國際接軌」議題建議於法制作業過程中,適度納入法規影響評估(RIA)機制,「法規影響評估」作為共同意見並由本會主政。刻正積極研擬宣導計畫,預計自96年起開始全面宣導。另研提「國家NICI發展方案(96年至100年)--發展優質網路社會」法規檢討項目,將據以協調各法規主管機關推動法規檢視工作。
三、目標達成度:目標值為100%,目標達成度100%
四、評估結果:
企業營運發展環境之健全,有賴良好的行政效率及完善之投資法令作為基礎,本中心將持續針對重要財經議題進行研究,並落實法制再造工作推動財經法制與國際接軌,加速法規鬆綁、簡化作業流程以提高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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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析外商所提建言,整合各部會力量進行協調之比率 |
63 |
一、衡量標準:外商提案列入本會協調會議之案件數/外商所提建議議題總數)x 100%
二、達成情形分析:
本年度外商(歐美商)共計提出168項建議,經全數納入協調後,其中112項相關部會已採取具體回應或改善措施,獲在台外商高度肯定。
重要會議及成果如下:
(一)本會95/3/9-10舉辦歐洲商會「2005-2006建議書」協調會議,並研析台北美國商會「2006年台灣白皮書」內容,分議題三度於財經會談討論。
(二)協助外商出席本年6、7月經續會之分組會議及座談會,及95/7/27-95/7/28經續會大會,提供外商會與政府行政部門溝通平台。
(三)本會分別於95/08/28及95/09/04分別辦理歐洲商會與美國商商會拜會行政院事宜。
(四)95/12/14與歐洲商會舉行高階圓桌會議,就稅制與其他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五)本年度專案協調排除外商投資障礙之具體進展:
1.鬆綁人員流動限制
(1)放寬外籍專業人士展延聘僱許可之期限由有效期間屆滿前60日提前至屆滿前4個月,展延居留證之期限由有效期間屆滿前15日提前至屆滿前4個月。
(2)95/5/25經濟部發布「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擴大科技與研發以外之所有企業、經濟部所屬之財團法人以及三大外僑商會(美國商會、歐洲商會及日僑商會),皆得據以向經濟部申請外籍學生來我國實習。95/8/4金管會發布「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95/9/21法務部發布「外籍人士於中華民國律師事務所實習要點」,完成律師事務所引進外籍實習生法制作業。
(3)衛生署95/4/17公告放寬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來台之大陸人士及其隨行配偶與未滿18歲之子女,於取得入出境證在台停留滿4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
(4)教育部已於95/10/25修正「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鬆綁香港、澳門受聘在台工作人士子女就讀外僑學校。
(5)政府除將修法以研發役取代替代役,協助高科技廠商補充優質人力外,行政院已於95/10/18通過「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年)產業人力套案」,整合人力供需資訊、加強職能培訓/培育、發展彈性學制與鬆綁人事制度四大理念,全面建構優質人力資源環境及提高人力素質。
2.放寬進口限制
(1)經濟部能源局於95/7/28公聽會中決定,擬增訂「車輛容許耗能標準及查驗辦法」第4條第2項,車輛進口「取得美國政府核發車輛合格證明登載為LDT車型或歐盟政府核發車輛合格證明登載為M1G車型」者,得適用第4條之2較低耗能標準,以解決車輛進口障礙。
(2)95/6/23財政部與行政院衛生署共同會銜發布修正「進口酒類查驗辦法」部分條文,簡化進口酒類查驗作業,放寬接受原產(出口)國政府機關(構)或該機關(構)認可實驗室出具之檢驗報告為書面核放文件之一。另參酌美國「自我認證 Self-certification」做法,增訂進口葡萄酒屬優質酒品者,得憑其原產(出口)國之製造業者或出口商出具符合我國酒類衛生標準並經進口人保證之文件,以書面核放方式辦理查驗。
(3)政府已逐步開放准許大陸物品進口,目前已開放進口之大陸物品已佔海關進出口貨品品項之8成,至於歐洲商會特別關切之248項大陸物品,政府已陸續公告開放計132項,其中「無填充物」巧克力(純巧克力)已於95/4/1開放進口。
3.協調相關法制
(1)95/1/1賡續執行「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計畫」(2006-2008年),政府並已擬定「加強防制網路侵權方案」。
(2)衛生署於(95)年1月援用「藥師法」,就藥師販售偽禁藥之行為處予3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3)行政院已與司法院會銜將「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其中「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草案已於95/5/29初審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草案95/1/9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法院可望如期於96年3月正式運作,相關專業法官之訓練已於95年3月展開。
(4)環保署已於本95/3/29修正發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辦法」,新增污染行為人、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得以健康風險評估結果,送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查污染場址是否仍須公告為整治場址並管制。未來依健康風險評估報告,致癌風險低於百萬分之一且非致癌風險低於一者,即非屬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場址,無須公告為整治場址,但仍應依控制場址相關規定辦理污染控制。
