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政類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制定相關法規,落實地方自治,致力府會和諧。
二、賡續輔導鄉鎮市利用地方天然資源拓展新興自治事業,加強公共造產經營效益。
三、加強推行國民禮儀範例端正禮俗,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培養社會善良風尚。
四、改善殯葬設施。
五、嚴密戶籍管理,實施戶政電腦化,加強便民服務,改善戶政廳舍,提高行政效率。
六、運用國軍溢出役男服行替代役,以增進政府服務功能。
七、建置公平與服務的役政制度,精進徵兵處理,提高兵員素質,落實征屬生活扶慰助及各項慰助。
八、推展軍民服務連線,為軍人及征屬提供完善服務與照顧。
九、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規定,推動行政院動員會報決議事項之執行計畫,行政動員準備支援軍事動員準備之政軍協調計畫,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業務之配合執行計畫。
貳、原住民行政類
一、原住民行政—輔導行政:
維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振興原住民族語言,保存與傳承原住民藝術,促進文化交流與發展,健全原住民社會福利工作,提昇就業能力,改善生活環境品質。
(一)都市原住民生活發展計畫
(二)婦女家庭、成年老人等教育計畫
(三)輔導青少年生活計畫
(四)辦理原住民部落大學
(五)原住民文化會館管理
(六)辦理歲時祭儀民俗文化活動
(七)辦理原住民族語研習
(八)受理原住民技術士技能檢定及專門人才獎勵申請案
(九)促進原住民就業及職業訓練
(十)設置原住民家庭暨婦女服務中心
(十一)設置原住民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
(十二)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實施計畫
二、原住民行政—產業發展
輔導原住民傳統工藝、技藝人才培訓及原住民部落產業觀光及三生產業發展,加強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及造林撫育管理,維護國土保安、部落安全及照顧原住民林農生活。
(一)辦理原住民部落續發展-重點部落發展計畫
(二)辦理原住民族觀光及三生產業發展計畫
(三)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
(四)輔導民宿村莊營運管理及觀光解說員訓練
(五)辦理輔導原住民農業經營及休閒觀光農業推廣教育計畫
(六)補助各原住民鄉觀光產業設施及配合觀光季活動
(七)配合辦理森林保育及農業發展計畫之農林資材獎助
(八)辦理輔導原住民傳統技藝及智慧財產權輔導人才培育訓練計畫
(九)辦理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輔導有機農業及農民訓練
三、原住民行政—經建業務
為嚴密原住民保留地管理,辦理漏報增編原住民保留地三年工作計畫、補辦漏報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工作,並持續加強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上權、耕作權設定及所有權移轉等權利賦予作業,以保障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賦予原住民之土地權益。
(一)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
(二)漏報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三年工作計畫
(三)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計畫
(四)宣導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利用及管理教育計畫
(五)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管理系統維護及異動更新計畫
參、客家事務類
一、輔導客家文化產業人才培育及文化產業交流事宜。
二、輔導客家地區休憩觀光發展,促進六堆客家地區產業加值。
三、輔導客家特色產業推廣行銷事宜。
四、辦理保存文化價值發揚民俗文化。
五、辦理客家文化藝術等相關系列活動。
六、辦理客家多元文化系列客家音樂、戲曲、舞蹈、文學、影像、美術、生態、母語、環境、節慶活動…等研習暨推廣。
