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速鐵路建設計畫

更新時間:2007-09-18      消息來源:高鐵局

台灣高速鐵路計畫簡介
 
一、       高鐵車站簡介
 
台北車站
 
台北車站為地下三層(U-3至U-1)地上七層(G+1至G+6及設備層)之建築物,亦是台北都會區大眾運輸之核心運轉中心,計有高鐵、台鐵與兩條台北都會區捷運網路於此處匯集設站。未來高鐵之營運將使用原台鐵台北車站U-2層之第一、二月台之第一至第四股道,作為列車旅客上下車服務及轉運調度之需,另U-1層與G+1層則為共同使用,旅客資訊系統須配合作充分整合。
 
桃園車站
 
高鐵桃園(青埔)車站於高鐵路線里程42.2公里處設站,並將與「桃園都會區捷運路網」中之「中壢—機場」線共站設計。本站將採地下路軌形式的車站設計,設置高鐵行車控制中心及行政管理中心。
 
新竹車站
 
高鐵新竹(六家)車站於高鐵路線里程72.1公里處設站,採高架車站型式,並與「新竹都會區捷運路網」中之「六家—牛埔」線共站設計。
 
苗栗車站
 
高鐵苗栗車站將於高鐵里程104.8公里處設站。採高架路軌與站體分離的型式設計,期能降低高鐵營運對周遭環境的衝擊與影響。
 
台中車站
 
高鐵台中(烏日)車站於高鐵里程165.7公里處設站,並與「台中都會區捷運路網」中之「大坑-烏日」線及台鐵共站,採高架車站型式設計。
 
彰化車站
 
高鐵彰化車站將於高鐵里程193.8公里處設站。採高架路軌與站體分離的型式設計,期能降低高鐵營運對周遭環境的衝擊與影響。
 
雲林車站
 
高鐵雲林車站將於高鐵里程218.4公里處設站。採高架路軌與站體分離的型式設計,期能降低高鐵營運對周遭環境的衝擊與影響。
 
嘉義車站
 
高鐵嘉義(太保)車站於高鐵里程251.5公里處設站。採高架路軌與站體分離的型式設計,期能降低高鐵營運對周遭環境的衝擊與影響。
 
台南車站
 
高鐵台南(沙崙)車站於高鐵里程313.8公里處設站,採高架路軌與站體分離的型式設計,並與「台南都會區捷運路網」中之「安南-沙崙」線共站設計。
 
高雄(左營)車站
 
高鐵高雄(左營)車站於高鐵里程345.2公里處設站,並與「高雄都會區捷運路網」中之「橋頭-大坪頂」線及台鐵共站設計。本站將設置三島式月台與六股道,並採平面路軌型式(台鐵為地面式二島式月台,四股道),未來將延伸至現台鐵高雄火車站。
 
二、       鐵站區開發構想
 
(一)、前言
 
  政府於高鐵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五個車站特定區,均規劃有「高鐵車站專用區(簡稱高鐵站區)」,面積共達93.09公頃(詳附表),主要提供高鐵車站與其他交通設施以及附屬事業用地使用。
  除其中附屬事業用地(五站共計31.88公頃)在新竹站保留1.74公頃留供高鐵局另行開發外,高鐵站區其餘88.88公頃部分,將依據八十七年七月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高鐵公司)簽訂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由該公司取得車站用地之開發(使用期間35年)以及事業發展用地之開發(使用期間50年)。
 
(二)、土地使用類別與強度
 
  綜合各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之規定,高鐵站區除留設高鐵車站、停車場、交通廣場、轉運站及道路等必要之公共設施外,區內之附屬事業用地可供旅館設施、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餐飲業、百貨零售業、金融服務業、一般服務業、通訊服務業、運輸服務業、旅遊服務業及辦公室等使用。

  各站區對於建蔽率之規定稍有不同,約在60%~70%之間,而以限制最大樓地板面積方式來管制高鐵站區之容積。
 
(三)、各站區發展構想
 
  台灣高鐵公司已於九十一年九月提出各站區整體開發構想,茲簡述如下。
 
1、依據桃園地區都市發展型態、相關發展計畫等之內容綜合研判,本開發計畫未來應朝向塑造為兼具交通運轉、貨流與資訊交易的地方中心功能亦即,這個交易中心應具有多功能的社區服務性質,並兼顧具有中國傳統文化與融合現代科技之人性化生活空間。站區計畫目標應定位於:
 
(1).為配合推展亞太營運中心之計畫政策,帶動中正國際機場周邊地區共利共榮之原則,建立與航空相互關連依存的整體發展模式;
 