三、目標達成度:目標值為63%,目標達成度67%(超出目標值106%),目標達成度以100%計。
四、評估結果:
本會向來重視在台外商所提建言,今年與各主要商會舉行多次正式及非正式會議,深入討論各項投資議題,獲在台外商高度肯定。本中心將持續扮演在台外商與政府部門之溝通橋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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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協中心電子報發行數,每年提升3% |
12730 |
一、衡量標準:電子報發行數,每年提升3%
二、達成情形分析:
本年度「台灣新經濟簡訊」第60-71期如期印行、「法協中心電子報」發行數達14,179份,超出原設定目標13,112份。寄贈單位包括國內立法院委員及地方民意代表、媒體記者、大專院校、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學術研究單位、私人企業、政府行政機關及外國駐台和我國駐外機構等類別,其中以本國駐外單位及外國駐台單位對此電子報提供我國政府最新推動財經訊息供各界參考尤表感謝。
三、目標達成度:目標值為12,730份,目標達成度14,179份(超出目標值111%),目標達成度以100%計。
四、評估結果:
本會藉由定期發行之「台灣新經濟簡訊」及法協中心電子報,廣為向國內外人士宣傳政府推動經濟自由化、國際化及法制化之決心,助益政府與民間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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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績效目標 |
衡量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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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指標 |
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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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擬國家建設計畫 |
1、辦理上一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 |
一、.國家建設計畫及執行檢討之籌劃與研編
(一)「中華民國96年國家建設計畫」於95年12月研擬完成,經提報行政院會議通過,自96年1月1日起由各相關機關分工落實執行。
(二)「中華民國95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於96年6月14日報 院備查。
(三)按月辦理「大投資、大溫暖」五大套案計畫之管考及廣宣作業。
二、內外在經社環境之分析、檢討與展望:完成「中華民國95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有關世界經貿等外在情勢之檢討。
三、.總體經濟之規劃:完成95年國內經濟情勢檢討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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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擬下一年國家建設計畫 |
一、國家建設計畫及執行檢討之籌劃與研編
(一)辦理「中華民國97年國家建設計畫」之籌劃工作。
(二)配合民國97年國家建設計畫之研擬,研議辦理相關委託研究計畫。
二、內外在經社環境之分析、檢討與展望
(一)進行97年國家建設計畫國際經濟情勢資料之蒐集及分析。
(二)配合97年國家建設計畫之研擬,研議辦理相關委託研究計畫。
三、總體經濟之規劃
(一)配合主計處新編國民所得統計資料,修正總體計量模型之結構參數及穩定性分析。
(二)配合國家施政重點,運用總體計量模型進行政策效益評估,供決策參考。
四、經社統計中、英文資料分析、編報與經濟發展成果宣導
(一)完成「2007年台灣經濟發展多媒體簡報」。
(二)編報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2007及「Economic Development Taiwan, ROC, 2007」(進行中)。
(三)出版「台灣經濟論衡」月刊1至5月號。
五、經建資訊及相關服務
(一)辦理圖書、期刊資料及電子資源採購。
(二)專責本會「行政院施政知識分類」及「行政院公報」等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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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步縮短執行檢討預計研擬作業時間,提升行政效率 |
為提升行政效率,自行要求在不影響品質下,研擬「中華民國95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預計工作天數,由上(95)年171天縮減為166天;「中華民國95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擬於96年6月15日函報行政院,預估實際執行天數166天,符合166天內完成的時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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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
1、發揮經濟氣象台功能 |
一、每月撰擬「當前經濟情勢」,提報行政院院會、本會委員會議,並公佈上網。