七、辦理六堆生活學院,推廣民藝薪傳。
八、充實客家文物館典藏設施、圖書、古文物、及軟硬體設施改善,並加強經營管理策略及導覽解說志工後續研習培訓計畫。
九、推動本縣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社區總體營造計畫。
十、辦理本縣客家聚落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再利用及文史研究調查計畫。
十一、推廣客家全母語教學計畫及編印客家母語推廣出版品。
肆、財政類
一、配合經濟發展趨勢,積極開拓財源,拓展縣政建設。
二、整頓各項法定收入,開闢非稅財源,撙節消耗性支出,以充裕地方自治財源。
三、輔導農漁會信用部遵照基層金融管理法令,健全營運;加強菸酒管理暨稽查、取締私、劣菸酒。
四、賡續清理暨處理縣有非公用建築用房地,加強非公用財產經營管理及有效運用,以確保公產權益。
五、貫徹集中支付制度,嚴控預算執行;強化出納管理,落實行政現代化功能。
伍、建設類
一、執行專案計畫-「都市設計」相關業務工作。
二、執行專案計畫-「都市更新」相關業務工作。
三、配合本縣重大施政建設計畫,持續辦理新訂特定區計畫及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
四、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都市計畫相關業務工作。
五、賡續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城鎮地貌改造-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中南部經濟發展對策-鄉村區居住品質提昇計畫」。
六、辦理人民自建國民住宅貸款。
七、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之出、標售。
八、國民住宅社區及國民住宅用地之管理維護。
九、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十、辦理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十一、辦理觀光資源整合及觀光資訊推廣與行銷。
十二、加強觀光事業(遊艇業、旅館及民宿業、遊樂業)輔導與管理。
十三、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開發案(觀光事業)。
十四、辦理整備觀光遊憩設施建設及觀光遊憩環境品質計畫工作。
十五、辦理屏東縣離島建設基金各項計畫。
十六、辦理工商行政服務、輔導與管理。
十七、建築管理
建築執照實施建築師簽證制度及持續推動建管業務並納入電腦管理資訊化。
十八、廣告物管理
加強本縣廣告物管理。
十九、違章建築管理
維護政府法紀並配合監察院執行公權力,拆除違章建築及違規砂石場圍籬等。
二十、使用管理
辦理建築物開工、勘驗工程備查及使用執照核發並納入電管理。
回表單選項
陸、工務類:
一、辦理縣內道路橋樑拓寬工程、連貫並暢通各主要道路,以利道路通行。
二、爭取及配合中央辦理各項重大交通建設。
三、辦理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補助屏東縣二高橋下跨越台一線自行車道景觀改善工程。
四、辦理經濟部水利署補助龍港大橋改建工程、四重溪懷恩橋改建工程。
五、辦理屏東機場東側道路延伸新闢工程(第一期)。
六、配合高雄捷運屏東延伸線計畫先期作業。
七、辦理縣內縣鄉道及市區道路路面維護改善工程。
八、辦理老舊橋樑檢測及改善維護工程。
九、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
十、辦理屏東市寬頻管道建置計畫工程。
柒、水利類
一、辦理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及山坡地區域性綜合開發利用。
二、治山防災設施及山坡地管理。
三、辦理本縣雨水下水道工程。
四、辦理本縣雨水下水道檢測清疏維護。
五、抽水站及抽水機維護管理。
六、辦理本縣污水下水道工程規劃設計施工。
七、本縣污水處理廠暨截流井試運轉操作維護費及營運管理水電檢驗行政費。
八、執行河川安全巡查及配合相關單位取締違規盜採砂石行為。
九、違反土石採取法取締案件罰鍰摧收作業。
十、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審查及執行工作。
十一、加強河川防洪、維護管理及環境營造,以保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增加縣民休閒活動場所。
十二、整治、維護區域排水系統,改善地區淹水。
捌、教育類
一、執行學校老舊校舍重建計畫。