(2).搭配中壢、桃園雙子星城之都市發展特性,規劃本站區為多功能且與機場轉運互動之關聯型產業;
 
(3).開發以觀光購物、休閒娛樂、國際交易、商務辦公為主之複合式生活圈,並其吸引國內外訪客,促進觀光發展,提昇消費層次,使桃園車站特定區發展成一面對國際第一線之現代化之國際機場城市。
 
2、依據新竹地區都市發展型態、相關發展計畫及特定區相關計畫等內容綜理,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未來應朝向結合鄰近都市的發展,塑造一個具有交通運轉、居住的生活空間,並注重鄰里單元活動設施的提供與交融,另可配合新竹科學城發展提供部份產業用地。由此導入本站區主要之角定位應為:
 
(1)、配合新竹科學城的發展,結合科學園區、工研院、清大、交大等科技產業及技術人力資源,規劃為國際化科技發展交流門戶;
 
(2)、吸引跨國性高科技產業來台投資設廠,本站區將配合便捷的轉乘服務,扮演全台電子科技資訊中心的功能,引進研究、顧問、技術服務等產業,帶動地區特有文化及觀光資源發展;
 
(3)、融合以會議、展示為主的辦公大樓,極舒適的商務休閒設施,開發本區為傳播通訊高科技商務園區,加速「新竹科學城發展計畫」之目標達成。
 
3、依據台中地區都市發展型態、相關發展計畫及特定區相關計畫等內容綜理,未來高速鐵路台中站之發展角色定位如下:
 
(1)、本車站位居台中都會區中心,加上多項重大交通建設匯集於此,勢需規劃能同時滿足都會人口轉運的服務功能,及足供疏散龐大進出旅客的商旅購物服務;
 
(2)、預期本站區伴隨大量人口及產業的成長,以規劃城中城之理念,塑造本區為綜合性之運輸、商務資訊中心;
 
(3)、以開發MEGA MALL之主體,融合舒適的購物環境、四季合宜的休閒觀光旅遊,及多功能之教育文化設施,建設本區為高品質之轉運中心及新興商業特區。
 
4、依嘉義地區都市發展型態、相關空間發展計畫等內容綜理,嘉義站區未來發展應定位於:
 
(1)、配合區域、離島工業人口之逐漸進駐,引導加速地區基礎建設,及良好居住環境,以便捷的轉運服務結合縣治中心及太保都市計畫人口,提供舒適的商旅、文化服務,發展為嘉義市衛星都市;
 
(2)、以站區開發作為鄰近地區的高層服務機制網路,促使產業升級,吸引企業進駐,規劃上兼顧地域型的技術密集產業及自然的生態遊憩資源;
 
(3)、結合區域內玉山國家公園、阿里山、瑞里、太平等風景區構成的阿里山系統等生態環境,定位本區為無污染之觀光休閒產業,並融合精緻農業技術與特有的鄉土文化,開發以休閒機能為主體之觀光遊憩資訊中心。
 
5、依據台南地區都市發展型態、相關發展計畫及特定區相關計畫等內容綜理,以及基地發展條件分析未來高速鐵路台南站區發展定位如下:
 
(1)、以多核心都會發展模式,有效地分散現有過度密集的台南市生活圈,並預為建設未來的台南科技工業區與台南科學園區等人口產業衝擊所需之商業發展,以帶動南部地區產業升級,邁向高科技領域;
 
(2)、建立以科技工業生產功能為主體之需求,透過古蹟保存發展觀光事業,使休閒娛樂化、購物生活化,以加強聚落間之聯繫,帶動地區商業開發;
 
(3)、配合台南都會區生活模式,規劃本區為一多樣化之休閒、娛樂中心,並擴大組合觀光遊憩機能、消費購物機能機能、文化教育機能及旅遊服務機能,開發本區為台南新生活圈。
 
(四)、結論
 
  目前台灣高鐵公司正積極對高鐵站區開發進行規劃及招商中,由於各站區土地面積廣大,形勢完整,若能輔以良好的規劃設計及健全的經營管理,相信能突破傳統土地使用之概念,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同時兼顧景觀美化與經濟利益,未來前景可期。
 