二、每雙週四出版「國際經濟情勢」及「國際經濟動態指標」電子報,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三、按月辦理產業景氣調查、發布景氣指標概況、出版「台灣景氣指標」,公布於本會網站供外界參考。
四、每月上網發布英文版Taiwan Economic Situation &Outlook ,並編印成冊,提供作為外賓簡報資料。
五、就兩岸經貿情勢重點分析,編撰「兩岸經貿及中國經濟情勢」季報,提供長官參考。
六、辦理世界經濟論壇(WEF)企業競爭力調查工作,完成WEF 200份企業意見調查問卷,包括:挑選廠商、翻譯問卷、裝封寄出等。
七、辦理召開國際經濟研究第223次座談會,本處研提「OECD國家因應人口老化之財政政策試析」報告。
八、本處「經濟研究」第7期出刊,包含9篇專題報告,寄送各機關學校及各界賢達等460人。
九、辦理「東亞經貿投資研究季刊暨東亞國家資料庫」、「國際經濟情勢定期報導(雙週報、年報)暨國際經濟情勢動態指標」等2件委託辦理計畫,及辦理「WTO杜哈回合談判進展及未來展望研究」委託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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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濟政策之研擬及協調推動財金改革 |
一、完成政策研析及建議案:
(一)辦理本會何主任委員與各智庫領袖會談「如何支持經濟穩健成長」,會後本處研擬「擴大內需支持經濟穩健成長—可參採的新增對策」資料供參。
(二)辦理召開本會第273次諮詢委員會議,討論題目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機制之研議」,會議紀錄函請相關機關參採。
(三)召開研商「發行運動彩券以發展運動競技產業」會議,會議紀錄函請相關機關參考辦理。
(四)彙撰「全球經濟情勢回顧與展望」簡報,提報本會第1282次委員會報告,並於會後發佈新聞稿。
二、完成財經政策及法規之審議、審查及協調:
(一)就行政院交議勞委會函報擬將資本市場國際化外幣計價商品及以替代避險方式進行新台幣對美金之匯率避險列為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項目一案,研提意見函復。
(二)就行政院交議「中小企業融資加值服務計畫」一案,召開研商會議,會議紀錄函請相關機關參考辦理。
(三)就駐歐盟兼比利時代表處所撰「WTO架構下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推動簽署台、歐盟自由貿易協定之芻議」專題報告,研提意見函復經濟部貿易局。
(四) 審理及併案函復經濟部投審會有關私募基金併購我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安順、博康公司)。
(五)就裕隆日產汽車、華通電腦、統寶光電、神達電腦、台灣化學纖維、華新麗華、東華科技、華碩電腦、奇美電子、南亞塑膠、遠通投資、茂德科技、光陽工業、東南亞塑膠、鴻海精密、日月光半導體、亞洲水泥、勝華科技、環球水泥等公司投資大陸地區之增資申請案,彙提意見函復經濟部投審會。
(六)參與審查相關財經法案,包括:「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民事更生法」草案、「金融服務法」草案、「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能源稅條例」草案、「郵政儲金匯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反恐怖行動法」草案、「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及「外國人投資條例」修正草案、「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修正草案、、、等。
(七) 參與經濟部商業司「研議『2007刺激消費活絡商機行動方案』座談會」、投審會「研商私募股權基金等來台投資相關審查注意事項會議」、行政院主計處「95年基期物價改編專案審查會」、行政院「禽流感防治第24、25次聯繫會議」、行政院「國際經貿策略聯盟布局小組」第10次會議、WTO貿易與環境96年度第1次工作會議、經濟部工業局「研議及檢討私募基金之審查及管理規範會議」、行政院永續會因應小組「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架構及策略研商會議」、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21次工作會議」、海基會「台商服務聯繫小組」96年度第1~3次會議、海基會「中部地區大陸投資廠商座談活動」、經濟部「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具體行動方案整合會議-96年第1季」等。
(八)參加行政院「能源政策及科技發展指導小組幕僚小組第9~11次會議」,討論如何強化CO2減量措施及能源稅角色。
三、辦理專案任務之幕僚作業、統籌協調等相關工作:
(一)辦理行政院蔡前副院長召開「財經小組」幕僚工作,至5月底已辦理16次(第37~52次)會議,討論議題共計36案,其中本處研提「產業統計及現行景氣指標之檢討」、「創投事業具體策略」、「創投業媒合電子平台補充報告」等報告。並於5月30日辦理行政院邱副院長召開「財經小組」第1次會議。
(二)完成「強化預警機制、金融監理及公司治理措施:以力霸案為鑑」具體應辦事項及分工表,並召開研商「加強公司聲請重整行政部門與司法部門間通報聯繫機制」會議,獲致共識,將建立跨院及行政部門間的通報方式。5月3日函陳「強化預警機制、金融監理及公司治理措施」96年1-3月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報院,5月17日行政院函復備查,並副知各主協辦機關照本會檢討建議積極辦理。
(三)完成「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結論『共同意見』具體執行計畫」之95年7月28日至12月31日辦理情形檢討報告,業已提本會第1281次委員會議討論後報院核備,已完成46%應辦理事項(含經常性或持續辦理事項);應增修定69項法案部分,已有5項完成立法;24項於立法院審議中;12項已送行政院審查;其餘28項於部會研議中。
(四)完成「加強推動對中東地區經貿合作方案」細部計畫之95年第4季辦理情形檢討報告報院核備,已完成之7項細部計畫,同意解除列管;未來應持續辦理者有105項。5月22日函陳96年第1季辦理情形檢討報告報院。