二、改善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環境。
三、辦理精進教師教學能力計畫。
四、加強九年一貫課程推展。
五、推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六、執行教師介聘及甄選分發作業。
七、加強國中技藝及生涯教育,補助國中生涯發展教育技藝班。
八、教師專業發展。
九、落實國中基測。
十、提昇師資培養素質。
十一、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推動資優教育,提昇特殊教育品質。
十二、落實幼稚教育,扶持弱勢幼兒。
十三、推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
十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保障學童生命安全。
十五、加強社教活動。
十六、辦理童子軍各項活動。
十七、協助南部七縣市聯合活動。
十八、推廣語文教育。
十九、推動家庭教育各項活動。
二十、推行午餐教育、補助午餐學校貧困學生午餐費。
二十一、推行環保教育、消費者保護教育及能源教育。
二十二、補助學校飲用水設施及推行學校衛生保健業務。
二十三、推行全民體育舉辦體育活動及競賽,促進國民身心健康。
二十四、推行學校體適能教育及社會體育正常發展。
二十五、發展學校體育教學特色,推展全民運動。
玖、農政類:
農務科施政目標與重點:
一、辦理農業資料調查,預估生產面積與產量彙送農委會統計分析,以掌握瞭解作物生產趨勢。
二、輔導產銷班辦理發展地區性農園特產生產及農場生產相關產銷工作。
三、執行「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實施稻米計畫生產,輔導稻田休耕轉作及集團輪作地區農特產。
四、輔導辦理果樹、花卉、蔬菜和雜糧生產及品種改良計畫,穩定產業結構。
五、推行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及外銷優質供果園,建立安全生產體系,增進消費者信心及增加外銷數量。
六、發展安全農業,推動農產品生產履歷制度及推展有機農業生產安全衛生健康之農產品。
七、加強農藥、肥料行政管理及品質管制工作,辦理安全農藥講習,以確保農民用藥、施肥及土壤安全權益。
八、推行農業機械化提昇農場經營效率及推廣有機肥,維護農地永續利用。
九、發展地方性農特產品,辦理農業產銷活動(熱帶農業示範園區-熱帶農業博覽會活動),加強提昇國內農產品品質和競爭力,確保農民收益。
林業及保育科施政目標與重點:
一、輔導全民造林認知造林效益,提高造林及綠化環境意願。
二、辦理環境綠美化,培育苗木提供造林、綠化社區等栽植。
三、推動珍貴老樹保護認養 ,落實生態保育理念。
四、輔導山坡地超限利用,加速造林植生復育,確保水土資源。
五、加強辦理野生動物保育工作,俾使本縣生物多樣性。
漁業科施政目標與重點:
一、本府受託辦理第一類漁港(東港-鹽埔漁港)及本縣主管第二類漁港之維護工作,使各漁港保持最佳狀況,提供更為優良之泊靠環境使漁船泊靠安全。
二、依據97年完成「屏東縣沿岸漁業權漁業規劃」內容,研訂相關法規,並公告受理漁民申請,使沿岸箱網養殖適法經營。
三、委託學術單位辦理琉球沿岸珊瑚生態調查及復育評估,做為日後復育珊瑚之參據,分年進行復育工作。
四、投放人工魚礁,以推動漁業資源培育改造漁場,以提高漁民收益,並辦理漁民各項救助以造福漁民。
五、不定期抽檢水產飼料;輔導養殖户將養殖水產物自主送檢及養殖漁產品生產履歷建置,建立安全衛生品牌。
六、配合中央減船政策,辦理漁船收購,以減輕因漁撈努力致使漁業資源日益枯竭之壓力。
畜產科施政目標與重點:
提升產業經營效率、生產衛生安全優質畜產品及加強畜牧場污染等為畜產推動98年施政目標,其工作重點有:掌握畜情調查報告、飼料添加物抽驗與管理、提昇產業經營效率、畜產生產履歷推動、防範畜牧場斃死畜禽非法流用及改善畜牧場經營環境等七項工作重點。
農產運銷科施政目標與重點:
一、 輔導農產品批發巿場改善設施及健全營運。
二、 輔導農漁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及直接運銷,加強國內外行銷工作,並設置銷售平台,以增加農產品多元化行銷通路。
三、 辦理農漁特產品展售宣導活動,以適時推廣當令優質農漁產品。
四、 提供產銷預警資訊及農產品行情報導,供為產銷雙方參考。
農會輔導科施政目標與重點:
一、加強農會會務管理提升各部門營運業務效率,強化農會服務功能。會同各相關權責單位辦理各級農會業務績效考核及財務稽查事宜。
二、輔導各農會辦理各種專案農業貸款及加強供銷業務。
三、選拔傑出十大神農表揚鼓勵。並舉行本縣各界慶祝97年農民節慶祝大會表揚傑出農民、優良農事小組長及資深績優農會工作人員。