附表:高鐵車站特定區及站區面積規模表
 
依據都市計畫

單位:公頃
項 目 \ 車 站
桃園站
新竹站
台中站
嘉義站
台南站
合計
一、特定區面積
490.00
309.22
273.35
135.22
298.93
1,506.72
二、站區面積
19.68
14.76
29.43
12.51
16.71
93.09
(一)、附屬事業用地
8.55
4.87
11.3
3.14
4.02
-- --
(二)、交通設施用地
9.13
8.29
7.07
9.89
-- --
(三)、站區廣場
2
1.6
18.13
2.3
2.8
26.83
依據站區合約
單位:公頃
項 目 \ 車 站
桃園站
新竹站
台中站
嘉義站
台南站
合計
一、站區用地(事業發展用地+車站用地)
19.68
13.02
26.96
12.51
16.71
88.88
(一)、事業發展用地(交通設施用地+附屬事業用地)
10.72
5.03
17.46
5.44
7.86
46.51
1、交通設施用地
2.17
1.9
6.16
2.3
3.84
16.37
2、附屬事業用地
8.55
3.13
11.3
3.14
4.02
30.14
(二)、車站用地
8.96
7.99
9.5
7.07
8.85
42.37
二、站區用地商業使用最大樓地板面積
34.2
11.55
54.24
8.792
11.256
120.038
三、車站用地商業使用最大樓地板面積
0.825
0.528
1.089
0.36
0.542
3.344

    台中車站用地中含台鐵車站用地約1.78公頃,供台鐵自行興建開發;新竹站附屬事業用地共規劃4.87公頃,其中1.74公頃保留供高鐵局另行開發。預計五站可提供民間投資機構之附屬事業用地共30.14公頃,連同車站及其他交通設施用地合計為88.88公頃,可開發之樓地板面積為120公頃(約為363,000坪)。

    站區開發業種:商業、旅館、會議中心、百貨零售、辦公、金融業等。

三、 產業專用區之開發商機
 
(一)、前言
 
  高鐵五個車站特定區計畫是為高鐵車站周圍地區合理發展所規劃之都市計畫,其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包含高鐵車站專用區、產業專用區、住宅區、商業區及道路、公園、學校等一般公共設施。其中產業專用區未來由政府以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徵求民間投資者等方式開發。
 
(二)、高鐵車站特定區內產業專用區之規劃
 
1.各站規劃面積
 
  配合高鐵車站之整體發展,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五個車站特定區,總計規劃面積約1506.7公頃(請參閱網頁高鐵車站特定區介紹);五個車站特定區內之產業專用區,規劃面積達132.4公頃,詳如下表:
 
各車站特定區及其產業專用區面積表

單位:公頃
桃園站
新竹站
台中站
嘉義站
台南站
合 計
特定區面積
1,506.72
特定區內產業專用區面積
132.43
2.規劃特色
 
(1)充份考量都市發展各種需求
 
  對車站特定區實質發展之潛力預測、空間架構、發展綱要計畫、車站建築、車站聯外運輸、都市設計、開放空間及都市景觀、區段徵收開發財務計畫等充分分析規劃,並納入各車站特定區之主要及細部計畫中。
 
(2)塑造各具特色之都市
 
  規劃時考量「配合高鐵車站轉運特性」、「結合地方特色與附近建設計畫」、「保留具地方特色之自然資源設施」、「劃設適當產業專用區」等因素,並透過都市設計創造獨特之都市意象。
 
(三)、高鐵五個車站特定區內產業專用區之開發
 
  各車站特定區開發之區段徵收計畫業經行政院核定,並於八十八年二、三月間公告,已完成徵收補償、地上物拆遷、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作業,並自九十年六月起陸續進行工程施工中。關於產業專用區之開發作業,現正進行招商文宣及招標文件製作等招商前置作業中。有關產業專用區特性說明如下
 
1.容許之使用與強度
 
  產業專用區可供高科技及相關產業、工商服務及展覽、金融辦公、媒體視訊、旅館、購物中心、倉儲量販、文化教育、休閒遊憩、運動、其它(非供居住、無污染之相關設施)等使用。

  產業專用區之使用強度為扣除必要性服務設施後,容積率為百分之二百四十;建蔽率介於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2.開發程序
 
  產業專用區自行開發時,其中開發証照之申請應先由投資開發商研提整體開發計畫經各該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據以規劃都市設計提經該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憑申請核發建築執照。
 
(四)、工作進行與展望
 
  目前政府正積極辦理五個車站特定區之區段徵收作業,並就產業專用區之發展潛力委託專業顧問公司進行分析與探討,以充分了解市場需求、業種分析及投資者需求等資訊,所蒐集之相關資訊與分析結果近期將提供有意願之國內外民間投資者參考,以加速業者之瞭解,儘早把握商機參與投資開發。高鐵局自九十年初起,便陸續提供說明資料並與業界進行座談活動。