(五)完成「我國全球競爭力評比劣勢項目之因應對策及執行檢討」95年第4季及96年第1季辦理情形檢討報告報院核備,針對WEF、IMD及WB等三份競爭力弱項進行檢討及因應。
(六)完成「促進產業發展、提振經濟新措施」95年1-12月辦行情形檢討報告報院核備,並同意本專案解除列管。
(七)建立資訊流通及通報機制:每日提供行政院三長重要輿情,並協調相關部會及時因應。
四、適時就重大經濟議題,研提分析意見提供首長參考,包括:「2007年台灣經濟情勢展望」、「近來有利民間消費、民間投資之相關因素」、「貿易條件指標之簡要說明」、「最近景氣動向分析」、「台灣已逐漸邁向經濟成熟發展的國家」、「大宗物資價格調漲之說明」、「國內基本工資調升對物價影響」、「農漁會信用部相關問題及全國農業金庫設立分行案重要紀要」、「農業金融相關問題研析」、「上市公司減資及下市說明」、「吸引國外人才來台之友善租稅做法」、「開徵能源稅對經濟影響各項評估比較參考資料」、「近日來國際股市暴跌現象初步分析」、「韓元走勢初步分析」、「美國次級房貸風暴之分析」、「中國通過物權法之簡析」、「第12屆東協領袖高峰會議及相關會議之簡析」、「中國經濟展望」、「卡債協商處理後之融資問題」、「研究放寬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限制」、「東亞高峰會的發展及我國因應對策」、「從美日經驗看我國發展私募股權基金的機會與挑戰」、「戰事或重大事件對股、匯市之影響與因應」、「美國經濟放緩對中國經濟影響之初步分析」「OECD因應高齡化財政政策之啟示」、「經建會委外研究辦理成效及檢討」、「2007年我國在IMD世界競爭力排名分析」、「中國廉價勞工不再」等28篇,並摘譯亞洲開發銀行發布之「2007年亞洲國家經濟展望-改變中的成長」及WTO發布之「2006年全球貿易之回顧與展望報告」等。
五、辦理「資源利用模型之更新維護及政策之模擬分析」委託辦理計畫;辦理「禽流感疫情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檢討」、「因應地球溫暖化我國調適架構之探討」、「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對我國經濟發展與產業競爭力之影響與對策」、「亞洲生產基地移動過程中台灣面臨之挑戰與因應」、「從日本農業金融體制改革探討我國農業金融之發展」、「台、日、韓三國貿易條件之比較」、「主要國家創業網路媒合平台之研究及其對我國的啟示」等7件委託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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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進產業發展 |
1、服務業發展方案之推動、協調與宣導 |
一、召開「行政院服務業政策指導小組」第17次及第18次工作會議。
二、召開研商「藉鑑價機制提昇政府行政效率」等相關事宜會議。
三、發布「台灣服務業發展簡訊」雙月刊第11、12及13期、「中央及地方協力推動服務業發展」、「產業發展套案服務業整體性措施推動情形」、「爭食國際醫療大餅,臺灣擬與跨國保險業者合作」、等新聞稿。
四、委託實踐大學進行「2015年服務業發展前瞻性規劃」研究。
五、完成「12項重點服務業品質認證制度之研究」委託研究。
六、協同台北縣、苗栗縣、花蓮縣、雲林縣、澎湖縣、台南市、台中縣、桃園縣、台南縣等地方政府舉辦「服務業發展研討會」。
七、主計處業已完成估算「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之12項服務分業94年生產毛額,本會已將估算結果分送相關部會參考。
八、彙整「產業發展套案」之「工程顧問」及「環保服務業」之細部執行計畫向何政務委員報告。
九、辦理「95年相關部會推動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執行情形」報告,業報奉行政院96/4/20院台經字第0960015205號函核復准予備查。經建會於96/4/27以部字第0960001931號函請相關部會就該管應辦理事項加強辦理。
十、按月將「產業發展套案」有關服務業整體性措施本會主管項目之實施成效交經濟部彙整。
十一、完成研考會函請經建會審議經濟部函報「創新台灣品牌商圈中程計畫」、「提升商業服務品質四年中程 計畫」及「商業服務設計暨廣告服務業發展計畫」3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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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業、科技及能源發展計畫之研審、協調與推動 |
一、經濟部函報「台灣中油公司『L9301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及北部供氣投資計畫」修正投資總額審議案』」1案。
二、審議經濟部「高雄軟體園區育成中心計畫」1案。
三、行政院秘書處交研提意見,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計算中心辦理「全球學術研究網路-亞太中樞計畫中部知識庫格網發展中心新建工程」,因整併其他計畫,致變更整體工程1案。
四、經濟部函院為台電公司因應國家重大工程核四計畫推動之需,擬請增96年度預算員額正式職員350人研提意見1案。
五、行政院秘書處交核提意見,「放寬民營再生能源抵措外債時之總債務比率」1案。
六、審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報「電信技術中心計畫(96年度修訂版)」1案。
七、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工業局所屬工業區寬頻管道建置計畫」,所需自籌建置經費擬請准予編列年度公共建設預算1案。
八、新聞局函報「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綜合規劃報告書案之審議結論,請新聞局就各部會意見再予補充後報院1案。
行政院秘書處交審提意見,有關文建會函報九、「五大文化園區執行進度與未來經營規劃報告」1案。
十、經濟部陳報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擴建第9、10號機發電計畫」,擬訂完工日期展延6個月至96年12月31日1案。