四、輔導辦理轄內各鄉、鎮市農事、四健、家政等三部門農業推廣教育工作。並積極爭取休閒農業區與輔導農會及農民設置休閒農場以促進農民收益加速農業升級。
家畜疾病防治所施政目標與重點:
動物防疫:推動撲滅豬瘟及口蹄疫計畫,執行畜犬狂犬病監控,家畜禽暨水產動物疾病病鑑定工作,動物疫情調查與監控,獸醫公共衛生及人畜共通傳染病之檢驗與防治,其他動物疾病衛生保健與動物保護計畫之推展。
拾、社政類
一、保障弱勢民眾生活安全,辦理社會救助工作及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二、建置區域家庭服務中心,提供近便性服務。
三、推動兒童少年福利工作,扶助弱勢兒少並保障兒童少年之基本權益。
四、倡導婦女平等權利,保障其福利。
五、協助單親家庭、原住民及外籍配偶尊重多元家庭及文化並協助其自立。
六、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倍增計畫,強化志工能量協力推動社會福利工作,己達全民志工之理想。
七、強化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防治等保護工作,落實三級預防觀念,並加強社區網絡防暴工作。
八、推動魅力社區活化計劃,落實社會福利社區化工作。
九、發展照顧產業關懷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深耕社區照顧資源,並增加新世紀服務業的就業機會。
十、落實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劃,結合相關社會福利資源,推動155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由在地人提供社區(村里)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
十一、辦理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業務,提供身心障礙者就醫、就學、就業、訪友等行之便利性。
十二、推展終身學習運動,協助社福專業研習、婦女書院、長青學苑等,滿足民眾近便的專業及生活學習需求。
十三、自立打造遊民收容所,提供遊民暫棲處所。
拾貳、勞工類
一、促進勞資和諧關係,有效解決勞資爭議,落實勞動條件法令以保障勞工權益。
二、打造安全的職場工作環境,加強勞工安全衛生,督導職場衛生安全工作,減少職業災害問題。
三、加強產、職業工會輔導,如會務運作、保費繳納、勞工教育研習等,以保障工會會員權益。
四、健全勞工育樂中心功能,規劃勞工公園設施,提供勞工優質休閒活動場所,辦理勞工休閒育樂活動。
五、健全就業安全聯結體系,經由職業專長訓練、就業關懷服務、外籍勞工管理輔導等,暢通求職求才管道。
六、推動就業歧視防治,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提倡工作權平等的憲法精神。
七、關懷弱勢就業族群,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婦女、原住民、中高齡有意願就業者,提供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創業咨詢等服務。
八、推展終身學習運動,提供勞工教育、勞工大學及勞動研習等教育資源,提高勞動人力素質因應全球化競爭環境。
九、支持勞工家庭推動各項福利措施,宣導勞工求學補助計畫,辦理職災勞工慰助並協助其解決家庭困境,降低勞工家庭危機。
十、配合縣府施政主軸,向中央爭取計畫型經費補助,提供公共就業機會,配合地方軟硬體建設或災害防治的人力需求。
拾貳、地政類
一、加強為民服務,提高行政效率。
二、地政業務資訊化。
三、執行平均地權政策,期地盡其利,地利共享。
四、公有耕地放租放領成果管理。
五、「三七五」租約成果管理及各級耕地租佃委員會會務推動。
六、協助政府各級需地機關(單位)辦理土地之價購、徵收及撥用,以取得各項公共事業用地。
七、確實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成果管理。
八、加強辦理土地重劃,提昇地力,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九、辦理各項地籍測量,重新整理地籍圖冊。
拾參、文化行政類
一、辦理文建會補助本縣推動社區總體營造計畫。
二、辦理各項藝文推展、輔導、研習等活動。
三、屏東縣地方產業交流中心--高樹元氣館經營管理。
四、文化生活季刊出版。
五、地方文化館之輔導管理。
六、辦理國際唱遊節活動。
七、辦理屏東美術館整建及各項展演經營管理。
八、辦理屏東藝術季活動。
九、辦理屏東美展活動。
十、辦理公共藝術業務。
十一、F3鐵道藝術網絡—枋寮藝術村經營管理。
十二、充實各展覽館展演計畫
十三、辦理屏東縣演藝廳興建。