  為配合高鐵系統之營運及車站特定區之開發,交通部在高鐵相關建設基金下已籌措三百九十六億元,自八十八年起積極改善五個高鐵特定區聯外道路系統,預計至九十四年完成,屆時即可提供特定區居民與廠商高品質之交通環境。另規劃中之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都會區捷運系統,均將以連接高鐵車站及產業專用區為最優先推動之路線。預計在高鐵通車及聯外道路改善同步完成後,產業專用區之發展潛力雄厚,前景可期。

  此外,多數民間投資者關心的證照申請作業程序,高鐵局在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縣政府積極協助下,各縣之「高鐵產業專用區開發申請作業要點」(詳閱網頁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縣政府審查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內產業專用區開發申請作業要點)分別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九月七日、九月廿六日、十一月十七日及九十年三月十三日函頒相關單位實施。作業要點之內容,將產業專用區開發申請作業分為四個階段,包括:
 
1.      都市計畫審議(審查產業專用區整體開發計畫)
 
2.      都市設計審議
 
3.      申請建造執照
 
4.      申請使用執照
 
並對各階段申請審議時所需文件及審議流程與時程,在兼顧縣政府實際作業情形及民間投資者期望下,予以規範並儘量精簡,同時亦保留供日後視需要修正之彈性。未來徵求民間投資者辦理開發產業專用區時,將考量列於招商文件中供投資者參考。
 
(五)、協助民間投資開發高鐵產業專用區優惠貸款融資額度之申請本局為增進民間投資開發高鐵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等五個車站特定區之產業專用區,對民間投資者於開發期間所需之優惠融資額度,將提供積極之行政協助,以促進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之發展,故擬定「民間投資開發高速鐵路產業專用區優惠貸款要點(草案)」,申請行政院中長期資金。

由於本案融資額度之資金來源為行政院中長期資金,本局依行政院經建會頒訂之「中長期資金運用作業須知」,擬訂計畫申請書、資金摘要表及前述貸款要點(草案)等文件,經函報由交通部於九十年八月十三日核轉行政院經建會審查。案經經建會中長期資金運用工作小組於九十年十一月卅日完成初審,再由中長期資金運用推動小組委員會議於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複審同意推薦本案使用中長期資金,並於九十一年四月十八日由交通部函頒實施「民間投資開發高速鐵路產業專用區優惠貸款要點」

本案總融資申請額度為新臺幣四七八.六○億元,第一期優惠貸款融資額度為一六○億元,前述貸款要點奉行政院核定,將適用於總面積達一三二公頃之高鐵桃園等五個車站特定區之產業專用區開發,未來只要是經交通部審查推薦之高鐵產業專用區投資開發人,均可申請中長期資金之低利融資,可有效降低民間投資者於開發期間籌措資金之風險。

第一期融資額度申請期間為九十二年至九十四年度,貸款利率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承貸銀行承做之利差計息。貸款範圍為開發產業專用區之建築成本(含規劃設計費、工程費及設備費等)總額的百分之七十內貸放,貸款期限為十年(含寬限期三年)。在此期間,經建會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小組、交通部及承貸金融機構等單位,得派員前往借款處查核有關貸款運用情形。
 
(六)、國外招商辦理情形
 
1.兩千零一年國際零售不動產展(MAPIC)

MAPIC是全球知名的大型不動產展覽之一,為一結合零售及不動產開發為主題之展覽大會,參展單位係來自不動產各個領域,為推動高鐵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開發,吸引外人進場投資,本局派員參加15日至17日於法國(坎城)舉行之兩千零一年國際零售不動產展(MAPIC),向外招商。本局適時的將台灣的高鐵產專區開發計畫向外推廣,期能引進國際水準之開發商與產業參與投資產業專用區,挹注高鐵建設整體效用。
 
2.二○○二年ICSC春季展高鐵產業專用區國外招商

ICSC春季展是國際知名的大型不動產展覽會,每年定期於美國Las Vegas舉行,結合了跨國連鎖大型購物中心開發商、商業不動產開發商、顧問/管理公司、不動產信託公司、不動產金融業者、建築設計公司、零售連鎖業者、百貨/量販業者、政府機關及其他服務業等共同參展。本次ICSC春季展共有數百家不動產相關業者參展,在我國相關工作人員主動積極說明下,對提高我國推動高鐵產業專用區開發計畫在國際上之知名度頗有效果;期望在未來產業專用區相關開發條件更趨完備時,能引進國際優質水準之開發商投入產業專用區之開發建設,以帶動高鐵車站特定區之發展。
 