十一、院交議,農委會修正之「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96-98年度中程計畫」1案。
院交議,國科會檢陳「高雄生物科技園區計畫」(修正本)研提意見1案。
十二、院交議,農委會擬續辦96年度「化學肥料補助」計畫,所需經費共6億5,500萬元,請准由「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支應併決算辦理1案。
十三、院交議,農委會檢陳嘉義縣政府所報「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促進民間參與投資契約」、「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促進民間參與投資契約增修契約條文(一修版)」與「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促進民間參與投資開發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作業程序」1案。
十四、院交議,農委會陳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國家花卉園區」、「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及「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中長程公共建設修正計畫書1案。
十五、院交議,農委會檢陳「漁港廢港復育及轉型計畫」1案。
十六、召開「研商提振內需-發展會展產業」會議。
十七、召開「研商醫療服務國際化策略」會議。
十八、召開「醫療服務國際化有關醫療簽證、信用卡預付及與國外保險業者合作機制」協商會議。
十九、院交議,農委會函陳「國家植物園5年建設計畫」1案。
二十、召開「協助地方政府擴大辦理具地方特色之大型賽會及活動」及「建置數位導覽及賽會活動資訊平台相關事宜」協商會議。
二一、院交議,農委會函院請行政院同意撥充50億7,500萬元於該會農業發展基金成立農業科技創業投資計畫1案。
二二、召開「『96年經濟成長目標4.6%之達成』案短期措施-辦理地方特色產品定期定點市集」推動事宜研商會議。
二三、召開「強化中南部地區經濟建設-重點輔導休閒農場合法化」推動事宜研商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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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營事業企業化與民營化之推動與協調 |
一、95/12/8召開第147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國營事業政策性任務釐清1案。
二、配合「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結論,辦理「公股事業採委託經營模式管理之規劃研究」委託研究,於96/1/26 舉行期中報告審查,及96/3/27 舉行期末報告審查。
三、辦理「國營事業採公有民營之可行性與配套措施之研究」委託研究,於96/2/27 舉行期末報告審查。
四、研提「公股代表董事角色衝突與解決之道之探討」報告供參。
五、函復行政院有關經濟部規劃該部原所屬事業中鋼、台鹽及唐榮公司民營化後中長期公股最適持股比率1案。
六、96/3/12函復行政院有關台肥公司民營化後中長期最適持股比率1案。
七、96/2/08召開第148次工作小組會議審查行政院交議台電公司民營化計畫書1案,行政院於3/8函復依本會意見辦理。
八、行政院主計處提報「中華民國97年度國營事業計畫總綱總綱」1案,提96/5/7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九、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96/1/3審查蔡勝佳委員等36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增訂第14條之1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7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會擬具建議不修正之說帖,因出席委員人數不足,擇日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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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
1、「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4-97年)」之執行情形檢討 |
已完成「新世紀第二期人力發展計畫95年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初稿),並於6月5日報院核備。報院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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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社會福利、教育、文化公共建設政策及計畫之研審 |
一、參與「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以及「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等修正草案之審查工作。
二、研擬96年促進就業相關措施之規劃草案,並協調相關部會積極推動中。
三、辦理委託研究「因應知識經濟及新興服務業發展提升我國婦女人力運用之研究」。
四、編製完成「就業市場情勢月報」2007年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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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 |