十四、輔導管理墾丁音樂季活動。
十五、推展表演藝術及年底跨年系列活動、評審優良劇團展演。
十六、辦理新聞業務、有線電視管理及費率。
十七、古蹟及歷史建築整修再利用及維護。
十八、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工作計畫、營造文化屏東系列活動。
十九、無線電轉播站維護與管理,及有線電視收視品質之督導。
二十、落實終身學習理念、強化鄉鎮圖書館功能,出版整理保存文化資產。
二十一、大武山文學營暨文學獎。
二十二、輔導鄉鎮圖書館。
二十三、執行「重修屏東縣志」。
二十四、說故事人才培訓及親子共讀系列活動。
二十五、辦理書香巡迴、銀髮族及新住民讀書會,提昇本縣文化知識。
拾肆、人事類
一、制定機關組織法規,有效管制員額,發揮人力效能,健全人事法制,規劃公務人力。
二、貫徹分層負責,縮短公文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三、貫徹依法用人,推行人事公開,加強考用配合,厲行公平升遷,有效培育人才。
四、嚴密考核獎懲,加強勤惰管理,維護公務紀律。
五、加強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提高工作知能。
六、貫徹執行退休資遣,促進人事更新。
七、更新人事資料,確保資料齊全完備。
拾伍、政風類
一、健全政風機構組織,覈實辦理考核獎懲;加強員工訓練進修,提昇政風人員素質;實施業務督導考核,發揮政風組織功能。
二、強化公務機密維護,熟練員工保密行為,推動資訊保密措施,防範洩密事件發生。
三、策訂周延維護計畫,強化機關安全防護,疏處陳情請願事件,確保機關和諧安定。
四、積極宣導政風法令,健全員工守法觀念,適時表揚廉潔楷模,樹立清明行政風氣。
五、辦理大型反貪宣導活動,凝聚全民反貪意識。
六、執行反貪行動方案,強化易滋弊端業務稽核,建立廉潔公務環境。
七、落實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遊說法等陽光法案。
八、暢通檢舉管道,擴大案源;審慎查證,依法追訴,不枉不緃。
拾陸、主計類
一、依據縣政建設目標,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及貫徹計畫與預算之配合,改進預算作業,強化各類支出及投資計畫之先期作業暨效益評估,著重預算規劃,統籌資源運用,覈實審編年度預算,推動縣政建設。
二、健全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與會計制度,加強會計作業管理,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暨核編決算,分析財務狀況與預算執行績效,加強各機關內部審核,提高資源運用效益,防杜浪費與不經濟。
三、管理本府公務統計方案,編印本縣統計要覽、手冊、季報及各項職務上應用統計分析,以落實公務統計。
四、配合中央各機關辦理本縣各項調查統計工作,以供各級政府研訂施政計畫參用。
拾柒、一般行政類
一、加強推動電子公文,提昇公文傳遞速度,強化文書處理資訊化,以提昇行政效能。
二、強化檔案資訊管理,提昇檔案保存與再利用價值,並積極輔導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與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建立檔案管理制度。
三、加強財產管理措施,確立保管人責任及使用情形與年限之控管、報廢狀況之評估。
四、遵循節約原則辦理採購,並應符合請購科室之品質需求;多方採用節能措施,利用有限的資源促使公務運轉順遂,並維持本府硬體設施整潔衛生,落實為民服務的熱忱。
五、切實嚴謹管理公務車輛,明確申報行程,嚴控用油量,以節公帑。
六、配合中央政策控管本縣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駕駛員額;如有退休者採遇缺不補方式,逐步消化超額,而對現職人員之權益則予以保障、維護。
七、辦理自治法規研議、審查與整理工作,推展調解業務及法律扶助,貫徹國家賠償審議,受理消費申訴與訴願案件之審議,以確保人民權益。
八、加強新聞聯繫與公共關係之推展。
九、施政成果新聞之撰寫及新聞圖片之拍攝。
十、新聞發布及編輯管理發送「屏東縣政府電子報」。
拾捌、研考類
一、彙編年度施政計畫,並依據施政計畫執行成果彙編年度施政工作報告。
二、彙編議會施政工作報告、縣長施政總報告及上級長官、監察委員蒞縣視察簡報。
三、加強推動政府出版品,展現地方政府施政成果與文物特色,並廣泛流通深入民間讓民眾認識與接近政府出版品,進而充實施政資料中心業務發展。
四、配合中央推動雙語環境設施計畫,促進全球化、國際化之思維。