(七)、「高速鐵路新市鎮開發建設推動小組」執行情形

一、成立緣起

有鑑於高鐵工程完成後,將成為台灣西部發展的高速動脈,未來整個台灣可整合成為一個經濟圈及生活圈,尤其是高鐵車站附近的地區,不僅是區域轉運的樞紐,將來也是台灣政治、經濟、文化及休閒發展的焦點。為使土地資源充分有效利用,應擬定各車站地區附近土地未來發展之整體構想、訂定具體可行的建設投資計畫,並積極招商、帶動民間投資、以促進高鐵新市鎮的開發建設。據此,在行政院張前院長90.9.26指示下,由行政院經建會、工程會、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國科會、教育部、財政部、主計處等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組成「高速鐵路新市鎮開發建設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並由行政院秘書長擔任召集人,經建會擔任主要幕僚工作,進行規劃及推動有關事宜。
 
二、目前推動情形
 
行政院經建會於91.1.8邀集推動小組成員舉行「高速鐵路新市鎮開發建設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1、 高速鐵路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站站區土地使用構想:
 
(1) 交通部研議之高鐵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站產業專用區發展定位,納入未來各站新市鎮功能定位參考。

(2) 為達到整體開發效益,有關各站區段徵收辦理完成後,可建地及產業專用區之土地,原則均將納入本推動小組規劃範圍內,由推動小組研議其功能定位及處分構想。

(3) 交通部擬進行之台中、嘉義二站產業專用區標售作業,暫予緩辦。
 
2、 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使用規劃及推動情形:
 
(1) 經建會規劃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設置於高鐵新竹產專區一案,目前該委員會已完成 園區技術研析,現正進行相關醫療生技資源整合作業中,本局將持續瞭解期規劃進度。

(2) 本園區土地經費編列的主管機關,請經建會繼續調協。
 
3、 經建會辦理「高速鐵路新市鎮規劃案」

有關高速鐵路各車站新市鎮發展功能定位,請經建會綜合委託法國AREP及日本系統開發研究所辦理之概念性規劃(Conceptual Plan)成果及相關部會、台灣高鐵公司之意見,並分赴地方政府與首長座談,建立共識後,再提推動小組討論。
 
三、本局配合辦理情形

本局為辦理高鐵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剩餘可建地之開發,除已針對各車站週邊地區進行市場調查外,並已完成產業專用區開發策略之研擬,除就開發招商作業持續積極進行準備外,原已於推動小組成立前(90.9.7)即將台中、嘉義二站產業專用區標售計畫陳報交通部核定;另為配合推動小組之成立,亦已於90.11將「高鐵新市鎮開發建設建議策略方案」報請推動小組參處,期使規劃作業更加周延。

根據前述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之決議,本局原擬進行之台中、嘉義二站產專區標售計畫將予暫緩,其餘各站之開發招商作業,亦將配合推動小組完成相關規劃後,全力配合推動辦理。
 
一、背景

近年來台灣地區由於人口及車輛快速成長,現有道路容量及停車空間均已無法配合發展,交通問題日漸惡化,如交通壅塞、停車位難求、噪音和空氣汙染、生活品質惡化等,使生活環境因交通問題而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
 
大眾捷運系統具專用路權,不受其他交通干擾,運量大,班次密集,又因使用電力可減少噪音及空氣汙染等優點,已成為目前紓解都市交通壅塞,改善生活環境的最佳利器。
 
「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計畫」係依據行政院民國七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台七九交三五六九號函核定之「改善交通全盤計畫」辦理;「台南、桃園及新竹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計畫」則依據行政院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台七九交三九五一九號函核定之「桃園、新竹、嘉義、台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可行性研究」辦理,並已於八十年一月三十一日經行政院二二一八次院會核定列入「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而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則於八十四年四月十八日由交通部指示台灣省政府住都處辦理規劃。
 
目前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及中正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刻正由本局辦理中。

二、特色

為因應政府大型建設工程採獎勵民間投資方式之趨勢,故未來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亦朝此方向規劃,適時引進民間資金參與國內捷運系統建設。
 
以獎勵民間投資方式進行大眾捷運系統計畫時,所牽涉的主體很多,整體作業程序較傳統政府自行興建營運複雜許多,故為增進民間投資計畫之可行性,及減少後續作業之爭議,目前交通部業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擬定「交通部辦理民間參與交通建設計畫作業手冊」,以顯示政府辦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大眾捷運系統的決心,因此,期以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方式,吸引民間充沛的資金投入公共工程建設,引進民營企業高效率的經營管理理念,使社會大眾因建設及早完成,得以享受其所帶來的便利與效益;民間投資人由於資金獲得有效運用,除以企業實力回饋社會外,更可從其投資中獲取合理的利潤、創造廣大的商機。