一、協調相關機關推動「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第二期計畫(94-96年)」,並辦理95年執行情形檢討。
二、辦理委託研究「我國所得分配變動及因應對策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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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引進及培訓之協調推動 |
一、辦理「重點服務業人才培訓計畫。進行94-95執行情形檢討及96-98年未來工作方向規劃報告,提報財經小組。
二、建置「重點服務業人才培訓資訊系統」,定期彙整本案執行檢討,並由經建會協調及研提檢討建議。依據產業人力套案第2次督導會議決議,已函請各業管部會盤點、檢討重點服務業人才培訓職能標準、認證制度及與國際接軌等事宜,建立系統性制度,並已於5月4日舉行推動研習會。
三、協調相關機關推動「職業能力再提升方案第二期計畫」及「人才培訓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並辦理95年執行情形檢討工作。
四、辦理「重點服務業人才供需調查與推估」委託研究。
五、派員參與於3月12-16日南韓首爾舉辦的「Training the Trainers Program on Social Safety Net Capacity Building」活動。
六、派員參與4月17-20日於澳洲布里斯本舉行之「APEC第29次人力資源發展工作小組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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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暨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 |
1、協調推動新十大建設 |
辦理97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計畫特別預算先期作業初審,包括國家歷史及文化中心、台鐵捷運化、第三波高速路、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北中南捷運、污水下水道及平地水庫海淡廠等分項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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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土規劃、土地利用、住宅建築、環境資源、交通建設等重要經建計畫之審議 |
一、完成行政院交議案件之審議共計102 案:
(一)國土規劃方面,重要案件包括「海岸法」(草案)、「國土計畫法」(草案)等。
(二)都市及土地方面,重要案件包括「高速鐵路五站特定區都市規劃分析與檢討研究」成果報告、「高鐵車站核心地區整體規劃與招商策略(桃園、台中站)」期末報告書等。
(三)住宅建築方面,重要案件包括「嘉義縣故宮南院太子大道景觀改善工程整體規劃暨基本設計計畫書」及「嘉45.58.59拓寬計畫書」、「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草案)、「修訂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城市永續予率建築深耕計畫」(草案)、「台灣光子源同步加速器興建計畫」等。
(四)環境資源方面,重要案件包括修正補充之「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計畫、「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草案)、「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集集共同引水工程計畫及後續計畫工業用水專用設施工程經費攤還計畫」、「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畫(第2期)」(草案)、「青草湖重生計畫」、修正「溫泉觀光整體開發建設計畫(94至97年度)」、「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一階段實施計畫項下「三、集水區保育治理3、水庫集水區保育」計畫、「中長程工業用水發展政策綱領實施計畫」修訂草案、「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計畫」第1次修正報告等。
(五)交通建設方面,重要案件包括「台17線高雄林園至雙園大橋改善修正計畫」、「新店安坑一號道路第一期工程建設計畫」、「國道2號拓寬工程」建設計畫、「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土城線延伸頂埔走廊研究規劃報告書」、「花蓮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96-100年)」、「台鐵高雄-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修正計畫、 「東西向快速公路東石至朴子段可行性評估報告暨建設計畫」等。
二、辦理97年度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初審,包括農業建設、住宅、下水道、都市開發、公路、航空、港埠、軌道運輸、觀光、水資源、防洪排水、工商設施、文化、垃圾處理、污染防治、國家公園、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等次類別分項計畫。
三、專案推動
(一)推動離島建設,召開「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二期離島建設綜合實施方案」。
(二)推動都市更新,召開「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第六、七次會議,討論政府為主之都市更新案共14案。