五、為強化推展地方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提昇政府與民間社區夥伴關係,並全面落實永續發展工作,本縣「地方永續發展委員會」,將針對各項重要議案召開會議討論,並配合強化執行。
六、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全面提昇服務品質。
七、加強查核各單位執行基本設施補助計畫。
八、加強公文流程查核、稽催,以提高行政效率。
九、彙編議會議決案執行情形。
十、切實追蹤年度施政計畫列管項目,並予以考核評估。
十一、加強推展本府行政資訊作業,強化本府員工資訊教育訓練,輔導本縣各機關學校執行電子公文交換作業,推動縣府及公所便民服務網頁及電子郵件應用與網路安全維護。
拾玖、衛生類
一、積極宣導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種及加強洗手,以預防腸病毒,並持續掌控各種傳染病及疫情之發生,以維護民眾健康。
二、繼續加強登革熱防治,並發動社區組織、公益團體、學校及民眾,共同動手清除孳生源與髒亂點,以遏止本土性登革熱疫情發生。
三、持續加強推動長期照護、身心障礙鑑定、精神衛生、家暴防治、性侵害防治及自殺防治等工作,以照護弱勢族群及有需求之縣民。
四、配合縣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辦理本縣吸毒者及減刑者之毒品危害防制工作,並加強積極反毒宣導且落實戒毒者輔導追蹤、轉介治療,以降低再犯率。
五、持續加強取締不法藥物、化粧品、無照藥商及管制藥品等查緝工作,並積極輔導和管理藥廠、藥商,以保障縣民之健康。
六、積極推動健康體能,促進民眾健康;及加強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慢性病之篩檢;另持續加強四癌(口腔癌、子宮頸癌、乳癌、大腸直腸癌)之篩檢及防治,以期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七、加強對大陸食品、乳製品、原物料含有三聚氰胺等毒物之抽驗及稽查,確保飲食安全,以維護消費者健康。
八、因應寒、暑假觀光旅遊人潮湧入,針對觀光地區加強餐飲衛生輔導及抽驗,並實施夜間聯合稽查,以期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件之發生。
九、配合縣府推動〝志工倍增計畫〞加強辦理衛生保健志工召募並辦理基礎、特殊訓練及幹部研習,期能落實志願服務工作,以造福屏東縣民。
十、積極舉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以提高同仁資訊防毒能力,藉以提升行政效率;並辦理電話禮貌測試及改善服務環境,以提升服務品質。
貳拾、環保類
一、辦理環境保護教育、綠色消費宣導活動,促使民間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持續環保志工招募及培訓工作,輔導社區辦理生活環境改造,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及追蹤監督考核,增進資訊網路功能,以提供民眾關心的環保資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二、執行固定空氣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要求各廠(場)製程自行評鑑及承諾減量空間或採最佳可行性減量措施,並實施各重要道路清掃計畫,對於各營建工地除要求做好防制設施外,並定期稽巡查,以管制懸浮微粒污染。
三、加強管制汽機車移動污染源,並針對各空氣污染防制區閒置土地進行植栽綠化工作,以淨化本縣空氣品質。另積極管制工商廠場、營業場所噪音,及監測各噪音源,並修正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及屏東機場航空噪音管制區管制音量,維護生活環境品質。
四、辦理水污染源許可暨稽查管制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工作,維護各河川水體品質,並加強管制飲用水水源水質,保障縣民飲水安全及推動清淨能源之開發,規劃設置風力及太陽能發電機組,以確實掌握環境生活品質。
五、定期監測本縣海域海水水質,並強化本縣海洋污染緊急應變小組功能,以因應突發之海洋污染事件,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品質。
六、持續進行「屏東縣有害廢棄物清除計畫」積極清除縣境被棄置有害及疑似有害廢棄物等場址,保護環境及維護人民財產安全,並成立處理違規廢棄物傾倒聯合取締小組,加強稽查取締非法棄置案件,輔導及管理本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營運;加強崁頂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及屏南屏北垃圾轉運站營運管理工作,徹底解決垃圾處理問題,並積極辦理縣內封閉垃圾掩埋場復育綠化工程,解決轄區垃圾處理及舊垃圾場改善,以維護環境衛生景觀。