三、對未來影響

發展都市運輸系統的主要目標,在於提供都市居民日常生活社會經濟活動之最大移動性,進而促進都市經濟之機能活絡,並提昇都市生活之環境品質。依據上述主要指標規劃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對未來的影響包括︰
 
(一)配合運輸需求,提高服務水準。
 
捷運系統路網佈設應考慮都會區內各地區運輸需求,以提高整體大眾運輸系統運輸能量,並提供民眾旅次之安全、舒適與方便,以紓解都市交通壅塞現象。
 
(二)減少旅行時間,便利大眾運輸。
 
大眾捷運系統路網的佈設與系統的選擇,需考慮使地區所有經濟活動產生旅次之總旅行時間降為最低。配合現有之公車、台鐵及未來高速鐵路等路線構成完整之大眾運輸路網,以便利大眾運輸使用者,提高都會區內各地之可及性。
 
(三)節省運輸能源,增加經濟效益。
 
大眾捷運系統建設應加強旅次舒適與方便並縮短旅次時間,以有效吸引現有使用私人運具旅次並促使經濟活動更為熱絡,達到節省運輸能源,增加經濟效益之目的。
 
(四)促進土地利用,配合都市發展。
 
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網佈設,宜配合都市土地使用之發展型態,以強化都市運輸系統功能,加速都市之發展。
 
(五)維護都市環境,提昇生活品質。
 
大眾捷運系統在空氣、噪音等方面之環境影響較私人運具輕微,對維護都市環境、提昇民眾生活品質具有顯著功效。
 
(六)促進交通安全,改善交通秩序。
 
大眾捷運系統需應用最新運輸技術規劃完善運輸網路並引進高運量運具,以確保行車安全,促進道路行車順暢。
 
(七)以BOT方式推動捷運建設,減輕政府負擔
 
由於捷運建設所需資金龐大,可導引市場游資走向正常軌道,並可減輕政府預算支出。
 
(八)引進民間資金及控管能力,提昇經營效率
 
引進市場資金及民間完善的控管能力,有助於營運效率的提昇。
 
四、效益

(一)經濟效益
 
1.紓解道路交通擁擠,節省交通旅次時間。
 
大眾捷運系統擁有「專用路權」並具有高容量、班次密集的特性,可紓解道路交通擁擠情況,節省旅次旅行時間,提供旅客便捷、舒適、安全、可靠之服務。
 
2.提高運輸效能,節約能源。
 
便捷之大眾捷運系統將可減少私人運具之使用率,促進市區道路行車順暢,達到提高行車速率,減少旅次成本之目的。
 
3.促進捷運沿線及場站附近土地與房屋增值,增加稅收。
 
捷運系統之興建最直接的影響為促進沿線地區房地產之增值,根據國外之實例,捷運系統興建前後,其沿線土地增值均呈倍數成長。故興建捷運系統將促進附近地區房地產之增值,進而增加房屋及土地增值稅等稅收。
 
4.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促進車站附近地區商業繁榮。
 
由於捷運車站人潮眾多,將帶動其附近地區之商業、經濟活絡,促使該地區更為繁榮;故捷運系統興建後將強化都市中心區商業、金融及行政中樞等活動機能,並使沿線成為就業、商業活動、社區發展及娛樂設施成長與集中焦點,促進地區經濟發展。
 
5.改善都市環境品質,帶動舊市區之更新。
 
捷運系統興建將促使運輸走廊上土地利用與運輸系統更有效之配合,除可成為都會區舊市區更新及再發展之有效工具外,並可作為研擬都市發展政策,改善都市環境品質,促進都市再發展,並據以帶動都市經濟再成長之合理基礎。
 
6.改善都市結構,帶動新社區之發展。
 
由於捷運系統可提高都會區之可及性,故將促使土地之價值增加及其使用型態改變,住宅及就業空間的分佈亦隨之擴充,對都市內部結構之均衡發展有著極深遠的影響。因此興建捷運系統不僅能促進地區經濟繁榮,亦可帶動新市鎮發展,使原有市郊地區因捷運沿線及場站設置而引發新社區之建設。
 
(二)社會效益
 
1.促進都市現代化,提昇施政滿意度。
 
擁有捷運系統為現代化都市之表徵,興建捷運系統將使都會區躋身於擁有現代化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國家之林,除可大為提升都市於國際上之知名度外,並可提高居民對政府施政之滿意程度。
 