(三)研擬完成「農村改建條例」草案,並於96年6月13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四)召開95年第4季及96年第1季「台灣住宅需求動向」學者專家座談會及記者會,發布該季住宅需求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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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審議及有效運用國家整體資金 |
1、公共建設計畫、重要經建計畫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等院交議案之審議 |
一、完成院交議案件共38件,其中,主辦完成共1件,包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財務計畫(93年至99年)」(95年度因關涉計畫內容及建造經費等問題,未及於統計截止日完成,復於96年1月23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已於96年2月1日以財字第0960000648號函將本會意見函復行政院秘書長,完成審議)
二、協辦完成共37件,包括:
(一)交通部「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三重至台北車站段相關文書案。
(二)故宮博物院「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修訂案(草案)。
(三)文建會「五大文化園區執行進度與未來經營規劃報告」案。
(四)客委會「『臺灣歷史文化風貌保存計畫』-『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先期規劃報告書」案。
(五)環保署「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草案)案。
(六)經濟部「鹽水溪治理工程先期實施計畫」(修訂計畫)案。
(七)農委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整體效益環境評估」報告案。
(八)交通部「國道2號拓寬工程」建設計畫及規劃報告案。
(九)國科會「高雄生物科技園區計畫(修正本)」案。
(十)內政部「修訂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案。
(十一)內政部「新店安坑一號道路路線規劃及可行性研究報告(修正版)」及「新店安坑一號道路路線規劃及建設計畫」案。
(十二)環保署「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畫(第2期)」(草案)案。
(十三)文建會「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興建計畫-空間內容及預算修正」報告書案。
(十四)交通部「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土城線延伸頂埔走廊研究規劃報告書」案。
(十五)交通部「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於岡山增設R24車站,其中政府投資部分擬改由該府自行興建」案。
(十六)經濟部「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中『緊急供水工程暨水庫更新改善』項下之『水庫既有設施防淤功能改善工程實施計畫』暨『穩定供水設施及幹管改善』項下之『改善尖山中繼加壓站』等2項執行報告書,以及『龍潭淨水廠擴建』等3項計畫書」案。
(十七)農委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國家花卉園區」、「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及「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中長程公共建設修正計畫書案。
(十八)原民會「原住民族部落聯絡道路改善第二期中長程3年(96-98年度)計畫」(草案)案。
(十九)交通部「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及東西向八里新店線第2-3Z標工程匝道改採高架銜接評估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台27線水冬瓜至屏東段拓寬改善計畫」計畫期程擬展延至99年完成案。
(二十一)交通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縣第2-2標C、D匝道工程」計畫書案。
(二十二)經濟部「東港溪下游段(麟洛排水至進德大橋)治理工程實施計畫」案。
(二十三)經濟部「尖山大排、蔦松大排及牛挑灣大排工程費不足款及私有地徵收補助方式,與中央管區域排水塔寮坑溪及柴頭港溪工程用地費,擬請同意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項下支應辦理」案。
(二十四)交通部「東西向快速公路北門玉井線中山高至台一線路段建設修正計畫(第二次)」案。
(二十五)經濟部「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一階段實施計畫項下「三、集水區保育治理3、水庫集水區保育」之計畫書及規劃報告書案。
(二十六)經濟部「彰濱工業區玻璃相關業者成立『玻璃專區』,擬進行廠房硬體建設,請准於98年度編列公共建設經費及提供該區土地租金優惠補助」案。
(二十七)文建會「高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籌建計畫」(草案) 案。
(二十八)文建會「台灣生活美學運動中程個案計晝(97-100年度)」(草案)案。
(二十九)客委會「『臺灣歷史文化風貌保存計畫』-『客家文化中心苗栗園區』先期規劃報告書」案。
(三十)經濟部「台電公司97年度新興投資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晝」案。
(三十一)交通部「中山高速公路員林至高雄段拓寬工程建設計畫」案。
(三十二)經濟部「大甲溪發電廠青山分廠復建計畫」案。