七、加強登革熱防治工作,降低病媒蚊密度指數,清除孳生病媒蚊之積水容器,維護環境衛生,以避免登革熱疫情之發生及擴散。
八、強化環境檢驗室分析人員訓練與品保/品管與精密儀器維護,提供大眾一高準確性與精密性環境數據,做為改善環境品質之參考。
九、強化環保報案中心及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時效,辦理保護環境公害稽查工作,促使各工商場(廠)業者遵守環境保護法規,減少轄區污染源產生,並加強違反環保罰款案件之催繳及送法院強制執行,提高環保罰款之到繳率,以保護本縣生存環境空間。
貳拾壹、稅務類
一、本著「愛心辦稅、顧客至上」的服務信念,加強為民服務,確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二、主動積極辦理房屋稅籍清查,使用牌照稅聯合查稽逃漏檢查,定期清查各項減免稅地使用情形,健全稅籍管理,杜絕逃漏增裕庫收。
三、訂定年度清理欠稅計畫,積極清理舊欠,防止新欠。
四、確實依照業務需要購置財物設備,落實稅務行政稽徵業務自動化。
五、設置多功能服務櫃台,提供跨區、跨縣市、隨到隨辦、立即取件服務。
六、定期舉辦各類講習會,講解新修正之稅務法令及實務,增進徵納雙向溝通。
貳拾貳、警政類
一、貫徹政府「整頓治安、掃除黑槍」之政策,建構平和安寧生活環境及「斷絕供給」與「減少需求」二大反毒策略,加強偵防犯罪工作;全力防制竊盜犯罪,積極掃蕩汽機車解體工廠,阻斷銷贓管道,查緝及遏制公共設施、車輛零件、電纜線、住宅、農漁牧機具、產品等民生竊盜案件;有效壓制詐欺犯罪,落實宣導防詐知識;偵防暴力犯罪,檢肅流氓、不良組合,查捕各類逃犯,取締職業賭博、經濟案件,執行通訊監察,人民告訴及刑案偵處移送,防範犯罪資料管理,拘留人犯管理。
二、加強偵防青少年犯罪、防範青少年犯罪、刑事偵查、移送;輔導保護管束青少年;辦理寒暑假青春專案預防犯罪大型活動。
三、加強婦幼安全宣導,落實婦幼保護工作,防治婦幼被害情事,維護婦幼基本權益。
四、加強交通秩序整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強化路況交通資訊服務。
五、積極推動民眾加入警察志工行列,藉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並對違法變相經營妨害風化(俗)、賭博電玩處所,規劃勤務執行臨檢查察取締。
六、落實執行警勤區家戶訪查及社區警政工作,加強為民服務,提升服務品質,並推動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七、推廣監視錄影系統建置,整合現有監視錄影設備,並依治安、交通需求,擴大監錄系統建置之深、廣度,有效管理資源及極大化之應用。
八、落實縣長、縣議員及鄉鎮市長選舉治安維護工作,建立優質選舉風氣,不賄選、不買票,公平競爭的選舉環境,並加強保護候選人身家安全。
九、提供對外來人口之諮詢、服務及聯繫,執行國(外)賓安全維護工作,加強查處外來人口非法活動及行為。
十、嚴密執行警察機關保防工作,加強防制中共統戰滲透活動。
十一、精實常年訓練,充實員警知能,提升執勤能力,確保社會安全。
十二、整建辦公廳舍,充實警用裝備、器材,汰換車輛、資訊設備;積極推展各項警政資訊相關業務,導入最新資訊安全備份機制,有效提升同仁工作效率。
十三、建置科技化指揮管制系統,強化「110電話報案系統」,靈活調度指揮管制作為,發揮攔截圍捕立即偵破功能;加強防情通信設施及遙控警報器材保養維護(含遷移),汰舊換新,線路維修及防情警報聯絡及傳遞、演習等。
十四、辦理員警意見溝通座談會及慰問、服務、表揚、文康等工作,培養團隊精神;厲行勤務督導與考核,強化勤務紀律,澈底端正警察風紀。
十五、型塑警民夥伴關係,建立與公眾互動之平臺;強化媒體聯繫,正面宣導各項警政作為,建立警察正面形象;增加與各級民代溝通、協調與聯繫機會,建構良好互動機制;積極辦理各種警政作為,提升民眾治安滿意度。
十六、革新警察人事管理,審慎辦理人事業務,建立人事服務形象;賡續推動公文電子交換處理系統,強化公文處理時效及人民陳情案件之管制與稽催。
貳拾參、消防類
一、執行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工作。
二、消弭災害於無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加強消防人員訓練,期能達到救災、救護最高境界。
四、對於危險物品及防焰物品嚴密管理。
五、對於各類公共場所加強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