2.提昇技術層面信心,強化海外形象。
 
捷運系統為一積極性之投資,能反映我國對提昇技術層面之信心,並經由現代化運輸技術之引進,將大幅改善國民生活素質,強化我國在海外之形象。
 
3.創造就業機會,充份利用人力資源。
 
捷運系統建設規模龐大,工程艱鉅,所需投入之人力、物力甚多,無形中帶來許多就業機會,可充份利用都會區內閒置之人力資源。
 
4.避免景觀破壞,促進旅客及一般行人交通安全。
 
由於捷運系統在市區中心路線大部分進入地下且車站亦採地下化方式建造,除可避免破壞都市景觀外,經由路面車流量之減少,亦可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促進旅客及一般行人的安全。
 
5.節省其他交通設施支出,促進公共管線更新。
 
便捷舒適之捷運系統將可減少私人運具之使用率,不僅得以減少公路及其他交通設施之投資支出及維修的長期費用,且其在市區內採用地下化施工方式,將提供捷運路網沿線公共管線設施一個更新及現代化(如採用共同管溝)之機會。
 
6.減少空氣污染,提高都市生活品質。
 
根據空氣污染調查發現,機動車輛所產生之污染量佔空氣汙染量的百分之九十,而該污染物的百分之九十九又來自使用汽油之機動車輛;由上述可知造成空氣污染之主要因素為機動車輛所排放之廢氣。捷運系統本身係利用電力行駛,並不會造成污染,且能降低機動車輛之使用率,大幅減少空氣污染,對提高都市生活品質有極大的助益。
 
四、       高鐵站捷運規劃
 
一、桃園捷運

近年來桃園都會區因經濟快速發展,都市化程度日昇,致使都市地區交通需求急遽增加,現有運輸系統已無法滿足民眾需求,為防範未來都市交通惡化,及考量西部走廊高速鐵路車站接駁運輸服務之需要、改善及提升大眾運輸系統功能、並有效抑制私人運具之成長,規劃興建舒適、便捷之大眾捷運系統,將有利桃園都會區整體繁榮及均衡發展。

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整體路網之規劃報告書(含優先辦理路線說明資料)業奉行政院秘書長於89年6月3日核復,略以:「為符合民間參與投資方式之辦理程序,請先完成民間參與可行性研究及研擬先期計畫書後,再循行政程序報核;另鑑於本案優先辦理路線業與地方協商,並獲致共識在案,為爭取時間,請先行與桃園縣政府就都市計畫及土地取得等相關前置作業進行協商,俾縮短後續推動時程。」,至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則於90年1月16日經環保署審查同意認可。

本局業已就優先辦理路線之路線佈設及場站位置與桃園縣政府完成協商獲致共識,且委託桃園縣政府辦理「桃園捷運優先辦理路線用地變更(含都市計畫變更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前置作業,並依促參法及大眾捷運法等相關規定完成優先辦理路線之民間參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先期計畫書及綜合規劃報告書,於92年7月22日陳報行政院審議,奉行政院92年9月9日核復,略以:「為整體考量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之興建優先順序、經費安排及運轉系統,本案建議交通部併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線建設計畫,整體研議後報核。」本局爰依示將桃園捷運優先辦理路線部分路段(即桃園捷運藍線自中正國際機場B1站至中壢B8站段)併入「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優先推動。
 
二、新竹捷運

新竹都會區以新竹市為核心,地理範圍涵蓋新竹縣及新竹市等鄉鎮,近年來新竹都會區挾帶科學園區之實力已成為台灣地區科技產業發展最為迅速的地區,且因陸續興建完成之北部第二高速公路、高速鐵路等重大建設,及科學園區三期計畫、新竹科學城發展計畫、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竹二科發展計畫等建設也陸續投入,預期新竹都會區仍將是北台灣新興科技及商務發展之重鎮,故隨著人口的成長及都會區商業、產業活動之密集,期望透過大眾運輸系統的構建及服務水準的提昇,有效改善都市生活品質,提供都會區民眾享受「行」的便捷。
 
新竹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路網已於88年完成規劃報告,並曾於88年及91年兩度提報交通部審議,依據交通部函覆意見,及本局在考量新竹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計畫之建設投資龐大、財務效益偏低,經與地方政府多次溝通協調後,達成以整合有限資源作最有效運用之觀點,推動整合性規劃方案,即現階段將以「結合新竹捷運紅線與台鐵內灣支線改善」作為優先推動方案。本方案已於92年6月30日完成規劃報告,陳報交通部,交通部已於92年12月29日陳報行政院核定中。
 