(三十三)經濟部「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之「屏東縣地層下陷國土復育計畫-大潮州人工湖」計畫書案。
(三十四)文建會「磐石行動-地方文化環境發展計畫(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交通部「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第一階段)修正財務計畫暨規劃報告書修正資料」案。
(三十六)文建會「籌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計畫」第三次修訂計畫報告書案。
(三十七)文建會「屏東縣演藝廳興建計畫-族群演藝中心」規劃報告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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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長期資金申貸案之處理 |
一、為提升中長期資金之運用,於96年3~4月間分別於台北、新 竹、台中、台南及高雄等縣市辦理五場次「中長期資金運用推廣宣導說明會」,總計參加本次宣導說明會之企業及銀行共196家,人數達236人次。
二、96年1至5月中長期資金支應之各項專案貸款執行情形如次:
(一)「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300億元):核貸1件,金額0.875億元。
(二)「都市更新事業資金優惠貸款」(2,000億元):核貸1件,金額6.54億元。
(三)「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專案貸款」(100億元):核貸2件,0.08億元。
(四)「流通服務業優惠貸款」(200億元):核貸89件,金額6.31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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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公共建設之先期作業及管考 |
1、年度預算先期作業計畫審議預算平衡目標達成率(A) |
一、97年度公共建設送件283件,中央公務預算額度1315億元,各部會提出計畫經費需求達1795億元。擴大公共建設預算案送件45項,經費需求為1129億元。
二、本會已於96年5月陸續完成公共建設及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之初審,並於9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完成複審,預計於7月上旬邀請財政部、主計處、工程會、研考會進行會審,並視需要召開副首長協商會議,完成後訂於7月提報本會委員會議核議後陳報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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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公共建設檢討報告報院率(B) |
一、新十大建設:
(一)「新十大建設執行情形檢討報告」已於96/4/3完成檢討報告報院。
(二)新十大建設檢討建議獲行政院採納項數3項。
(三)對於推動困難之計畫,安排於本會委員會議提出執行檢討專案報告,本年度截至目前計辦理4案【台北捷運內湖線建設計畫(1/22)、衛武營(2/5)、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4/9)、污水下水道建設(5/14) 】。
二、國發計畫:
(一)「國發計畫執行成效檢討報告」已於96/3/30報院。
(二)國發計畫檢討建議獲行政院採納項數6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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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健全企業營運發展環境、排除投資營運障礙 |
1、提供法律諮詢案件數 |
一、推動「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立法:「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依行政院指示經濟部與司法院協調達成將本案併入「債務清理法」兩院合作立法之共識。
二、辦理法規衝擊分析機制講習及宣導:預計於本年下半年起進行3~4場講習或宣導活動。
三、協調投資法令障礙及提供法律意見諮詢:研提「有限合夥法」及「債務清理法」草案意見,送請行政院及司法院,另協助本會各處室業務提供法律意見計15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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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商所提建言,完成協調之比率 |
一、本會業於96.04.26.及04.27與歐洲商會共同召開「歐洲商會2006-2007年建議書」協調大會,並分別於96.05.3及 96.05.07函請各相關部會,依會議決議適時將辦理情形函知歐洲商會,並副知本會。
二、美國商會「2007年台灣白皮書」預訂於96.05.31出版,本會將循往例送請各相關機關書面回應後,彙整送該商會。
三、「台灣新經濟簡訊」第75-76期如期印製出刊,並提供訊息供各界參考。
四、「第八屆法制再造工作圈─金斧獎」已完成招標議價,刻正進行競賽之評選委員名單確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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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簡訊電子報發行數,每年提升3% |
電子報截至5月底之發行數為14,29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