三、台中捷運
 
本計畫本局依交通部90年7月27日函示,考量運研所所提之「台中地區公車輔導計畫」及「台鐵捷運化計畫」,並參酌全國交通會議結論,研擬落實捷運之發展策略,重新研擬優先路線規劃報告。目前已完成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優先路線規劃報告書,並於92年8月29日函報交通部,交通部於11月6日邀集中央及地方相關單位召開簡報會議,原則同意綠線高架方案為優先推動路線,俟本局完成報告修正後將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由於「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計畫」整體路網建設經費較為龐大及台中地區大眾運具使用率偏低等因素,致本計畫之財務效益不佳,故勢必要採分期興建方式才能加速其推動時程。目前建議以連接台中市北屯區至高鐵台中站之捷運綠線高架方案為捷運優先路線,其餘路線將於後續分期推動。
 
目前台中都會區公車運量偏低,故現階段所檢討建議之發展策略中建議應先培養大眾運輸人口,再分階段推動捷運建設。未來台中都會區大眾運輸發展架構應由公車輔導計畫、台鐵捷運化、大眾捷運系統三方面相輔相成。
 
四、台南捷運

台南市都市發展受日據時期所訂都市計畫的影響,市中心區規模及道路寬度皆過於狹小,再加上與外圍鄉鎮聯繫之大眾運輸工具不發達等因素,已使都會區交通出現壅塞之現象。有感於台南都會區全面均衡發展受限,因此針對運量較高路線引進新型捷運系統技術,俾能吸引大量民眾使用並改善都會區內之交通問題與生活品質,以促使台南都會區的整體繁榮與均衡發展。
 
台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整體路網之規劃報告書(含優先辦理路線說明資料)業奉行政院秘書長於89年5月25日核復,略以:「為符合民間參與投資方式之辦理程序,請先完成民間參與可行性研究及研擬先期計畫書後,再循行政程序報核;另鑑於本案優先辦理路線業與地方協商,並獲致共識在案,為爭取時間,請先行與台南縣、台南市政府就都市計畫及土地取得等相關前置作業進行協商,俾縮短後續推動時程。」,至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則於8本局業已就優先辦理路線之路線佈設與場站位置、都市計畫變更及土地取得等前置作業與台南縣、市政府完成協商獲致共識,並依促參法等相關規定完成優先辦理路線之民間參與可行性研究及先期計畫書,分別於91年3月19日及6月6日陳報交通部審查,交通部於91年8月6日將民間參與可行性研究報院,奉 行政院秘書長於91年10月1日核復,略以:「本案路線應優先考量高鐵台南(沙崙)站與台鐵車站間最佳之銜接路線,並與台鐵捷運化路線整合,故建議交通部就路線、銜接系統、工程技術、財務計畫及營運方式等進行規劃,俟規劃完成後,再循行政程序報核。」本局爰依示辦理「台鐵台南沙崙支線規劃」案,評估規劃高鐵台南站及台南市區暨鄰近城鎮間快速聯繫之捷運化軌道系統,目前業已完成規劃報告書並於92年12月25日陳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中。
 
五、中正國際機場至台北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一)計畫緣起

為改善中正國際機場聯外交通,建設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以連結台北車站、中正國際機場、高鐵桃園車站等交通運輸樞紐,期使國際航線與國內交通網路得以緊密結合。「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為政府既定政策及未來重要施政方針,且已報奉行政院核定納入「挑戰二○○八 -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二)規劃概述

本計畫路線自中正國際機場第二期航站起往東至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往南經高鐵桃園車站至中壢中豐路與環北路口,全長51.5公里,共設二十個車站(如圖)。所需工程建設總經費約936億元(當年幣值,不含地價調整),其經濟效益分析結果為淨現值524億元、內部報酬率18.22%及益本比1.45;營運期間經營比約為1.18。
 
(三)辦理情形

本計畫政府興建之規劃報告書,已於2004年3月9日奉行政院核示略以:「本計畫原則同意,其中經費四七0億元編列於『新十大建設』特別預算內支應,請交通部積極辦理」。目前行政院已將該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中。後續將積極辦理基本設計、細部設計、都市計畫變更、土地取得及管線遷移等相關工作。
 
(四)未來願景

1.中正國際機場為國家進出世界的門戶,期能提供機場進出旅客的安全、便利、快速、舒適、高水準的捷運服務,為先進國家的重要表徵。
兼顧都市捷運效能,配合沿線既有都市發展計畫,帶動地方繁榮,以達城鄉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